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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力體制改革下半場哨響,電網不是最大贏家
11月的最后一天,在北京漫天的霧霾中,整個電力行業數月來最為關注的電力體制改革六大核心配套文件正式下發,電力市場化改革的關鍵性拼圖就此補齊,新電改進入全面實施的新階段。
配套文件進一步厘清了市場化改革導向下發電側、輸配電側、售電側和電力交易平臺的新規則。相應的,發電企業、電網企業、售電企業、電力用戶、地方政府和相關部委的角色也更為明確。那么,讓我們再回頭,看看當時圍繞電網企業該不該參與競爭性售電話題所引發的軒然大波,電網企業贏了嗎?抑或是,新電改行程至此,誰是最大的贏家?
電網:“任何改革都會削弱電網目前的競爭優勢”
從去年7月新電改方案開始征求意見,到今年3月作為綱領性文件的中發【2015】9號文(即《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進一步深化電力體制改革的若干意見》)面世,再到六個核心配套印發,預期內的大部分謎底都已揭曉。撇開技術性問題不談,與2002年電改相比,本輪電改的顯著特點之一便是文件正式下發前來自媒體或與會專家的大量劇透,造成不同輿論場之間的激烈碰撞,同時導致外界對電改的預期發生了多輪切換。這其中,有很大比例圍繞電網展開。這很好理解,電改的目標之一便是打破電網“獨買獨賣”的壟斷格局,有序放開除輸配以外的競爭性環節電價。在異常激烈的利益博弈中,作為主要被改革對象的電網企業的利益訴求,自然備受關注。
事實上,9號文甫一出臺,就遭致許多改革派的批評,后者評價這份“改革力度溫和”的電改方案避開了調度獨立、輸配分開等敏感問題,有受制于電網之嫌。爾后,又傳出9號文中不曾出現的電網將參與除保底售電外的競爭性售電環節的消息,引發電網系與非電網系之間的激烈爭議。而在剛剛公布的《關于推進售電側改革的實施意見》中,電網企業的售電公司也的確成為了三類售電主體之一。
“電網在話語權在改革初期還是比較大的,相對來說還是個贏家。兩害相權取其輕,與此前盛傳的許多版本相比,電網現在留住了售電和結算。”一名電改觀察人士對澎湃新聞(www.kxwhcb.com)稱。
據該人士觀察,與發電企業相比,電網企業無論是改革的嗅覺、適應性還是靈活性都要強很多,早在6個核心配套文件正式公布之前,國家電網已經在開展內部學習(岔開說一句,雖然電網壟斷長期遭人詬病,但不得不承認,中國電網企業尤其是像國家電網這樣的龐然大物,其在企業經營管理理念上的先進性,確實是將許多行業甩出好幾條街)。
“但是政策制定者也用其他配套文件,比如電力市場交易制度和電力交易機構,對電網參與競爭性售電進行了一些約束,避免電網利用自身角色來進行壟斷,利用壟斷優勢來有損競爭。”信達證券能源互聯網首席研究員曹寅認為,配套文件中體現的約束,已經不是過去利用行政手段“這個不許做那個不許做”式的管理方式了,真正先進的約束方式,是讓市場來進行約束,讓生產力本身的優勝劣汰來進行約束。“通過建立一個交易機構和一套完善的交易體制,來對電網的壟斷優勢來進行約束。”
曹寅稱,在一個相對開放的產業鏈中,加上交易機構受到由各個市場主體組成的管理委員會的制度約束,電網企業的售電公司,與社會資本組建的售電公司、發電企業的售電公司,處在了同一起跑線上。誰能勝出、誰能獲得用戶,是基于生產力的競爭,也即誰能提供更廉價的電價、更好的服務。
另一名資深業內人士對澎湃新聞(www.kxwhcb.com)稱,現在是電網的巔峰時期,統購統銷統一調度統一結算,裝備企業也很多,全世界能做到國網這樣的已經算頂峰了。從這個意義上而言,任何改革其實都會削弱電網目前的競爭優勢。但這對行業來講是好事,有利于還原電網本來的定義,也能倒逼電網自身的改革。
因此,身為被改革者的電網企業,角色十分微妙,并非最大贏家。雖暫時保住了騰挪和轉型的時間,但從長遠看,電力行業的市場化改革最終必然會構建起一套全新的電力工業體系,電網企業的身份也將隨之改變。
發電:逐漸從“一群肉豬”分化為“大象螞蟻”
此前有評論稱,對于發電企業而言,可以涉足售電領域了,是一劑利好。但果真如此嗎?擁有電源資源的發電企業,參與售電的意愿究竟有多強?
