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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擊戰為什么在21世紀仍能遍地開花?

游擊戰爭在歷史上曾經多次似乎要被“新生事物”所取代——20世紀10年代的工業化戰爭,30年代的空中戰爭,50年代的核戰爭,90年代的網絡中心戰。但是,游擊戰爭每一次都出色地證明了自己存在的價值。
二戰結束之后,暴亂和恐怖主義行動成為武裝沖突的主要形式——并且在可預知的未來,還將繼續成為主要形式。甚至雖然傳統形式的武裝沖突漸漸減少,但各種游擊隊組織和恐怖組織的數量仍在持續增加,而后者的增長速度甚至超過了前者。一項研究數據顯示,在20世紀90年代,在各種內戰的戰場上有超過90%的死亡人口是非正規武裝人員;而毫無疑問,這個數字在21世紀的最初10年里仍然居高不下。
游擊戰遍地開花的原因其實很簡單。首先,游擊戰耗資低廉,技術水平不高:展開游擊戰既不需要昂貴的武器,也不需要復雜的指揮機構,而且這種形式有時非常有效。從阿爾及利亞、越南到阿富汗、車臣、黎巴嫩、索馬里和伊拉克,不對稱作戰始終展現出強大的力量。美國人對不對稱戰術最慘痛的記憶恐怕就是2001年9月11日及之后發生的一系列戰爭了。人們突然理解了游擊戰爭及其近親恐怖主義的本質,絕不是那些停留在“愛情與和平”年代(20世紀六七十年代)陳腐的學術研究課題,而是一個關乎生死存亡的問題。
然而時至今日,尚未有一本專著能夠對自古以來游擊戰爭和恐怖主義的演變過程做出準確而通俗易懂的解讀。《隱形軍隊:游擊戰爭的歷史》這本書的目的就是講述這樣一個故事,歷數自史前時代一直到伊拉克戰爭、阿富汗戰爭乃至之后,數千年來有關游擊戰的歷史。本書的主要內容集中在近兩個世紀,但第一章還是闡述了古代和中世紀的內容,以便讀者能夠了解該領域的最新研究進展。


