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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思想周報|被“老板”坑過的研究生
那些年被導師坑過的研究生和被體制坑過的大學教師
澎湃新聞日前報道了年底學生凌晨四點排長隊幫導師報賬的“熱潮”,隨即在高校和社會上引起熱議。討論的中心從高校經費報銷制度的不合理上升到導師和學生的緊張關系乃至學術評價體制的弊端。
其中,破土網發文梳理了目前國內研究生與導師之間的緊張關系,引起了很多學生的共鳴和社會輿論的關注;華東師范大學歷史系教授許紀霖去年發表在《清華大學學報》上的“中國學術為何做得這么爛”一文再次在網絡上廣為傳播。
那些年被導師坑過的研究生,你們還好嗎?
破土網的這篇文章指出,研究生稱呼導師為“老板”是國內近年來流行的現象,背后是被迫以非常不合理的低價甚至免費給“老板們”打工,工作時間之長往往超過上班族。同時,又因這種老板-員工關系的實質又掩藏于師徒關系之下,學生不像公司里的員工那樣擁有靈活選擇老板的權利。另外,除了幫導師處理報銷、組織會議等雜事以外,給導師做項目也往往因為存在大量重復勞動對學生自身鮮有進益。
作者指出,導師之所以能夠隨意指派學生,主要原因是在“導師負責制”的情況下,在金錢和學術上的權利和地位都遠遠超過學生,導師對學生畢業掌握著“生殺大權”,而學生沒有任何監督導師的權力。文中還援引一名受訪學生的說法,“導師是否滿意,這是衡量一個科研工作的有效途徑之一,卻并不應該成為唯一。”
文章最后總結稱,要破除師生之間的依附關系必須要打破學術權威,賦予學生監督導師的權利。
中國學術為何做得這么爛?
許紀霖認為,學術研究中最重要的環節是學術評價體制,進而以人文學科為例深入分析了當前人文學科評價體制中存在的諸多問題。
首先是中國絕大部分高校都實行一種量化的、外在的、行政主導型的學術評價體制。“量化”是指論文發表篇數成為評價學生、教師、大學的最重要衡量指標,且重產量而不重質量;“外在”是指好論文的標準只看發表在什么刊物、有多少影響因子,而忽略學術共同體的內在評價;“行政主導”是指大學的行政管理部門不僅壟斷了學術資源的分配與再分配,也控制了學術成果的生產與再生產。
許紀霖進而指出,以項目為核心的評價體制并不適合人文學科,因為文史哲學科最需要的不是大量資金投入,而是閑暇和自由。人文學者需要的是能讓他們無后顧之憂的物質條件和學術自由。然而,由于當前多數教師收入偏低,不得不爭取項目以獲得變通性補貼,學者往往注重投入/產出比,也沒有閑暇打磨學術精品。而一個好的學術評價制度,應當啟發教師對學術的內在興趣,而不是激發其功利心。
對于通過學術評價體制改革實現創新,許紀霖認為過去的民國學術界和今天的國外發達國家都有值得借鑒的學術評價傳統,一方面需要建立學術共同體內在的價值標準,另一方面也需要大學以外的發表學術論文的專業刊物和出版學術專著的出版社參與進來。
許紀霖認為量化的學術評價體制確有形式上的公平性,因此建立學術共同體的評估體系要比外在評估艱難得多。民國時期的學術評價中,學術權威扮演了核心角色,而在缺乏學術權威的今天,“需要經過學術共同體長期的學術互動和不斷試錯累積性地自然演化形成” ,但一旦形成便會成為“行規”并內化為價值尺度和學術風氣。
另外,目前國內的權威刊物基本看主辦方的行政級別,權力代替了權威,成為了“權威刊物”的評判標準,但真正的學術創新往往是在學術共同體自辦的同人刊物上首先獲得突破的,因此不能以“權威刊物”作為學術成就的唯一度量。人文學科由于受到理工科的影響,還存在重論文輕著作的問題,但在人文領域學術著作的重要性顯然被低估了。許紀霖認為要解決這一問題,應該與國際接軌,建立嚴格的學術著作出版和評審制度。
當代中國的財富傳承和社會不平等

一篇是《文化縱橫》12月號刊登的“財富傳承——中國社會的正義難題”一文,作者黃紀蘇在文中對財富傳承這一古老問題的歷史演變以及在當前現實中所呈現出的特殊矛盾進行了深入淺出的分析;另一篇是發布在《知識分子》公眾號的賴慶撰寫的 “中國人為什么容忍社會不平等?”,文章援引社會學前沿研究結果指出,中國民眾對社會不平等的認識受制于他們對于發展和不平等兩者之間的關系的看法。
財富傳承——中國社會的正義難題
黃紀蘇認為,改革開放帶來的財富高速增長、快速集中使得財富傳承成為當下的一個新問題。他指出,在古代大多數人都把財富留給親人,但在一些特殊情況下,也有人會把財產留給外人,例如教徒把財產捐給教會,黨員用來交黨費等等。而財富分配在建國后的情況,又要分為前三十年和后三十年。
在黃紀蘇看來,在建國前三十年,通過土地改革和生產資料公有化,使得財富分布達到了有史以來最為平均的狀態。在這種情況下,財富成了一項低調、弱化的人生價值,當時人也往往更多地用政治地位、社會榮譽而非財富來衡量自己的人生存在。
他進一步指出,近三四十年間形勢發生了根本性轉變。這種情形造成了現代人大量的心理問題,也造就了高度原子化、個體化的社會,“家”取代“國”成為了生命共同體的基本單位。
黃紀蘇認為財富分配應該有差距,因為人的稟賦、才能、努力確實存在不同,但差距不應太大,否則有失公正。傳統中國社會以血緣家庭為核心的價值觀和財產私有制的共同作用下,中國的父母熱衷于為下一代積累財富,希望子女不用付出努力就獲得幸福。
黃紀蘇對此持不同觀點,他認為“如果競爭、奮斗是人類社會結構及社會關系的主要方面,那么競爭、奮斗也一定會是美感、幸福感(即人生意義)的主要來源”,財富可以換取的感官快感不僅很難持久,而且不能帶來真正的幸福。他還提到中西方在財富分配上的文化差異,認為西方在宗教傳統、社會主義思想、自由資本主義價值觀等多種思潮的作用下,推動了部分財富從私人占有轉化為社會共享。
黃紀蘇最后總結道,人類是帶有身心限制的,而子女并非“我”的延續或擴大,因此突破身心限制的唯一方法是對“我”進行擴容,變“小我”為“大我”,變“一己”為“大公”,而這也昭示著人類進化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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