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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14歲女生跳河獲救后又“溺亡”,警方和教育局正調查

11月23日,恰逢星期一。早上,江蘇宜興市桃溪中學的初二女生堯堯(化名)像往常一樣騎自行車出門。她本該騎車到校車乘車點,再乘校車去學校。
當日早上6點40分左右,堯堯被人發現在村里的一處水塘里溺水。她的自行車停在水塘旁,書包放在自行車上。
宜興市委宣傳部人士后來對澎湃新聞表示,堯堯屬于“意外溺亡”。
一周之前(11月15日),堯堯在自己的QQ空間上發布了一句僅自己可見的話:“喜大普奔,有可能活不過下禮拜了,哇咔咔。”
宜興市教育局局長蔣志剛11月24日在電話中對澎湃新聞表示,此事“公安部門和教育局正在調查”。

此前1個月曾跳河自殺,被人救起
14歲的堯堯是江蘇宜興市桃溪中學初二一班的學生。據家人說,她在班上成績不是很好,有時會被教師批評,還曾被教師打過。
兩年前,堯堯的父母離婚,她被判歸爸爸撫養。堯堯的父親最近8年一直在新疆工作,在老家宜興的時間并不多。堯堯就隨奶奶一起生活,她的媽媽也會隔三差五地來看她,事發前一晚,媽媽還來看過女兒。
堯堯的表姐對澎湃新聞回憶說,10月19日,也是一個星期一的早上,她曾經嘗試在上學的路上跳河,不過被奶奶及時發現,隨后被救起。
當時,奶奶詢問她自殺的原因,堯堯說:“心里難受,不想上學,不想活了。”

當時,朱先生聽說女兒跳河的事之后,聯系了自己在當地教育局的朋友,委托他與學校教師溝通,希望教師能夠幫助安撫孩子情緒。
朱先生說,當天,堯堯的班主任盧老師與另外兩名教師到他家與孩子溝通,并將孩子接回了學校。第二天,堯堯繼續回學校上課了。
這一天,她在自己的QQ空間“說說”里寫到“寶寶跳河的說,,,失敗了”。
堯堯的奶奶對澎湃新聞回憶說,在幫堯堯洗澡時,發現孩子的腿傷有兩塊淤青,還有些腫脹。堯堯告訴她,是因為那天沒有做全數學作業,數學教師問她為什么不做,她不敢講話,老師拿教鞭抽了她的腿。
桃溪中學校長饒國富表示,自堯堯出事后,學校老師蔣老師因為壓力較大、情緒不穩定,暫時在家休息。
教育部門否認教師曾體罰過孩子
11月24日,朱先生對澎湃新聞說,當時聽說孩子被打了,她本來打算立刻回家,希望通過教育局解決此事。但是班主任老師打電話與他溝通了,并表達了道歉,說一定會調解、處理好這件事,會做好工作。
朱先生說,當時女兒堯堯也給他打電話說“不要回來了”。堯堯當時說了三個“求求你”。堯堯還說,學校有三四個老師找她談話了。
朱先生雖然當時沒有回來,但也為這樣的情況感到擔心。他想把女兒接到身邊。“我女兒個子高,超過1米8,我想讓她當籃球特招生,我已經在新疆給她找好了學校,想讓她過來重讀初中,沒想到……”
11月24日晚上,澎湃新聞記者想從班主任盧老師處了解堯堯在校的情況。不過,盧老師說,她個人不接受任何媒體的采訪。
針對孩子家長是否毆打懲罰過堯堯一事,宜興市教育局紀委沈書記11月27日對澎湃新聞記者表示,經過教育部門的調查,家長所說的“數學老師(蔣老師)體罰孩子”一事并不存在。
沈書記說:“我們問了跟蔣老師同在一個辦公室的十幾位老師,還有跟蔣老師搭班的幾位老師,以及學校教務處的老師,調查結果是:蔣老師沒有打過學生”。
對于堯堯在她QQ空間自曝她曾遭老師毆打的事,沈書記認為,一個未成年孩子無法對自己所說的話負責,不能作為老師打她的證據。
11月27日下午,堯堯的家長與桃溪學校達成協議,孩子家庭獲賠28.8萬元。宜興市教育局紀委沈書記說,學生畢竟不是在學校里面出的事,這個賠償屬于人道主義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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