撰寫這一領域的專著遇到的第一個難題,就是“游擊隊員”或“恐怖分子”這樣的詞匯并沒有一個得到廣泛接受的定義。有這么句話,有的人口中的恐怖分子到別人嘴里就成了自由戰士。沃爾特·拉克爾(Walter Laqueur)抱怨說,有很多觀點認為“‘恐怖主義’(就像‘游擊隊員’一樣)這個詞被用在各種不同的場合,幾乎已經被用濫了”。這就是為什么本書很難定義恐怖分子和游擊隊員這兩個概念,摒棄其中任何一個概念都有可能歪曲其本來面目。
在本書中,“恐怖主義”的定義是非國家實體的人員使用暴力襲擊非戰斗人員(大多數是平民,但也包括政府官員、警察和未執勤的軍人),以恐嚇或施加壓力,迫使其政府改變政策或結構成分。恐怖主義行為所造成的政治或心理影響,與其所造成的破壞往往不成比例。19世紀的口號“用行動做宣傳”時至今日仍然為一些人所奉行:恐怖主義首先是一種心理武器。由國家主體對平民施加的暴行并不在我們的討論范圍之內,因為自經歷了1793~1794年法國大革命中的血雨腥風之后,“恐怖主義”的廣義概念已經有所改變,正如埃德蒙·伯克所說的,它釋放了“那些被稱為恐怖分子的地獄惡犬”。本書主要討論的是自下而上而非自上而下的恐怖主義,當然,這個定義的界限也很模糊,因為有很多恐怖組織得到了一些國家的秘密支持。
游擊戰爭(Guerrilla)的字面意思是“小規模戰爭”。這個名詞的來源是1808~1814年抵抗拿破侖大軍的西班牙游擊戰爭,但游擊戰可以說是自古以來就存在。本書給出的定義是,一個武裝集團由于政治或宗教原因,使用打了就跑的戰術,主要針對一個政府及其治安部隊。土匪的主要目的是劫財,所以不在此列;土匪一般對于動搖既有的政治體制不感興趣,而只是希望攫取利益。大多數游擊隊屬于非國家團體,但有些游擊隊是正規軍事部隊的組成部分(現代的說法叫特種部隊),負責深入敵后展開行動。其他的游擊隊則會和正規軍緊密配合,甚至非正式地列入正規軍序列。游擊戰爭至少和正規軍的小單位戰術有些共同之處:兩者都依賴伏擊戰和快速機動。不同之處是游擊戰爭沒有明顯的前線和大規模的、精心策劃的戰斗——這是常規沖突的本質特征。
有時候恐怖行動被稱為“城市游擊戰”,但這種定義過分簡單化了;城市地區既可以展開游擊戰也可以展開恐怖行動,農村地區亦然。此外,很少有武裝起義者會嚴格限制其使用武力的對象是非戰斗人員(恐怖行動)還是戰斗人員(游擊戰)。比如說,越南共產黨在越南戰爭中既殺傷了南越和美國軍人,同時也殺傷了相當數量的南越平民。同樣,愛爾蘭共和軍的襲擊目標既有商店、酒吧,也有英軍的巡邏隊和營房。一般來說,各種組織都有自己的側重點,比如說20世紀初的布爾人主要側重游擊戰術,而一個世紀以后的“基地”組織則側重實施恐怖行動。
還有其他一些值得注意的顯著特點:游擊隊一般都試圖控制一塊領土,即使是暫時的,而恐怖分子則反之。游擊隊的兵力一般都數以萬計,大多數恐怖組織的人數則不過數百人。游擊隊通常會將其作戰行動限制在一個公認的交戰地帶,恐怖組織則一般會在非正式處于戰爭狀態的國家本土實施行動。游擊隊的目標是從根本上擊敗或至少是削弱敵人,恐怖分子則企圖用頻繁的突然襲擊引發革命。在武裝沖突的持續性上,恐怖分子最差,游擊隊稍好,正規軍更佳,而核武器和其他大規模殺傷性武器最好。
更加混亂的是,各種“游擊隊”或“起義者”(這算是褒義詞)的敵人總是給他們貼上“恐怖分子”或其他諸如“犯罪分子”“匪徒”“叛國者”或“死硬分子”的標簽,而他們自己則更喜歡諸如“自由斗士”“圣戰者”“愛國者”“戰士”或其他積極的詞匯。1944年英國政府在拋棄南斯拉夫的米哈伊洛維奇的切特尼克組織轉而支持鐵托的游擊隊的時候,一份文件中的說法就頗具代表性,這證明了對這些組織的稱謂其實是變化無常的,該文件中聲稱:“從今以后不再稱呼米哈伊洛維奇所部為愛國者,而應稱之為恐怖幫派,同時也不應再稱鐵托的游擊隊為‘赤匪’,應代之以‘自由戰士’的稱謂。”納粹德國在許多方面都和英國針鋒相對,不過在玩弄文字游戲方面與其敵人倒是有共通之處。海因里希·希姆萊在1941年的一份指示中稱,“考慮到心理方面的原因”,應用“赤匪”這個詞代替“游擊隊”。
不管用什么樣的稱謂,這些人選擇使用恐怖主義或游擊戰戰術的原因只有一個:力量太弱小而無法使用正規戰手段。正如政治學者塞繆爾·亨廷頓1962年時指出的,“游擊戰爭是戰略弱勢一方以特定的形式、時間和地點實施戰術進攻的一種戰爭形式”。任何武裝集團都更青睞采用正規作戰的方式,因為這種方式自古以來就有比較高的成功率。正規軍可以采用殲滅戰略,尋求用最快的速度消滅敵對武裝力量。而非正規軍則要采用消耗戰略,通過戰斗來消耗敵軍。游擊戰這種方式代價高昂、曠日持久而且艱難困苦,任何一個投入戰爭的國家,如果不是別無選擇的話,正常情況下都不會采用游擊戰的方式。游擊戰和恐怖主義戰術因此往往成為以弱敵強的手段。這也是他們選擇躲在暗處展開戰爭的原因,如果他們用一種公開的、類似正規軍的戰術作戰,那么肯定會被消滅。
而強勢一方在施加恐怖暴行方面自然也不遑多讓。希特勒的德國、斯大林時期的蘇聯等國家殺掉的人要比歷史上所有恐怖分子和游擊隊所殺的人多得多,但是它們的行為不在本書的探討范圍之內,除非這幾個國家是直接參與反游擊戰或實施游擊戰。
游擊戰和恐怖主義戰術被定義為低烈度、非正規、不對稱、成分復雜、形式多樣或非傳統的戰爭形式——在更早的時代被稱為小規模沖突(la petite guerre)或小規模戰爭。所有的這些形式都很難準確定義,就像色情作品一樣,大多數分析家在看到它的時候才會有所了解。我希望通過本書的出版,能夠給游擊戰歸納出更為明確的定義。

本文由澎湃新聞經授權摘編自馬克斯·布特(Max Boot )的《隱形軍隊:游擊戰爭的歷史》(Invisible Armies: An Epic History of Guerrilla Warfare from Ancient Times to the Present ),該書由趙國星、張金勇譯,將在2016年由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甲骨文出版 。“甲骨文”的微信訂閱號是“ioraco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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