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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16歲少年遭圍毆反殺”案二審開庭,母親盼其無罪釋放
張萬軍/楚天都市報極目新聞客戶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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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極目新聞(00:39)
8月31日上午9時,江西“16歲少年被8人持刀圍毆反殺一人”案件二審在吉安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此案以不公開方式進行審理。少年母親稱,兒子不是“黑惡勢力”,盼兒子無罪釋放。8月31日早晨8時40分,案件當事人吳某的母親吳女士趕到吉安市中級人民法院門口。吳女士告訴記者,兒子在安福圍毆事件中是無辜的,其行為屬于正當防衛,盼此次二審被判無罪。

本文圖均為 極目新聞客戶端 圖
對于吳某被判聚眾斗毆罪涉及到的永新案件,吳女士稱兒子也是被人毆打后反擊,也應屬于正當防衛,如果要承擔責任,他已經被羈押一年多了,也差不多了。
2021年5月31日,安福縣人民法院一審判決:吳某犯故意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8年;犯聚眾斗毆罪,判處有期徒刑3年,數罪并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10年。

2021年6月8日,安福縣人民檢察院對上述判決提起抗訴,認為該判決存在量刑錯誤,導致量刑畸重、使用刑罰不當。吳某的行為具有防衛性質,但明顯超過必要限度并造成1人死亡、2人輕微傷的重大損害,屬于防衛過當。但吳某犯罪時未滿18歲,屬于未成年人;歸案后如實供述犯罪事實,系坦白;自愿認罪認罰;積極賠償被害人家屬并獲得諒解,上述情況屬于法定及酌定從輕處罰情節,法院以故意傷害罪判處其有期徒刑8年屬于良性畸重。對于聚眾斗毆罪,吳某也存在法定及酌定從輕處罰情節,量刑也畸重。
記者現場看到,上午8時50分,吳某的代理律師楊濤和吳女士進入吉安市中級人民法院。
吉安市中級人民法院一位工作人員表示,關于此案法院不便接受媒體采訪。
責任編輯:伍智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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