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狀告騰格里沙漠污染企業后整改停滯,環保組織向最高法申訴

央廣網北京12月6日消息 據中國之聲《新聞晚高峰》報道,備受關注的騰格里沙漠污染公益訴訟,有了最新進展:原告方——中國生物多樣性保護與綠色發展基金會(簡稱中國綠發會)證實,最高人民法院已經受理了他們的申訴。
去年9月份,有媒體報道了內蒙古和寧夏交界處的騰格里沙漠腹地遭污染的事件。一些企業將工業污水直接排放到沙漠里,污染沙漠并威脅從附近流經的黃河。事件經曝光并引發社會關注后,環保部會同內蒙古和寧夏有關部門開展了調查,對相關責任人進行了問責,涉案企業也被責令停產治理。
而中國綠發會調查卻發現,騰格里沙漠污染地點的修復有的進展緩慢、有的整改停滯,于是向寧夏中衛中院提出環境公益訴訟,要求8家企業承擔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的民事責任。今年8月20日,中衛中院以起訴人主體資格不適格為由不予立案、之后寧夏高院維持原裁定,中國綠發會繼續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訴,日前被受理。
中國綠發會,是中國科協主管的民間非營利性公益組織。此前曾作為原告啟動了甘肅水源污染案、海南紅樹林案和康菲溢油案等公益訴訟案件,寧夏兩級法院裁定對綠發會起訴8家企業的公益訴訟不予立案理由是主體不適格。中國綠發會公益訴訟工作組組長王文勇指明,不予受理的理由是認為中國生物多樣性保護與綠色發展基金會宗旨和章程里面沒有規定環境保護公益活動的內容,生物多樣性保護不是環境保護。
中國綠發會向最高法申訴,中國審判流程信息公開網顯示,申訴已經獲得最高法環境資源審判庭立案審查,而綠發會也收到了有關通知,并被告知了合議庭組成人員。
王文勇稱,最高人民法院發來通知,已經確定立案受理這個申訴,也就是說目前這個案件在再審立案審查的過程中,合議庭都已經告訴我們了。
王文勇進一步分析了此案走向:如果發現有錯誤,可以進入再審程序,再審出來之后兩種結果,一種是發回寧夏高院,讓寧夏高院自己再審,還有一種是由最高人民法院直接再審,還有一種結果是他認為沒問題,不予受理再審申請。
2014年9月騰格里沙漠污染事件遭曝光后,位于騰格里沙漠南邊的寧夏中衛市,2015年3月舉行了環保工作誓師大會,公布了具體的治理污染措施。中衛市環保局監察支隊工作人員今年8月接受采訪時介紹,因為部分企業對污染問題整改不夠徹底,環保部在今年5月份就該地區環境污染問題進行掛牌督辦,地方也采取了一些措施。環保部督查中心督查了18家企業,33個整改的問題。整改的問題現在正在落實,限定的期限是9月30號。
綠發會起訴要求,法院判定被告消除環境污染危險,恢復生態環境或成立沙漠環境修復專項基金并委托第三方進行修復,由環保專家、人大代表等進行驗收,賠償環境修復前生態功能損失等。綠發會近期對騰格里沙漠治理情況又進行了考察。
王文勇表示,在向寧夏高級法院上訴的過程中,寧夏中衛市人民政府邀請綠發會去考察,被訴的8家企業確實是在整改。王文勇說,綠發會提出的訴求有好幾項,其中有些內容已經實現了,比如停止排污,但是還有的訴訟請求沒有實現,比如修復治理。正在實施修復方案的那一家,綠發會三次到現場看都沒有施工,誰能說明確實是在修復呢?
今年12月4日,“國家憲法日”,騰格里沙漠污染公益訴訟發起者中國綠發會和新京報記者陳杰,作為騰格里沙漠守護者被評為“央視2015年度法治人物”。綠發會有關負責人以及專家認為,環保組織參與環境公益訴訟的熱情亟待持續激發,立案門檻的問題不解決,通過公益訴訟推進環境保護,對環境污染行為形成威懾就無從談起。
中國綠發會有關負責人認為,我國環保法、民訴法,以及有關司法解釋,對環境公益訴訟的相關問題做了明確規定,各地環境公益訴訟第一案陸續跟進,但是深水區的試點困難也日益顯現。該負責人表示,環境公益訴訟試點深水區遇到的障礙和問題比想象的要多,全國今年一共提起了40多起環境公益訴訟,中國綠發會提起了22起公益訴訟,在22起環境公益訴訟案件中有6起被中級人民法院受理,但是寧夏這邊提起的8起公益訴訟都以原告不適格為由駁回。“這個案件已經申訴到最高人民法院了,如果主體的問題不能解決,那么就無所謂環境公益訴訟程序以及實體等其他問題了,因為門檻都進不去嘛?!?/p>
中國政法大學環境資源法研究所所長王燦發教授分析,從法律規定上來看,最高法直接再審此案是有法律依據的。今年一月發布的關于環境公益訴訟的司法解釋規定,環境公益訴訟第一審案件由中級以上人民法院管轄,最高人民法院也可以管轄第一審民事環境公益訴訟案件。
專家認為,從建立專門的環境資源審判庭,到細化有關司法解釋,說明最高法對環境污染案件的重視程度。王燦發表示,這說明了最高人民法院對于環境公益訴訟案件的重視,希望這樣一個公益訴訟案件的受理和審理能夠為環境公益訴訟作出示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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