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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筆誤致司機被終身禁駕,跨省更正卻反復遭“踢皮球”
據中國之聲《新聞縱橫》報道,近日,湖南常德聽眾曾先生向中國之聲反映說,三年前他因一起交通事故,被河南鄧州法院判處“交通肇事罪”,并被河南交警部門吊銷了駕駛證,但當時并沒有被認定為“駕車逃逸”。不料2015年,曾先生在湖南再次考取駕駛證時,卻被告知“終身禁駕”。
原來,河南交警部門因工作失誤,誤將“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一欄寫成了“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且終身禁駕”。2015年8月,河南南陽警方向湖南常德警方發出《情況說明》,明確表示“終身禁駕”是筆誤所致,并重新發送了《轉遞通知書》。但令曾先生苦惱的是,直到今天,他依然無法申領駕駛證。那么,湖南警方拒絕的理由是什么呢?
據河南省鄧州市人民法院刑事判決書記載,2012年1月7日6時30分許,被告人曾強駕駛半掛牽引車沿二廣高速鄧州至南陽方向行至1444公里處,在最右側行駛道內與無名氏(女)發生碰撞,致無名氏死亡,造成重大交通事故。經南陽市公安局高速公路交警支隊一大隊道路交通事故認定,被告人曾強負此事故主要責任。案發后,被告人曾強預交60000元賠償款。被告人曾強犯交通肇事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零六個月,緩刑一年零六個月。
曾強回憶,當時是凌晨五點多,冬天,有霧,他在主車道上行駛,然后有流浪者撞到了車,當時以為是輪胎爆胎了。二廣高速鄧州那一段是三車道,沒有應急車道,是港灣式停車,剛好過了港灣式停車,前面一公里是服務區。因為凌晨,怕別人追尾,所以就到服務區把車停下來檢查,也沒看出個所以然來。
據我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條,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規定,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并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且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據《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第十二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請機動車駕駛證:(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構成犯罪的;(七)因其他情形依法被吊銷機動車駕駛證未滿二年的;曾強告訴記者,因為法院的判決并未認定事故后逃逸,2015年4月,他去駕校重新報名考試。
可是,等了三年,曾強一申請考試,卻變成終身禁駕。他就回到常德當地車管所詢問情況,當地車管所查出來說河南定成肇事逃逸。河南方面則答應曾強發一份證明到常德。
據2015年8月河南南陽高速交警支隊出具的情況說明記載,“南陽市公安局高速交警支隊于2012年7月30日對曾強作出行政處罰決定,并以公安交通管理轉遞通知書(宛公高交字【2012】第24號)轉遞于貴支隊,因工作失誤,誤將吊銷機動車駕駛證寫為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且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現對(宛公高交字【2012】第24號)轉遞通知書予以撤銷,我支隊于2015年8月29日重新作出轉遞通知書(宛公高交字【2015】第004號),對曾強處以吊銷機動車駕駛證。起算時間以(宛公高交字【2012】第24號)轉遞通知注明日期為準。”
南陽高速交警支隊原事故科負責人張立說,曾強的駕駛證應該處以“吊銷”,但是在轉遞過程中因為筆誤把“吊銷”那個勾打在了“終身禁駕”上了。
帶著河南交警出具的相關材料,曾強又回到老家湖南。他把證件材料出示之后,常德車管所回應說過幾天就解決。然后他又去了駕校申請考試,依然不行。曾強又找到警官,對方回應,常德的系統升級出現問題,他沒有這個權限修改,需要去找省總隊。而湖南省總隊當時的答復是,本人來找是沒有用的,要常德車管所往上報,報到省總隊,從省總隊再報到公安部,再回常德,就可以考了。
曾強又回到常德,等了差不多20多天,常德車管所電話通知他說可以考試了,他又到駕校,還是不行。常德車管所的答復是河南那邊出具的證明不行,河南方面則回應按照正規手續只能出這樣的證明。常德交警對曾強說,這個事情沒有辦法,他們也沒有這個權限,可以去找河南打官司。曾強說,兩邊就像踢皮球一樣。
湖南常德交警支隊車管所副所長何偉認為,河南南陽警方把這個案子辦錯了:“這個案子我可以說自始至終他們交警就辦錯了,高速公路行人是不允許上去的,那個行人有沒有責任?駕駛員賠錢,死者還是一個無名氏,還給人家判刑,這個案子判的不妥。”
何偉表示,能否更正的關鍵問題在于河南南陽警方出具的《情況說明》中提到的曾強曾“駕車駛離現場”:“你說駛離現場那就是逃逸事故,你的主觀決定沒做錯,逃逸事故就肯定要終身禁駕。”
對此,河南南陽高速交警支隊警官張立認為,交警只是描述了一種事故的事實,因為他確實是駕車駛離現場了,不能說他沒有駕車駛離現場,當時認定他是逃逸,但是人民法院沒有采納,他不屬于終身禁駕。
湖南常德交警支隊車管所副所長何偉則認為,河南南陽交警有問題,不想把“駛離現場”這個細節去掉。如果在說明里不說駕駛員駛離現場,這個案子全部可以推翻,就可以打官司,所以在說明里必須要把這個寫進去。
這樣看來,這件事情已經由一起看似因筆誤引起的跨省糾紛,演變成了湖南交警方面對于河南交警、法院方面的質疑。那么,湖南交警為什么提出質疑、質疑有沒有道理呢?有關事件的相關進展,中國之聲也將繼續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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