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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生女孩22年黑戶生活:上學就醫(yī)處處碰壁,全家學法打官司

22年來,北京女孩李雪一家都在為她的身份四處奔波。一家人甚至自學法律,打了12場官司,試圖將她從黑戶的深淵里打撈出來。
黑戶意味著什么?不能上學,無法就醫(yī),買不了車票,住不了酒店,難以找工作,不能登記結婚,生下的孩子還將成為“黑二代”……
第六次人口普查數(shù)據(jù)顯示,中國約有1300萬人沒有戶口,成為俗稱的黑戶。其中,60%以上是超生人員,李雪便是其一。
2015年10月29日,中共十八屆五中全會會議公布,全面開放二孩。11月21日,公安部開會商討解決無戶籍人口的戶口登記問題,給李雪們帶來了一絲曙光。
二胎黑戶
李雪告訴澎湃新聞(www.kxwhcb.com),1993年,她出生在北京天壇醫(yī)院,醫(yī)生說要打疫苗,讓家人先給她上戶口。
派出所的工作人員稱,沒有街道辦事處的便條,就不給上戶口。崇文區(qū)永外街道辦則稱需要等待。
然而,一家人等來的卻是由街道辦開出的李雪母親的辭退信和一張5000元的罰單——因為,李雪已經(jīng)有一個親生姐姐。
李雪的母親白秀玲原本在街道辦的第三產(chǎn)業(yè)永明釉材廠上班,“因為違反計劃生育政策”,她的工作飯碗被端掉了。
對于罰單,李雪一家并不服。她們認為,街道辦只給了一張白條罰款單,而沒有依照法規(guī)規(guī)定給出相應格式的通知書。
罰單上稱:不服罰款,可向上級單位崇文區(qū)計生委復議。李雪的父親李鴻玉試圖提起行政復議,然而,崇文區(qū)計生委卻連門都沒有讓他進。一家人隨后開始信訪,多年也沒有任何結果。
根據(jù)《戶口登記條例》的規(guī)定,嬰兒出生后的登記是無條件的。《人口與計劃生育法》是要求對違反該法生育子女的公民予以征收社會撫養(yǎng)費的處罰,但并未規(guī)定不予上戶口的處罰。
而根據(jù)1991年的《北京市人口計劃和生育指標管理辦法》,已婚夫妻未取得生育指標而懷孕第二個子女的,經(jīng)計劃生育主管機關審查,對符合生育第二個子女條件的,給予批評教育,準予補辦生育子女證明,并對夫妻雙方各處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

自學法律
被崇文區(qū)計生委多次拒之門外后,李鴻玉深感懂法的必要。只有初中文憑的他,托人買了一套《北京計劃生育法律法規(guī)匯編》,從此李家走上了自學法律的道路。
1998年,李雪5歲,眼看就要到入學的年紀了,卻仍然沒有戶口。李鴻玉央求居委會給李家附近的桃楊路三條小學寫了一封信,請求照顧李雪入學。然而,校方卻仍舊不讓李雪入學。
也是在這一年,李鴻玉開始通過行政訴訟的方式為李雪爭取戶口,每一次訴訟的起訴、開庭、上訴等都由李鴻玉自己完成。
1998年,白秀玲起訴永外街道辦,要求其恢復工職,并補發(fā)工資,給其所生的二胎上戶口。北京市崇文區(qū)法院認為,永外街道辦依據(jù)《北京市計劃生育條例》作出的處罰決定,對白秀玲夫婦征收社會撫養(yǎng)費5000元整,白秀玲未申請復議,亦未提起行政訴訟,后計生辦申請強制執(zhí)行。白秀玲起訴要求內容不屬于法院受理范圍,不予受理。白上訴,北京市二中院駁回。
白秀玲不服,2001年,又向崇文區(qū)計生委提起行政復議。崇文區(qū)計生委以超過復議期限為由,不予受理。就此,她又向崇文區(qū)計生委提起了行政訴訟。崇文區(qū)法院認為,計生委的行政行為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程序合法,法院予以維持。白上訴,法院再次維持原判。她又向崇文區(qū)檢察院申請抗訴,檢察院未予同意。
