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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面與真我
很早以前有一首歌《水手》里有這樣一句——“說著言不由衷的話,戴著偽善的面具”,唱出了人們生活中最常用的一個隱喻,人在很多時候,都是戴著面具在表演。
莎士比亞曾說,世界是個舞臺,男男女女不過是演員,他們都有下場的時候,也都有上場的時候。英文中的“人格”(personality)一詞,源自于希臘語的“面具”(persona)。這并不是偶然,因為無論在何處,每個人總是或多或少的意識到自己正在扮演一種角色,正是在這些角色中;我們互相了解,也正是在這些角色中,我們認識了自己。

著名的心理學家卡爾·榮格也提出過人格面具的概念,榮格將一個人的人格比喻為面具,在不同的社交場合人們會表現出不同的形象,也就是戴上不同的面具,因此面具并不只有一個,而人格就是所有面具的總和。
這種人格-面具的看法被大多數文化所接受,無論是戴面具的帥哥佐羅,還是美國漫畫里面蝙蝠俠、蜘蛛俠、鋼鐵俠等各種面具英雄,以及《千與千尋》中的無臉男,都采用了這種二元的人格隱喻——外表與內在、假面與真我。

同時文化中也在此之上,衍生出了很多有趣的人格體系,比如星座理論,將人的各種“假面”的碎片進行拼接融合,試圖通過某一些側面的描述,讓人確信自己真的就是那樣的人,真的就具備那樣的特質。十二星座,仿佛十二個面具,而通過更加復雜的分解,比如什么太陽、月亮等,就獲得了級數的增長,將人類用以概括人格的詞匯全部都納入到這個體系中來,任何一個人是什么樣,都可以在其中找到答案。
回到假面-真我的隱喻,在現代社會里,往往會在大多數人心中構造出這樣一種敘事——我是一個獨立的存在,我有自己獨特的思想和個性,我是自由的,我可以表達好惡。但大多數時候,當我跟他人相處的時候,我不能百分之百的表達真我,我需要帶上一個假面,面對不同的人,這些假面是表演,是我為了應對社會關系而裝出來的一種表象,并不是內心真實的我。

由此而來,人們都好像生活的很憋屈,在不同的假面之間不斷的切換。就像有說都市人開車下班到家不想上樓,要在車里坐上一會保持真我。看來這種假面把人們逼的都非常累,那么為什么人們不能用真我來面對這個世界呢?
這時人可能會找出很多理由,真我往往會傷害到別人,也會不利于自己。真我仿佛是一只猛獸,必須要被關進假面的籠子,或者只在獨處的時候讓它出來放風,否則就會帶來諸多的問題。
如果一個人在大多數時間里,都戴著假面,他又怎么確認有一個真我在假面背后呢?或者說他一直戴著假面,又如何能在鏡子里看到那個真我的樣子呢?如果真我如此的不利于人與人的相處,那么我們為什么又讓它存在呢?
關于這些問題,答案會有很多種,亦或是根本沒有一個標準的答案。在這些答案中,有一個冰冷又異于常理的解釋,可能會更徹底的解決那些矛盾——人的真我本身就是一種幻覺,我們就是假面,面具之下沒有一個具體的臉,而只是一個空洞的靈魂。

關于“我”,一切可能源自于兒童的某個瞬間,他看到自己的身體,一個被皮膚包裹的完整的身體,一個有別于桌子椅子,有別于蘋果面包,有別于父親母親的存在,他意識到自己就是這個身體,他又意識到自己不僅僅是這個身體,自己寄存在這個身體里,自己可以通過思想發號施令,這就是“我”了。
隨著人慢慢的成長,“我”的概念也越發的清晰,同時“我”與這個世界的沖突也越發的強烈。“我”很多時候變成了一種欲望,變成了動詞“我要”,或“我不要”。孩子要吃糖,不要上學,家長要孩子安靜,不要孩子吵鬧,工作的人要加薪,不要太忙碌等等。
在成年人之間,有一個有趣的游戲,就是說出彼此心中對方的樣子。比如情侶會問,在你心中我是什么樣的?或者進階一些會問你喜歡我什么?這種問題非常難回答,以至于聽到的詞往往非常模糊,你是個善良、大方、好奇又有創造力等等,聽起來似乎是那個意思,仔細再想又是什么意思呢?
不妨可以做個心理實驗,當獨處的時候,去回答一個問題,我是誰?這時,在自己熟悉的腦海里,有一個聲音,是這樣回答的,我是某某某,我出生在哪里,我的父母是誰,我在哪里上小學、上大學,在哪里工作,我是做什么的……但這些回答了我是誰了么?這些都是一個個的相對坐標,通過外界的一種東西、一些人、一些事情來確定了“我”,但也沒有說明白我是誰。

