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陜西禮泉縣回應為企業開假環保證明:深表歉意,將調查追責

針對為企業環保驗收開具三份虛假證明一事,陜西禮泉縣委宣傳部2月19日回應稱,“經過認真反思,深刻認識到工作中的過失,在此,我們深表歉意!”
在發給澎湃新聞(www.kxwhcb.com)的通報中,禮泉縣委宣傳部稱,由禮泉縣監察局積極配合上級有關部門,負責對項目環評、驗收過程中涉及的單位、個人進行調查處理,查清相關問題和責任。
2月2日,環保部官網通報,禮泉縣政府在禮泉海螺水泥有限責任公司一項目的環保驗收工作中,出具了一份虛假承諾書和兩份虛假證明,證明該企業完成了600米衛生防護距離內250余戶居民的搬遷工作。該建設項目于2012年5月28日通過了竣工環境保護驗收。
去年10月至12月,環保部委托陜西省環保廳對禮泉海螺進行調查。陜西省環保廳現場核實發現需搬遷的253戶居民,只有72戶已搬遷,181戶尚未搬遷。同時,還查明禮泉縣政府為禮泉海螺出具虛假證明文件的問題。
環保部建議陜西省督促禮泉縣政府盡快完成禮泉海螺建設項目涉及的181戶居民搬遷任務,堅決查處在禮泉海螺試生產和竣工驗收工作中涉嫌失職、瀆職和弄虛作假的單位和個人。
浙江五聯律師事務所律師徐利平在接受澎湃新聞采訪時認為,禮泉縣政府的做法超越了職權范圍,“政府沒有這個法定權限,這種超越職權的做法,屬于不務正業”。
徐利平認為,一方面禮泉縣政府整體要承擔違法的行政責任,另一方面,出具虛假證明的審批領導、主要負責人和經辦人員都要按照黨紀政紀來處理。
2月19日,陜西禮泉縣委宣傳部門向澎湃新聞發來《關于環保部通報禮泉海螺水泥項目環評驗收中相關問題整改的說明》,稱接到國家環保部通報之后,陜西省環保廳、咸陽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要求禮泉縣直面問題,立即整改。
禮泉縣已制定整改方案,成立了以縣長為組長的整改工作領導小組,對環保部通報的問題進一步調查核實、協調處理;制定搬遷工作方案穩妥組織搬遷;由縣監察局積極配合上級有關部門,負責對項目環評、驗收過程中涉及的單位、個人進行調查處理,查清相關問題和責任。
同時,禮泉縣對陜西省環保廳現場核查指出的海螺企業礦山區域污水處理設施運行不正常、下韓新村段石灰石皮帶輸送廊道隔音板損壞及生活區污水處理設施記錄不完善等問題,已督促企業根據環評要求立即整改,限期3月10日前完成整改任務,并承擔相應的社會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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