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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評人建議“結婚證7年有效期”,專家認為會破壞家庭倫理
結婚證也可以設置有效期?
近日,微博認證為時評專欄作家的魯國平在微博上發帖稱,我國離婚率連年攀升,很多夫妻熬不過“七年之癢”,建議結婚證設置7年的有效期。
魯國平的微博認證身份是“專欄作家,媒體人”,他在自己的微博上提出了上述建議。他認為,結婚證設7年有效期有6個好處:可以嘗試多段感情,減少婚外情;不用擔心嫁錯人,使人勇敢結婚;再婚需買車買房,拉動經濟增長;促進女性經濟獨立;婚姻自動解除降低離婚率;重組家庭后,孩子可以有多個父母的關懷。
民政部發布的《2014年社會服務發展統計公報》披露,2014年全國共依法辦理離婚登記363.7萬對。數據顯示,2003年以來,我國離婚率已經連續12年呈遞增狀態。2012年全國共有310余萬對夫妻辦理離婚手續,離婚率增幅首次超過結婚率增幅,2013年攀升到350萬對。
魯國平在接受澎湃新聞(www.kxwhcb.com)采訪時說,他的建議只是一個參考意見。“如果婚姻真的設了期限,婚姻雙方就會有危機感,會更加珍惜,減少離婚率。7年過后,如果沒有異議,可以自動續期,期限也就沒有什么實際意義。”
該建議立即引發了網友熱議,成為微博熱門話題。
有網友認為給結婚證設置有效期不一定能降低離婚率,關注女性問題的作家蘇岑發帖認為:“對于一個想要離婚的人來說,沒到有效期一樣會各奔東西。”
也有網友認為,該建議可能導致不負責任的婚姻,“自古以來婚姻都是一種責任,一種擔當,如果沒做好一起共度余生的準備,還結什么婚呢。”
還有網友評論說:“要是只有7年,那不就跟簽勞動合同似的,到期自動解約,這樣的話會讓我覺得婚姻一點都不神圣了!”
也有網友表達了同情的聲音。@抱抱Double倩評論:“會少很多不是因為愛情,在一起湊合的悲劇夫妻吧~”
中國法學會婚姻家庭法學研究會專家、律師盧明生盧明生在接受澎湃新聞采訪時稱,近年我國離婚率趨高,主要是因為社會壓力過大,容易引發家庭矛盾。另外,隨著城市化進程加快,人口流動加劇,聚少離多等因素也造成家庭矛盾加劇。
“減少離婚率不能靠給設置婚姻有效期,而是應該從社會結構、制度等深層次原因著手。此外,我國婚姻法保障離婚的權利,婚姻雙方完全可以通過正常程序提出離婚,設置婚姻有效期是沒有必要的。”盧明生說。
盧明生還認為,給婚姻設定有效期對家庭倫理和社會價值觀將有破壞作用,“設定期限后,人們對家庭的責任感會降低,可能不會再為共同經營更加美好的家庭而努力。”
京師律師事務所婚姻家庭部主任魏紹玲律師亦認為,規定婚姻的有效期本身就是與婚姻自由原則相悖的。“離婚對于夫妻來說都是一種無奈,特別是有了子女之后,夫妻雙方要承擔的社會責任更多,而如果夫妻關系因為7年的年限而告終結,婚姻變得隨意,將帶來更多社會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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