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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媽存款2萬卻被辦保險”續:已退保,湖北郵政派人調查
澎湃新聞報道“湖北大媽去郵儲銀行存款變買保險”一事,引發關注。9月4日晚,湖北郵政新聞中心相關負責人聯系澎湃新聞(www.kxwhcb.com)表示,他們已經關注到“2萬存款辦成保險”事件,并已經派人赴潛江調查該事件經過。
9月4日中午,彭大媽家屬告訴澎湃新聞,郵儲銀行同意辦理退保,已將2萬元退還給彭大媽。不過,彭大媽同時被要求簽訂一份承諾書。

彭大媽被要求簽下的承諾書
彭大媽家屬稱,承諾書是銀行工作人員代寫,彭大媽只是簽字。當時寫了兩份,一份交給銀行,一份帶回。
澎湃新聞此前報道,彭大媽6月9日在中國郵儲銀行潛江市澤口營業所辦理存款業務,但最后購買了“大家久安21終身壽險”。根據保險條款,彭大媽交2萬元后,第一年取出來只能獲得保險的現金價值9749元,第二年需要再交2萬,且一旦取出,也只能獲得26049.2元;第三年繼續交2萬元,如果取出只能取56138.6元。如果交滿三年,到第6年再取,則可以取回6萬元本金和5720元利息。
9月1日,兒子知情彭大媽購買的保險后,到郵儲銀行要求“退款”,但未果。隨后向澎湃新聞投訴。潛江分公司金融業務部經理舒如鳳4日對澎湃新聞稱,其實當時已經答應彭大媽及其家屬在3日內答復此事。
彭大媽與郵儲銀行的交涉錄音顯示,彭大媽強調她是來存錢的,不是買保險的。銀行工作人員解釋稱,“(買)銀行保險就是存錢,這個保險只有我們銀行有權限代理,這就跟存錢是一樣的。”
彭大媽還稱她當時完全聽從銀行工作人員介紹,未細看保險單,因為她不認識字。而銀行工作人員表示,他們不知道彭大媽不識字。
9月3日,給彭大媽辦理該保險業務的中國郵政集團公司潛江市張金支局工作人員龔女士接受澎湃新聞采訪稱,給彭大媽辦保險“是客戶同意才辦理”,對于“存銀行和買保險是一樣”的說法,她稱沒說過,她當時的含義是指“存儲方式一致,都是到銀行去存”。
舒如鳳介紹,接受澎湃新聞采訪龔女士實際是保險公司負責業務培訓、售后支撐的龔經理,當時她和網點理財經理孫亞麗對彭大媽進行了保險業務的宣傳,“經過宣傳,客戶同意購買大家久安21的期交產品,這個產品需要連續交3年,每年交2萬。這一點我們跟客戶說明了,并且 在給客戶存放保單的一個郵政公事信封上寫明了,主要是為了提醒彭阿姨不要忘記下次續費的時間。”
湖南財瑞律師事務所主任隆文明律師認為,若銀行工作人員說了“存銀行和存保險是一樣”的話,存在誤導(儲蓄)客戶的嫌疑,由于郵儲銀行的雙重身份,其工作人為應當更加謹慎進行保險銷售行為。彭大媽的行為如果屬于投保行為,其保單材料就應該由保險公司核保后,由保險公司出單,以避免出現因客戶年齡大、文化程度低而產生的誤解糾紛。
隆文明認為,若彭大媽的真實意思表示為在銀行存款,則與銀行構成儲蓄合同關系,而非保險合同關系。此外,銀行作為金融機構,在向彭大媽這樣的金融消費者推介理財產品時,應充分履行適當性義務和告知說明義務。郵儲銀行工作人員存在誤導儲蓄客戶的嫌疑,若雙方構成法律上的重大誤解,彭大媽可以撤銷該合同。
9月4日,中國郵政集團公司潛江市分公司金融業務合規部一名黃姓工作人員聯系澎湃新聞表示,他們已經為彭大媽辦理了退款,“妥善解決了該問題。”
當日下午,彭大媽的家屬表示,其已經收到退款,同時,彭大媽簽下一份由銀行工作人員代擬、彭大媽簽字的承諾書。承諾書稱,銀行與保險人員對彭大媽進行全額20000元退款,承諾1~2個工作日退還至其本人銀行卡。
9月4日晚,湖北郵政新聞中心相關負責人告訴澎湃新聞,他們已經注意到“2萬存款辦成保險”事件,并已經派人赴潛江調查該事件經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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