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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級工青婦組織共精簡十個機構,99人帶著編制下放基層
2015年11月,針對黨的群團組織如何改變脫離群眾的突出問題,上海宣布在全國率先啟動群團改革試點,《上海市群團改革試點方案》提出工青婦機關內設機構精簡、機關專職干部面向社會遴選等系列改革舉措。
近日,上海群團改革配套文件陸續出臺,明確了市工青婦“三定”方案和機關編制“減上補下”工作,工青婦市級機關精簡內設機構10個、行政編制99人,精簡的行政編制全部用于補充基層工作力量。
精簡內設機構10個
上海市群團改革試點工作小組辦公室相關負責人告訴澎湃新聞(www.kxwhcb.com)記者,原先,群團機關組織設置呈“倒金字塔”結構,機關大而基層弱,不夠接地氣。要保持和增強群團組織政治性、先進性、群眾性,完善組織設置是關鍵,機關必須扁平化。因此,上海群團改革方案著力打造“小機關、強基層、全覆蓋”的群團組織體系。
根據總體方案,上海市工青婦機關內設機構精簡幅度不低于25%,新“三定”方案進一步明確了市級工青婦機關主要職責和內設機構的調整。市總工會機關內設機構從13個精簡為9個,團市委內設機構從13個精簡為9個,市婦聯機關內設機構從8個精簡為6個。
上海總工會、團市委和婦聯都沒有簡單的將機構歸并和精簡,而是在原有基礎上進行了調整和優化,以適應新形勢下各自聯系服務群眾的變化特點和發展趨勢,
上海市總工會組織部部長桂曉燕表示,市總工會在整合原有機構基礎上,新組建基層工作部、勞動關系工作部、權益保障部等機構,主要圍繞職工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來維護職工權益。團市委則在整合原有機構基礎上,新組建了基層工作部、宣傳與網絡工作部、社會工作部和團結聯絡部等機構,重點向非公有制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新興領域和城鄉社區等基礎領域延伸團的組織,推動網上共青團建設,加強推動上海青少年對外交流與合作等。而上海市婦聯主席新組建宣傳與網絡工作部、權益保障部、家庭兒童部等機構,主要加強服務婦女、兒童和家庭,促進女性創業就業等職責。
精簡行政編制99人
根據總體改革方案,市總工會機關精簡編制40%,團市委和市婦聯機關精簡編制30%。新“三定”方案明確,市總工會機關從135名精簡到82名,共精簡行政編制53名;團市委機關從92名精簡到65名,共精簡行政編制27名;市婦聯機關從69名精簡到50名,共精簡行政編制19名。
上海市群團改革試點工作小組辦公室相關負責人表示,改革的成果必須體現在組織增強活力、夯實基層基礎上,關鍵之一是要保障基本工作力量,其重要途徑就是“減上補下”,把上級機關的行政編制減下來去補充基層工作力量。
上海工青婦市級機關精簡下來的行政編制,按照補缺口、強一線的要求,下撥到最需要工作力量、工作任務較重的基層和一線單位。比如,總工會53名編制全部下放到街鎮,尤其是群團組織力量較薄弱的郊區縣;團市委27名編制,有16名下放到區縣、11名下放到大口團工委和開發區團委;市婦聯19名編制,有5名下放到區縣、14名下放到街鎮。改革后,一些市級機關干部帶著編制下去,直接參與區縣、街鎮等基層服務工作。
同時,上海市群團改革試點工作小組辦公室也表示,強化基層工作力量,不是單靠上級機關精簡下來的編制,還要多措并舉加強基層群團工作力量。比如,強化街道鄉鎮地方一級工青婦等群團組織的樞紐功能,配齊配強基層工青婦工作力量;加強社區群團工作者隊伍;要求各區縣、街鎮統籌考慮、配足配強社區工青婦工作者力量,落實“塊管塊用”;鼓勵基層群團組織培養、吸納更多體制外人士參與到基層群團組織中。
選拔群團干部強調不唯年齡、學歷、身份和職級
改革群團組織與黨政機關相雷同的干部配置方法和培養選拔方式,是上海群團改革的重要內容。
方案強調,要以干部管理改革創新為關鍵突破口,明確提出要改進群團領導班子結構,實行專掛兼相結合,目的就是不唯年齡、不唯學歷、不唯身份、不唯職級選拔群團干部。
“要建設一支政治堅定、德才兼備、來源廣泛、勤勉務實的群團干部隊伍,破除行政化,增強班子活力。”上海市群團改革試點工作小組辦公室相關負責人介紹,新方案重在改變班子組成結構,減少專職成員數量,更多從群團組織外包括體制外吸納熱心于群團工作,有做群眾工作的本領和經驗,善于運用新形勢下群眾工作方式方法的各行各業優秀干部和人才,以及有一定參政議政能力的先進模范人物、基層一線代表人士、社會組織帶頭人,參與群團機關領導工作。
改革前,上海市級工青婦領導班子配備基本以專職為主,市總工會是1正6副,還有1名兼職;團市委是1正6副,全是專職;市婦聯是1正9副,4名兼職。新“三定”方案,市總工會設主席1名,專職副主席4名,掛職副主席2名,兼職副主席2名;團市委設書記1名,專職副書記3名,掛職副書記1名,兼職副書記3名;市婦聯設主席1名,專職副主席4名,掛職副主席1名,兼職副主席4名。對專職干部來說,一方面削減了編制,同時由招錄制改成遴選制,今后更多的機關專職干部從基層群團組織、企事業單位和社會組織中遴選。而對掛職干部來說,今后將更多地參與日常工作、承擔具體項目。
根據上海總體方案,今后,市、區工青婦機關工作力量主要由“2+1”三塊組成,“2”指的是群團專職干部和選派的掛職干部,“1”指群團機關工作志愿者,主要是招募配備法律工作者、心理咨詢師等志愿者參與群團機關工作,增強群團機關服務基層、服務群眾的工作力量和專業水平。“減了編制,而不減工作力量,就是靠掛職干部和機關工作志愿者來充實補充。”上海市群團改革試點工作小組辦公室相關負責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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