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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災期間23起市場操縱案將審結:擬罰沒款金額超30億

近日,據《法制日報》報道,去年股市異常波動期間涉嫌市場操縱的23起案件已經完成聽證程序,進入復核階段。據悉,該23件案件擬罰沒款總額將超30億元。
操縱市場是2015年證監會主要打擊的案件類型之一。
2015年下半年,證監會部署的“證監法網”第七批執法行動專門針對股市異常波動期間的操縱市場行為。
根據《法制日報》,上述23起案件,當月部署,當月完成,部分案件當月處罰,讓市場實實在在地感受到了執法的效果,實現了市場參與者“看得見的公平”。
從“作案”的具體情況來看,這些案件均具有典型的利用新技術、濫用交易規則進行市場操縱的特點,其中包括ETF操縱、利用融券機制操縱、短線操縱、境外企業利用QFII操縱等。此外,23件案件中,不少創下了“史上第一”。
日前,證監會還在接受《法制日報》采訪時分析了2015年違規操縱市場的新趨勢:包括傳統操縱首發與新產品嫁接、個人大戶手法兇悍、利用場內外杠桿放大收益、刻意規避調查等。
具體來看,第一,將一種或多種傳統操縱手法與新產品(股指期貨、ETF等)、新業務(融券)、新技術(程序化交易等)、跨市場(股票、ETF與期貨市場等)、跨國界等新事物、新情況相嫁接,導致操縱形式不斷翻新,對市場公平造成較大損害,取證、認定難度前所未有。
第二,不少個人大戶在敏感時點進一步加劇市場波動,引發市場關注。如當年寧波敢死隊四大操盤手之一馬信琪、“私募明星”葉飛等,操縱手法異常兇悍,操縱股票涉及“暴風科技”、“信威集團”、“全通教育”等走勢詭異的“妖股”,引發市場極大關注。
第三,操縱行為人利用融券、場外配資等杠桿融資、放大違法收益的情形突出,案件罰沒款金額屢創新高。如在涉嫌操縱“特力A”等多起案件中,當事人通過傘形結構化產品募集操縱資金,個別案件募資達數億元。
第四,違法行為人刻意規避調查,交易行為隱蔽復雜,查處難度大。相關案件資金流轉頻繁、復雜,查辦實踐中甚至有違法分子故意到新疆、西藏等邊遠地區開立銀行賬戶,企圖躲避調查。
根據證監會的統計,2015年證監會立案調查的操縱市場案件共71起,案件數量創下近三年來新高,占比達到21%,同比增長373%,其中又以信息操縱、濫用程序化交易操縱、濫用融資融券操縱等新型操縱案件為重點。
而從去年證監會立案的情況來看,操縱市場案件占比僅次于內幕交易和老鼠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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