在深入問一個問題,我是怎樣的?腦海里那個聲音會說,我是個理性的、冷靜的、內向的、孤獨的人……但這些理性、冷靜等詞,又是什么意思,它們能說明我什么?是我的一種表現?是我的一種特質?是我對自己的總結?還是我的一個假面?
如果拋開所有的敘事,我無法思考“我”,當追問我是誰的時候,一個正常活躍的思維腦海里,浮現的是一系列的回憶,是這些回憶膠片疊加出來的一個模糊形象。如果不借助那種故事化的回憶,“我”就變成了一系列形容詞。當我對“我”想的越深,“我”就越發模糊。
在消費的時代,世界鼓勵年輕人表達自我,鼓勵他們培養自我,鼓勵他們做的跟別人不一樣。那個“自我”究竟是什么?跟別人不一樣就是真我么?在人類世界里,這個不一樣的范圍小的可憐。沒有人能不是別人的孩子,想要在身為人子這件事情上跟別人不一樣,幾乎不可能。也沒有人能夠不吃東西生活,沒有人能不用語言交流,少有人可以離開他人獨活。

只要是在社會中的人,就要接受一個大的社會存在的底線,就是那些人類共同的東西。而所謂個性、真我,只不過是在某些小范圍內的選擇,比如究竟是吃肉還是素食。但這些就能代表一個人的全部、代表他的真么?
不可否認的是,每一個單獨的個體是存在的,因為他們的身體是一個個單獨的。但我們不能說單獨存在的椅子當中,有一個椅子的“他”,所以也不能說,單獨存在的人,就一定有一個人的“我”。
一個有著正常社會思維的“我”,可能不是傳統的那種描述,在身體的司令部大腦里,有一種獨立的“我”在思維著,它決定了我們的一切。通過思維實驗向內探索,我們似乎找不到他。笛卡爾說,我思故我在,試圖要承認這個“我”。但我又怎么知道我在思,如果不用語言我們又如何思考,這語言難道不是我們從他人那里學來的么?
或許有人會說,人生來就是孤獨的,在孤獨中才有真我。但設想一下,去除掉一切社會關系,我又是什么?我能用來思考的語言都不復存在了,笛卡爾說的我在的前提都沒有了,我還能以什么形式存在?因為當我們思考“我”的時候,都是一種內省的對話,除卻對話,我無法存在。
在真我-假面這個對立的隱喻中,如果破除了真我存在的執念,那么就只剩下假面了,一種有悖于常理的思維方式從中誕生,我并不存在與我的腦袋中,而是存在與我與他人的每一次交流共同中,存在于每一種關系里,我就是每一個假面,假面之下再無真我。
很多時候,“真我”不過是人用來思考的一種方式,甚至是一個借口。比如面對一個事情,我們會想“真我”不會這么做,但沒辦法,戴著假面的我必須要這樣做。或者真我本心不是這樣的,不得不撒謊。

在社會行為中,真我似乎是一種行為標準,或對自己行為的標尺,真我并不能發號施令,只不過是在行為結束產生效果之后,拿真我來進行評估,如果獲得了好的效果,就是真我的功勞,如果有悖于某些道德、倫理,就會在思維中分裂出一個假面,真我批判那個假面,而自己不承擔過錯。
當放棄對真我的執著,就能獲得一個新的圖景,以替代固有的那種一個人是一個單點的原子圖式。沒有真我并不意味著沒有我,而是將我擴大到每一段關系中,我存在于每一個關系的連線上,而這些關系的集合就塑成了一個我。
就如馬克思所說,人的本質是一切社會關系的總和。離開了關系,人無法單獨存在,在口口聲聲說我的時候,實際上就默認了我存在的前提,也就是“他”。如果沒有“他”也就沒必要提及“我”了。
而人們確信的那個對自己行為發號施令的真我,也不過是在社會中習得的認知、觀念、規律、道德的集合,這些內化為一種跟自身經歷結合在一起的敘事,實際上真我不是那個命令的發出者,只不過是我們用自己的語言挑選社會觀念對自己評價的結果。
佛家觀點中,“我執”是煩惱的來源,當放掉“我”之后,就能獲得一種新生。人活著,也不過就是些想法,當破除掉那個真我的幻象之后,在一切關系中確定我,并接納每一個假面,不去給自己的行為找借口或下評價,而是在連續的個人體驗中,將所有的我的殘片統合起來,不因為某些事做錯了而排擠掉那個我,也不因為后悔惋惜而之執迷于那個我。
薩特說,他人即地獄。那么我也必然跟他們生存在地獄中。破掉真我,我就是在生命的各個時間節點,各種關系中的無所不在,他人與我,共同塑成這些我,我跟他人同在,我變成了我們,我希望在天堂,那么就帶他人一同到天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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