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律師來信|發布“只剩褲衩”廳官監控錄像是再侵權,公安可查
12月12日,網上曝出三段監控視頻,證實此前與三亞城管引發輿論大戰的廳官畢國昌,在自述文章中及接受媒體采訪時有說謊行為,其一,他在穿行鬧市過程中有打車,并非一直走路;其二,他在向三亞市政府求助過程中回過家一趟,取來相機請他人給自己拍照,并非一直在政府等待。
一石激起千層浪,針對畢國昌“說謊”的指責聲撲面而來,但本人認為,根據我國《民法通則》及其他法律法規對隱私權的相關規定,無論是公權力掌握的監控錄像,還是商家、個人掌握的監控錄像,不經過正當程序就予以公開是極為不妥當的。此事件中,畢國昌可以要求相關部門追查監控來源、調查監控發布者,繼續進行維權。
以下是我對本案例一些關鍵點的看法:
首先,網曝的監控視頻雖然證實了畢國昌有撒謊行為,但這并不能掩蓋三亞城管粗暴執法的本質。事件中,畢國昌穿褲衩穿行鬧市的目的,是控訴公權力的非禮。為了保持事件原貌,他可以“回家了卻沒穿衣服”,這是他的權利;另外他回家取相機也是為了保存證據,是合理手段,如果他回家穿上衣服沒有拍照,如何達到控訴的目的?
畢國昌作為一名廳官以及一名普通公民,其控告、申訴的權利是一樣的。他有權利用各種方式去控告公權力的違法,有權找三亞政府申訴控告,他的地位處于一個受害人的角色,是一個行政相對人。為了達到維權的目的,畢國昌可以采取必要的方式方法,只要不是故意作假。
其次,畢國昌的監控錄像被公開,是對他的再一次侵權。目前公開的監控視頻尚未確認來源,但如果是公權力機關將監控視頻交由發布者,那么這就是相關部門為了抵消其違法行為,為了掩蓋其行為的后果,是錯上加錯,是更大的惡,可以說是濫用職權;如果是發布者從公權力處竊取,那么相關部門同樣有失職之處。
根據我國《民法通則》及其司法解釋關于保護公民隱私權的規定,公民的涉及隱私的信息、視頻一旦被其他個人或單位掌握,沒有合法的理由是不能被公開的。一旦公開,是違法的。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及其公安部的有關行政解釋,公民的隱私權應該受到保護,如受到侵害,應該依法處罰侵權人。同時,我國還有其他有關保護公民隱私權的法律法規,均有關于類似的規定。
因此,如果網曝視頻是來自公權力掌握的監控錄像,根據有關法律具體規定,泄漏隱私是濫用職權的行為,不具有合法性,更不具有合理性,相關人員必須承擔法律責任。如果視頻是由個人從其他渠道獲取視頻并進行公布,則同樣構成侵權。
最后,畢國昌可以要求公安網監查出公布者,再要求追究公民個人公布者的法律責任,并可以通過民事起訴和行政控告,要求警方查出個人公開者與公權力之間的聯系,是否被收買,是否串通一氣,為公權力張目。
總之,畢國昌可以利用各種手段查出背后真情,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為了實現自己的權利,畢國昌可以采取各種有利于自己的方式方法,只要不是法律禁止的,只要是不侵害他人權益的。相反,在整件事件中,城管執法的不文明是被肯定的,是違法的;公開他人隱私的視頻,無論是個人的行為還是公權力在背后操作的行為都是違法甚至是犯罪的。





- 報料熱線: 021-962866
- 報料郵箱: news@thepaper.cn
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許可證:31120170006
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滬B2-2017116
? 2014-2025 上海東方報業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