這一年,受家庭遭遇的影響,李雪的姐姐李彬中考失利。為了李雪的身份,李彬也開始在家自學法律。受限于家里的經(jīng)濟條件,李彬一開始只能去書店抄寫法律條文,“很多時候一抄就是一整天”,重點學習的是行政訴訟和信訪相關的法律。
后經(jīng)友人提醒,李彬辦理了圖書館的借書證,學習條件才稍好一些。之后,李彬通過自學考取了法律大專文憑,“總共有14門科目,可以一門一門考,題目是北大出的,文憑也由北大下發(fā)”。
2003年,在李杉的幫助下,李鴻玉又以他的名義重走了一遍妻子當年的維權路,得到了一樣的結果。
訴訟之路
2003年,只有10歲的李雪對永外街道計生辦提起行政訴訟,要求為其辦理戶口,但對方未給出答復,因此起訴要求對方出局上戶口的相關手續(xù)。法院判決,永外街道計生辦需在30日之內作出答復。
隨后,街道計生辦答復稱,李雪父母補交罰款后,計生辦會出具收據(jù),李雪父母持收據(jù)可到永外派出所辦理戶口。
對于這個答復,李家不滿。李雪又狀告了永外街道辦計生委,請求法院判令上述答復不合法,予以撤銷。法院指出,永外街道辦的行政行為證據(jù)確鑿,適用法律、法規(guī)正確,符合法定程序,判決維持其答復。
一家人沒辦法,又找到了派出所,對方仍舊拒絕為李雪辦理戶口。李雪將北京市公安局崇文分局告上了法庭,要求其行政賠償因其下屬的永外派出所長期不予辦理戶口登記給李雪造成的損失53萬元。法院駁回了李雪的訴訟請求。李雪上訴后,二審維持原判。
2004年,李雪又起訴了永外派出所、崇文分局,請求法院判令兩者不給李雪戶口的這一具體行政行為違法。法院認為,崇文分局不具有被告資格,對永外派出所的訴訟已超過法定期限,駁回了李雪的起訴。上訴后,二審要求發(fā)回重審。崇文法院依舊判定崇文分局不具有被告資格,訴永外派出所已超出法定期限,再次駁回。
李家與永外派出所、崇文分局的官司幾乎沒有間斷……然而,每一場官司,李家都是敗訴的一方。
敗而不棄
2009年,16歲的李雪開始學習法律,幫助父親打官司。李雪的學習資料仍然是姐姐抄錄的法條和從圖書館借來的法律書籍。
有了微博之后,李雪注冊了一個賬號,名為@xiaoxue永不放棄。一些在京高校的大學生關注了她的微博,邀請她去旁聽法學課程,“還有一些記者朋友也會介紹我去參加一些課程”。李雪稱,包括民法、刑法、行政訴訟法在內的各方面法律她都有所涉獵,但看得最多的還是行政訴訟法。
2012年,她向永外派出所申請辦理戶口,派出所答復稱:登記戶口需要計生部門出具的相關手續(xù),李雪屬超計劃生育子女,繳納社會撫養(yǎng)費,手續(xù)齊全后即可辦理。就此,李雪狀告永外派出所,要求判決其根據(jù)李雪的申請給其辦理戶口。一審法院以李雪的申請重復為由駁回。二審維持原判。
李雪稱,根據(jù)《公安部、計劃生育委員會關于加強出生登記工作的通知》,任何地方都不得自立限制超計劃生育的嬰兒落戶的法規(guī)。對未辦理獨生子女證、實施行節(jié)育手術、超計劃生育嬰兒的人,以及早婚、非婚生育嬰兒的人,應當給予批評教育直至進行行政和經(jīng)濟處罰,但對嬰兒都應當給予落戶。
2014年,李雪告永外派出所,請求判令永外派出所不給她辦理戶口的行為違法。一審以重復訴訟為由予以駁回,二審維持原判。李雪的申訴、抗訴均被駁回。
這一年,李鴻玉去世,李雪獨自扛起了訴訟的擔子。當被問及獲得戶口后,是否會繼續(xù)學習法律時,她說要先考一個像姐姐那樣的法律大專,“那個門檻比較低,只要有身份證就可以考了”。
2015年10月29日,中共十八屆五中全會會議公布,全面開放二孩。11月21日,公安部開會商討解決無戶籍人口的戶口登記問題,給李雪們帶來了一絲曙光。
12月3日,李雪向公安部寄出了一封信件,希望解決22年來的難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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