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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論】遺址保護多點自覺,少點算計
2月22日,位于上海市虹口區的日軍慰安所舊址“海乃家”建筑開始拆除,消息一出,立刻引起廣泛關注,虹口區隨即告訴媒體,該建筑不具備文保建筑的身份,但拆除工作已暫停,并已邀請有關專家和文保機構進行重新評估。
既然該建筑不具備文保建筑的身份,拆掉它,似乎也沒有人需要為此承擔法律責任。但正如歷史學者、“慰安婦”研究專家蘇智良教授所言,上海的保護建筑這幾年是在不斷地認定、不斷擴大的,今天沒有被保護的建筑,下一次說不定就被保護了,所以拆歷史建筑應該慎之又慎。
中國號稱文明古國,但毋庸諱言,也是對歷史遺址最不注重保護的國度之一。以中國最著名的歷史文化名城之一西安為例,它最鼎盛時期的唐代歷史遺跡,到今天保存基本完好的,只有寥寥數處,大量著名歷史景觀毀于天災人禍或自然磨蝕。其他歷史文化名城幾乎都是如此,今天比較常見的歷史景觀,多為明清時期的遺產。歷史上太多有名的景觀要地,今天只剩下地名,再也沒有文化旅游價值,也沒有學術研究價值。
2011年1月,住建部與國家文物局聯合開展三十年來首次國家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保護工作檢查,事后,參與檢查的一位專家曾透露,在全國119個國家級歷史文化名城中,有13個名城已無歷史文化街區,還有18個名城只剩一個歷史文化街區。而按照規定,有兩個以上歷史文化街區的才能申報歷史文化名城。歷史文化街區消失的原因,有的是在1982年國家劃定第一批歷史文化名城時尚未劃定歷史文化街區,但更多是劃定之后卻人為拆毀。
法律法規明文保護的得不到保護,沒有明文保護的,更得不到保護。歷史遺址被拆除破壞的主要原因是經濟利益,其次是所在位置不符合今天的城建規劃,說到底還是經濟利益。
單純從眼前的經濟利益考慮,或單純從眼下的文化歷史視野考慮拆還是不拆,都是不智的。
從經濟利益角度來說,以目前比較熱門的各地“古鎮”為例,這些地方多因為并不地處通衢大道或經濟不算發達而避免了被拆除的命運,如今它們多成了炙手可熱的旅游資源,當地居民也多可從中獲得不菲的經濟收入。而那些交通便利,原來更為有名,更有保護價值的古鎮,卻因只看到眼前利益,古物被拆除一空,迅速被“現代化”,它們中的一些如今正不幸陷入寂寞之中。拆不拆,應該慎重對待,弄不好,就是在謀奪子孫的飯碗。
歷史文化視野更是如此。一代人有一代人觀察事物、看待歷史事件的方式方法;“后之視今,亦猶今之視昔。”今天顯得沒有價值的歷史遺跡,在今后未必不可以獲得至高的文化歷史價值。今天把覺得沒有“價值”,也不受法律保護的的歷史遺跡任意拆掉,當將來的歷史尋蹤者拿著歷史書,發現只有一個地名時,我們完全可以想象那種憤怒和惋惜。
有關歷史遺跡的保護,法律強制之上,還應該有一種自覺的文化意識,這是一個文明古國應有的風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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