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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周嵐建議:子女換房就近照顧父母,房屋交易可予減稅
“一碗湯”距離的親情居住,被視為居家養老模式的“升級版”,近年來逐漸走熱。
早在去年兩會上,全國人大代表、江蘇省住建廳廳長周嵐就是這一模式的力推者。今年,她進一步建議政府出臺減免相關稅費政策,支持親情養老居住需求。

減稅釋放親情居住需求
關注親情養老居住,源于周嵐的切身體會。
她曾在去年兩會上透露,父母、姐姐、自己分住三個地點,父母一位住在醫院、一位在家中,幾個地方奔波,兩位老人各要找一位護理,如果當時能和父母姐姐住在一個小區,只需要請一個照顧老人的護理,三家人可以相互照顧,生活成本也會低很多。
“年齡大了就想和家人搬到一起,我問過很多人,他們都愿意換房子,但不是很容易實現,相鄰的房子不好找。”周嵐告訴澎湃新聞(www.kxwhcb.com)記者,去年提出倡議后,不少朋友都來問她有無進一步推進。
周嵐說,中國傳統文化重視家庭親情,子女普遍認同贍養老人的義務和責任,養老換房的需求大量存在,但還要考慮換房帶來的交易成本。
周嵐算了一筆賬,由于目前市場上多是期房,加上裝修入住所需的時間,要換房通常是先買房、后賣房,這意味著買房時是家庭二套房,契稅要高出0.5%-1%。
以老人或子女換購一套90平方米等面積的住房為例,假設房屋均價都為2萬元/平方米,總房款180萬元。按照最新的房屋交易稅政策,合計契稅、營業稅、個人所得稅,置換2年以上房屋的繳納5.4萬元,置換2年以內房屋的繳納15.3萬元。
再以老人或子女賣掉原有一套90平方米、購買“三代同堂”175平方米住房為例(2+2+1,按社會平均住房水平人均35平方米匡算),假設房屋均價都為2萬元/平方米,賣房款為180萬元,買房款為350萬元。合計契稅、營業稅和個人所得稅,置換2年以上房屋的繳納8.8萬元,置換2年以內房屋的繳納18.7萬元。
“兩個例子都說明,換房有較高的交易門檻,影響積極性。”為此,周嵐建議,為在同城市實現子女與老人相鄰居住而換購住房的,等面積置換部分免征或減征相關稅收。如對個人所得稅,等面積的部分可免征,滿2年以上的房屋營業稅可酌情減征。這樣的話,上述兩例的居民都可獲得1.8萬元個人所得稅免征優惠,以及一定比例的營業稅扣減優惠。
適老宜居住宅起步

周嵐認為,稅收減免一方面可以釋放一部分人的購房需求,加強市場流動性,對政府而言收入減少不多,反過來還減少了對養老機構財政支出的壓力,“經濟賬上未必會虧。”
她還表示,上述建議在操作上沒有問題。“查驗父母和子女雙方的兩套房產距離,就可以判斷是否可以獲得稅收優惠。”
“也許會有人追問,萬一給了優惠,子女沒有贍養老人呢?”周嵐笑著自問自答,“宏觀政策是用來引導社會發展方向的,應著重于支持廣泛存在的社會需求,引導積極正面的社會價值觀形成。”
值得注意的是,今年3月1日將實施的《江蘇省養老服務條例》中就提到,“老年人養老以居家為基礎,家庭成員應當尊重、關心和照料老年人。鼓勵家庭成員與老年人共同生活或者就近居住。”
去年年底,江蘇省政府辦公廳還下發了《關于開展適宜養老住區建設試點示范工作的通知》,決定從2016年起,用3-5年的時間,在全國率先建成一批充分考慮老年人生活需要、軟硬件配套完善、能夠滿足老年人居家養老和社區養老需求的示范住宅小區。
據江蘇省民政廳副廳長鈕學興此前接受媒體采訪時介紹,今年江蘇將啟動適老住區試點,要求每個省轄市至少啟動1個新建適老住區和1個既有住區適老化改造試點項目。
周嵐告訴澎湃新聞記者,要通過供給側改革,滿足社會有效需求。“住房是老百姓的重要必需品,要讓老百姓生活養老更舒適宜居,需要政府的政策引導和開發商對市場的認真細分和對產品的精心營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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