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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陰市政府回應敗訴后不作為:直到媒體報道才知沒應訴沒出庭
2月17日,渭南中院法官對媒體稱,面對一起土地行政登記糾紛中,華陰市政府不理會庭審,成了近兩年唯一的既不應訴也不出庭的政府被告。經媒體報道后,華陰市國土局隨即向渭南中院道歉,華陰市政府表示要自查自省。
華陰市七旬婦因土地行政登記糾紛狀告華陰市政府,但在半年時間里華陰市政府不應訴也不出庭。該事件引起社會各界和華陰市政府高度關注。據華商報2月18日消息,2月17日下午,華陰市政府已就此事專門致函該報,表示要深刻自查自省,提高干部隊伍素質,并責成華陰市國土資源局盡快處置,消除影響。
華陰市政府辦主任:看到報道才知未應訴也未出庭
2月17日中午,華陰市政府辦主任李建輝告訴記者,當日看到報道后,市政府就展開調查,經查渭南中院郵寄的該案相關司法通知在2015年7月6日已經收悉,市政府領導及時批示,責成法制辦、國土局做好應訴工作,隨后法制辦將該案轉交國土局,要求具體業務主管單位按時做好應訴工作。
“但遺憾的是,直到見報,才知道沒有應訴也未出庭,這是相關單位工作銜接不到位,工作作風不扎實,導致政府工作被動,我們虛心接受媒體的監督和批評。”李建輝說,“現在市政府已責成國土局盡快與法院銜接溝通,及時處理好此事,消除不良影響。”
華陰市國土局局長:已與渭南中院溝通并致歉
華陰市政府在來函中稱,在實際工作中,個別工作人員未能做好上情下達和下情上達,特別是國土局主要負責人調整后,沒有第一時間反映情況,導致無人應訴無人出庭這一窘狀,表現出了法律意識淡漠問題。這一事件充分暴露部分領導干部法律意識、危機意識和大局意識仍有待提高,普通干部工作方式方法簡單,為民服務意識仍待不斷提高。要以此事舉一反三,時刻自查自糾,提高干部隊伍素質,不管何時都要從群眾利益出發,克服等、靠、看思想。
2月17日下午,華陰市國土局局長盧耀民告訴記者,當日上午,該市國土局已經與渭南中院進行溝通并致歉,雖然事件因干部調動,工作交接不到位引起,但作為國土局負責人絕不回避管理責任,尊重法院做出的判決,國土局也服判。
盧耀民表示,因時限問題,政府已失去上訴權。由于案件涉及的第三人也未到庭應訴,法院對其采用了公告送達判決的方式,而公告送達期限是60日。待判決生效后,國土局將嚴格執行法院的生效判決,及時主動與原告李女士溝通,化解矛盾解決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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