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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國門江津出獄重新勾起那段黑暗記憶,家人:請讓他回歸平靜
中國足球反賭掃黑風暴已經過去5年了,一些相關涉案人員也再次重返社會。2015年12月1日,前中國男足主力門將江津刑滿釋放。


家人:希望江津回歸平靜生活
在網絡流傳的照片中,走出司法部燕城監獄的江津身穿黑色皮夾克,兩鬢斑白。
據騰訊體育報道,江津的父母和愛人是于1日上午6時30分抵達燕城監獄門口,上午七點半左右,江津的父親在監獄工作人員的陪同下,幫助兒子辦理出獄的相關手續。
上午8時50分,江津在父親的陪伴下走出了燕城監獄的大門,并和工作人員握手致意,隨后江津還在門外擁抱了自己的妻子。
江津刑滿釋放后,他的一位家屬在接受澎湃新聞記者(www.kxwhcb.com)采訪時表示:“還是讓他(江津)回歸平靜的生活吧,請理解。”

共獲得兩次8個月減刑
江津,1968年10月17日出生于上海,2002年曾以主力門將身份代表中國隊出戰世界杯,并于2007年退役。
2012年3月,江津、祁宏、申思和小李明涉嫌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被批準逮捕,據悉4人涉案金額共計800萬元。而他們涉嫌受賄的那場比賽,正是2003年末代甲A收官戰上海國際對天津泰達的比賽。
2012年6月13日,沈陽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宣判江津因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被判有期徒刑5年6個月,他與祁宏、申思和小李明等3人均被處罰金50萬元,并沒收800萬非法所得。
據《北京青年報》報道,在服刑期間,江津共獲得了兩次減刑。
據北京法院《審判信息網》公布的刑事裁定書顯示,在服刑期間江津表現良好,北京二中院于2014年5月16日對其減去有期徒刑8個月。
隨后,執行機關司法部燕城監獄提出減刑建議,稱罪犯江津在服刑期間,認罪悔罪,遵守監規紀律,積極參加學習和勞動,考核期間共表揚4次,確有悔改表現,建議減刑。
2015年9月23日,北京二中院再次裁定對江津減去有期徒刑8個月,減刑后江津應執行的刑期自2012年1月20日起,到2015年12月1日止。
目前,申思、祁宏、江津、小李明4名獲刑的球員中,小李明已經出獄,并在8月10日于山東濱州參加了一場山東魯能元老隊與當地一支業余球隊的友誼賽。

南勇、謝亞龍等均獲減刑
在反賭掃黑風暴中涉案的裁判和官員里,裁判陸俊已于2014年9月3日刑滿釋放。
而據《法制晚報》2014年12月5日報道,因受賄被判刑10年6個月的原國家體育總局足球運動管理中心主任、中國足協副主席南勇因在獄中表現好,獲得7次表揚,刑罰執行機關建議對其減刑一年,北京二中院受理后在網上進行了公示。
另一名中國足協副主席楊一民從2012年11月起至2013年10月被先后表揚4次,燕城監獄經審核,向北京市二中院提交有關楊一民的減刑建議書。
監獄認為,楊一民服刑改造期間認罪服法、遵守紀律、積極參加政治、技術方面的學習。隨著減刑獲得通過,楊一民的刑期減至9年10個月,到2019年11月21日止。
2015年1月12日,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在司法部燕城監獄對謝亞龍減刑案進行了公開開庭審理,并當庭宣判,裁定減去謝亞龍1年有期徒刑,謝亞龍也將于2020年3月3日刑滿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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