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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天報告510例,揚州12名干部疫情防控不力被問責處理
自7月27日來自南京市江寧區的毛某寧在揚州市核酸檢測呈陽性以來,揚州17天內已累計報告本土確診病例510例。目前,揚州本土確診病例數已超過本輪疫情始發的南京。
繼揚州市紀委監委8月8日通報問責8名落實防控措施不實不細的黨員干部以來,江蘇省紀委監委13日又通報處理了包括揚州市委常委、常務副市長陳鍇竑在內的4名履行疫情防控職責不力的黨員干部。
8月13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援引江蘇省紀委監委消息稱,經江蘇省委批準,江蘇省紀委監委對揚州市疫情防控不力問題進行調查,對有關黨員、干部失職失責問題進行處理。通報如下:
陳鍇竑,揚州市委常委、常務副市長、市疫情防控工作指揮部負責常務工作的副總指揮,貫徹落實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關于疫情防控決策部署不到位,履行疫情防控管理監督職責不力,給予其黨內警告處分。
余珽,揚州市副市長,貫徹落實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關于疫情防控決策部署不到位,履行疫情防控管理監督職責不力,給予其政務記大過處分。
錢峰,揚州市邗江區區委書記,落實常態化疫情防控機制不到位,履行疫情防控管理監督職責不力,給予其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免去其邗江區區委書記職務。
朱勇,揚州市廣陵區區委書記,落實常態化疫情防控機制不到位,履行疫情防控管理監督職責不力,給予其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免去其廣陵區區委書記職務。
5天前,揚州市紀委監委發布消息稱,當前,全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勢正處于最吃緊、最緊要的關頭,少數黨員干部仍然履職盡責不到位、工作作風不扎實,存在嚴重的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問題。2021年8月1日,廣陵區灣頭鎮財政結算中心工作人員王強(已因嚴重違法被立案調查并停職)被確診為新冠肺炎病例,并已造成23人感染的嚴重后果。現將有關情況及問責處理決定,通報如下:
7月29日至8月1日,在對王強核酸檢測混采陽性進行復檢的過程中,邗江區有關方面在隔離管控等環節工作失職,落實防控措施不實不細,造成疫情擴散。邗江區監委對此立案調查后,分別給予負有直接責任的區衛健委黨委委員、副主任、區疫情防控指揮部流調隔離組副組長蔣蔚,區疾控中心主任、區疫情防控指揮部采樣檢測組副組長黃友政務警告處分。市監委責令邗江區政府分管衛生防疫工作的副區長、區疫情防控指揮部副總指揮丁明哲作出檢查,并對其通報批評。
7月29日,廣陵區灣頭鎮聯合村核酸檢測點設置不規范、現場組織混亂,導致在該檢測點與王強密切接觸的多名人員被感染,造成不良社會影響。廣陵區紀委監委對此立案審查調查后,對負有責任的黨員干部、公職人員進行了問責追究,其中:廣陵區灣頭鎮聯合村黨總支書記梁文祥,作為核酸檢測點第一責任人,負有直接責任,給予其黨內警告處分;灣頭鎮黨委委員、人武部長王磊作為掛包領導,未按要求規范組織、管理檢測現場,負有直接責任,給予其黨內警告處分;灣頭鎮副鎮長孫超作為分管領導,未認真履行工作職責,負有主要領導責任,給予其政務警告處分;區疾控中心主任、區疫情防控指揮部采樣檢測組副組長吳紅祥,指導督促不力,負有直接責任,給予其政務警告處分。市紀委監委責令廣陵區委副書記、區疫情防控指揮部副總指揮李斌作出檢查,并對其通報批評。
此外,江蘇省紀委監委8月9日還通報處分了一起揚州公職人員違反疫情防控管理案。
通報稱,經查,疫情發生后,儀征市發布禁止開展線下教學活動的通知。作為校外培訓機構的陳集鎮雛鷹教育咨詢服務中心負責人朱俊群,在其丈夫陳集鎮第二中心小學校長糜山的幫助下,組織22名學生在陳集中學教師宿舍內補課。負責監管工作的陳集鎮社區教育中心辦公室主任卞家庭接到群眾反映后,不僅不履行疫情防控管理監督職責,反而向糜山通風報信,糜山、朱俊群提前將學生轉移到租用教室繼續補課。
8月9日,儀征市紀委監委分別給予卞家庭、糜山黨內嚴重警告和黨內警告處分,對組織查處不力、負有領導責任的陳集鎮黨委委員、宣傳委員黃薔薇給予誡勉,并責成市教育局依法停止雛鷹教育咨詢服務中心補課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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