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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協委員聯名提案:確保核電按基荷運行,推動能源供給側改革

在正在舉行的全國兩會上,由全國政協委員、中國廣核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賀禹發起,中國核工業建設集團公司董事長王壽君、國家電力投資集團公司董事長王炳華、中國核動力研究設計院院長羅琦等全國政協委員聯名提交了《確保核電按基荷運行,推動實現能源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提案,建議更好地發揮核電在推動實現中國能源供給側結構性改革中的應有作用,從政策上明確核電按基本負荷方式運行,確保核電滿發、多發。
賀禹表示,應以“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五大發展理念指引中國能源發展,更好地發揮核電等清潔能源在能源供給側改革中的作用。
能源供給側改革,發展核電勢在必行
目前,在國內環境污染問題日趨嚴重和向國際社會減排承諾雙重壓力之下,中國能源領域供給側改革正在提速。賀禹表示“能源供給側改革,亟需推進非化石能源替代化石能源,提高核電及風電、太陽能等可再生能源在能源供給側中的比例,加大電能在終端能源消費中的比重。”
非化石能源中,核電具有清潔、穩定、高效的特點,將在推動中國能源供給側結構轉型中發揮重要作用。賀禹分析說,“核電在生產過程中沒有碳排放,沒有粉塵、PM2.5等污染物排放;百萬千瓦核電機組與一般同等規模燃煤電廠相比,每年可減排二氧化碳585萬噸,環保效應非常明顯。而且,除了停堆換料,核電可連續滿功率運行,不受風、光、水等氣候條件影響,每臺百萬千瓦核電機組的年發電量,相當于400萬千萬的風電或600萬千瓦的太陽能機組發電量,其穩定高效特點突出。”
建議明確核電按基本負荷方式運行
基荷電源指的是承擔電力系統日負荷曲線基底部分負荷的發電機組,長期以額定或接近額定功率運行。在用電高峰時,電網往往超負荷,此時需要投入在正常運行以外的發電機組以滿足電力需求,這類發電機組即調峰機組。鑒于核電的電源特性,電網方面很少要求和安排核電廠參與調峰,核電在中國電力行業中長期扮演基荷電源角色。但在全國電力供需持續寬松情況下,不排除核電參與調峰的可能性。
截至目前,中國大陸在運核電機組30臺,裝機2857萬千瓦,在全國電力總裝機規模中的占比僅1.8%,發電量占比不到3%。賀禹表示,即使如此,核電已經出現不能按基荷運行的情況,一些建成投產的機組被要求參與深度調峰,甚至長時間停機備用,造成清潔能源資產的嚴重浪費。2015年全國核電平均利用小時數同比下降437小時,降幅達到5.6%,相當于少發125億度電。從目前趨勢看,受電力行業整體供需變化等因素影響,如不采取相應措施,未來核電利用效率降低的情況會更加嚴重。
賀禹算了一筆賬:核電平均利用小時數每下降1000小時,一臺百萬千瓦機組將少發10億度電,按照核電發展2020年和2030年規劃目標測算,屆時將分別減少清潔發電580億度和1500億度,相當于有8臺和20臺核電機組全年處于完全停運狀態,造成的損失巨大。
核電減載運行、參與調峰甚至停機備用,還將導致對安全和環保的不利影響及后果,代價高昂。賀禹告訴記者,這些不利影響包括:一是由于頻繁、深度的功率調節,將造成堆內中子通量振蕩,堆芯溫度分布不均勻,降低反應性控制系統的可靠性;二是大大增加放射性廢物的產生和處理量,僅廢液產生量就是基荷平穩運行狀態下的3~5倍;三是導致燃料燃耗不充分而產生棄料,造成浪費的同時,增加處理的難度和成本。
“在加大能源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力度,規模化發展核電的同時,還需要關注和解決這些影響核電發揮作用和效益的問題。”賀禹建議,“應從政策上明確核電按基本負荷方式運行,確保核電滿發、多發。”
英、美等核電國家大都把核電作為基荷運行
核電作為全球三大主力電源之一,在世界其他國家的運行方式是怎樣的呢?賀禹表示,“從國際上看,英、美、韓等國電力高度市場化,且核電比重較高,他們均最大程度地保證核電帶基荷運行,主要安排氣電、煤電等運行方式靈活,且環保效益差的電源參與調峰”。
以美國為例,其核電占比近10%,發電量占比約20%,基本不參與調峰,發電平均利用小時數常年保持在8000小時左右。而中國去年核電發電平均利用小時數為7350小時,甚至有核電站僅5000余小時。
賀禹表示,核電由于固定投資較高而可變運行成本低,電網積極吸納核電電力是經濟的,符合電力交易成本最低化規律,有利于促進節能減排,因此核電在各國電網調度排序中均位居前列。
賀禹表示,應充分考慮核電的特點,并借鑒國外的經驗,發揮核電在能源供給側改革中的作用。他建議,應在電力市場化改革的有關方案和細則中,明確對核電實行全額保障性收購,并且在電力調度規則中,確保核電的優先發電權地位,原則上不參與調峰運行。此外,賀禹還提出,“應落實國家核定的核電基本發電利用小時指標,超出部分的電量可參與市場化交易,或者建立補償機制,利用超出部分的電量收益補償其它參與調峰的電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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