針對新電改系列文件對發電行業的影響,作為利益相關者的華電集團政策法律部主任陳宗法,不久前曾作出如下闡述:“從長遠看,隨著電力裝機剛性增長與電力需求迅速下降矛盾的日益尖銳,電力市場化競爭將進一步加劇,發電行業未來有可能出現盈虧分化,優勝劣汰,兼并重組,發電企業從目前的‘同甘共苦’到未來的‘貧富分化’,從‘一群肉豬’分化為‘大象螞蟻’。”
所言不虛。不難想象,售電側放開后,各類市場主體涌入,將形成十分豐富多元的業內生態。電網不愿放棄售電,社會資本早已虎視眈眈,相比之下,發電企業的態度要謹慎、模糊得多。“發電企業在廠網分開之前就沒搞過售電,沒直接面對過用戶,廠網分開后就更沒搞過,因此在電力營銷方面還是有很多障礙。”一名業內人士說。人員上的短板,還是可以解決的。據澎湃新聞(www.kxwhcb.com)了解,此前就有發電企業為售電業務招兵買馬,頻頻向電網系員工拋出繡球。
“但另一方面,發電對電網現在可能還是有所顧忌。主要電量還是要通過電網銷售,你搞個售電公司,和電網競爭會不會因小利而失大利、撿了芝麻丟了西瓜?再有,和大用戶搞直供電,就要被迫降價,1度電降個幾分錢對利益影響也非常大。而且以前電網統購統銷,發電也過得挺好,電網早晚得給我結算,但直接和電力用戶交易,尤其是在經濟形勢不太好的情況下,如何規范電費的經營風險?這也是發電企業不得不面臨的問題。”前述業內人士說。
放眼整個發電行業,專注能源、公用事業、節能環保等行業相關戰略管理咨詢業務的羅蘭貝格大中華區執行總監吳杉杉對澎湃新聞(www.kxwhcb.com)稱,在電力供應寬松的大背景下,引入競爭將導致發電端過剩傳導至所有發電主體,不會出現贏家通吃。“發電端過剩的問題始終存在,特別是在規劃鼓勵可再生能源發電、打壓煤電的情況下,煤電會受到最大影響。但在引入競爭之后,發電端過剩會影響所有發電方,在全國范圍來看,沒有所謂贏家全收的可能,差的要生存,必然降價或者利用其他資源競爭,好的也會受影響。規劃保護下,光電、風電有可能會比原來好些,但是現在棄風嚴重的情況下,這種好也有限。”
綜上,市場放開后,本就呈現過剩的發電行業將呈現出復雜的分化過程,因而也稱不上全行業贏家。
民營資本:瞄準售電背后龐大的能源服務市場
甚至無須贅述。由于基數夠大,即使拉開的只是一個小口子,對于民資而言也是海量紅利。據不完全統計,全國目前已經注冊成立的獨立售電公司超過100家。地域上,山東、貴州、寧夏等省份的售電公司居多。當然,實力雄厚的民資看中的并不是純粹的售電,而是售電背后更為廣闊的綜合能源服務市場和售電作為能源互聯網超級入口的作用。但其中也有不少確屬看熱鬧的,民資售電公司的大洗牌尚未開始。可以預見,也將是十分慘烈的。
地方政府:化能源優勢轉化為經濟發展優勢
無疑也是獲益的一方。事實上,地方政府是本輪電改中很有意思的一個角色。對于地方政府而言,電改的最大紅利在于通過大用戶直購電來降低電價,以提高企業盈利水平,將地方的能源優勢轉化為經濟發展優勢,云南、貴州兩個綜合電改試點,都是典型。
長期研究電改的法律專家展曙光對澎湃新聞(www.kxwhcb.com)稱,地方政府態度主動,對于電改而言是一個非常積極的信號。2002年電改目標未能最終該實現的原因有很多,其中很重要的一點就是地方政府的消極乃至反對,這一點在建立區域電力市場、競價上網等問題上表現得尤為突出。當年搞得轟轟烈烈的東北區域電力市場、華東區域電力市場兩大試點之所以無疾而終,重要原因之一就是無法平衡地方政府的利益訴求。
從配套文件本身來看,也充分體現了“在中央文件的指引下充分發揮地方創造性”的原則,這對于激發地方政府參與電改熱情而言,大有裨益。
因此,有業內人士提出,真正的改革派可以聯合地方政府,因為地方政府需要降電價、拉投資,對改革也是一往情深。
但對地方政府而言,眼前的困難也不容忽視。比如,對于電改如此龐大的工程,從路徑設計到具體落實,問題還非常多。地方政府如何穩妥完成操作層面的問題?既然被賦予了靈活操作的權利,各市場主體之間的權利義務邊界如何界定?售電側引入競爭后,反壟斷問題如何解決?相關機構做好準備了么?
用電大戶:電價下降、最大贏家
毫無疑問,最大的贏家。降低企業和社會用電成本,本就是此輪電改的題中應有之意。對于用電大戶而言,通過直購電交易可以享受到電價降低的實惠。蒙西等輸配電價改革試點,都是通過直購電降低了電價。
對此,吳杉杉分析稱,輸配電成本加成限制輸配電費用、發電端過剩、交易引入競爭、給到用電大戶的價格必然下降。至于分階段、分地區的推進進度不好說,改革路徑依然是曲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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