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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泰州一別墅小區兩業主互揭違建,市委書記批示仍令行不止

10月19日,泰州市委書記藍紹敏專門就此事作出批示。然而,澎湃新聞(www.kxwhcb.com)記者調查發現,時隔1個月后,該小區兩戶業主的違建仍依舊存在。

168號別墅重新砌頂,引發鄰居舉報
10月23日,泰州網友“520cfyuyu”在當地論壇“泰無聊”中發帖曝光稱,泰墅園168號業主羅某將自家別墅的閣樓進行改造,在沒有任何審批手續的情況下進行加高處理。
澎湃新聞記者了解到,發帖人實為168號別墅的鄰居——泰墅園186號業主。
據居住在泰墅園186號的宋某對澎湃新聞說,因為羅某的家正處在小區西大門第一家,一旦違章改建完成,不單是影響后面住戶的采光,而且會引起小區其他住戶效仿,“如不及時制止,后果不堪設想”。
泰州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支隊副支隊長馬俊義對澎湃新聞介紹,今年10月9日,城管隊員在巡查時發現泰墅園168號正在搭建圍擋,“據我們了解,羅家的房屋漏雨現象比較嚴重,所以他想重新將房屋修理”。
“但他沒有辦理任何相關手續,所以他如果動工,我們必須制止。”馬俊義告訴澎湃新聞,直到10月23日止,羅某并未實施進一步的建設,因此職能部門“只能巡查”,未作出其他執法行為。

羅某向澎湃新聞記者出示了多張他家漏雨的照片。據他稱,由于漏雨,其家中的墻紙均已腐爛與脫落。他于2009年購置了這套別墅,2010年開始裝修,才過了5年,房屋就開始漏雨,他便想把頂樓重新弄一下。
“小區在規劃和設計上就特別注意,每戶每家都相隔一段距離。說我的房屋建好后會影響他們家的采光,這純屬胡說八道。”羅某表示,“我房屋漏雨,我就修建我自家的房屋。我也不知道去哪里審批、辦理什么樣的手續,但這房子如果不弄的話,簡直沒法住。現在開發商也找不到。就算找到開發商,陪我幾萬塊錢,我還是得自己來建。”

市委書記批示抵達后,違建仍開工
澎湃新聞記者了解到,宋某在網上發帖揭發鄰居違建后,還向泰州市委書記信箱舉報了此事。
10月19日,泰州市委書記藍紹敏在信訪件處理單上簽字,并親自批示泰州市城管局局長高衛東閱辦處理。
接到市委書記批示后,泰州市城管局、醫藥高新區城管分局及明珠街道城管中隊三級城管部門均相繼轉發批示,對此違建高度重視。
當天,泰墅園168號業主羅某將自家閣樓全部拆除,并吊運磚頭準備改建屋頂,但尚未進行違建。明珠街道城管中隊及時抵達現場,發放“違法建設通知書”,責令其停工,并要求其恢復原樣。
據宋某介紹,10月23日、24日,羅某組織20多名工人突擊施工,將三樓人字形屋頂鏟除后,建起了圍墻和橫梁,三樓三面墻體加高至3米多,違章建成面積達70平方米。11月9日至11月14日,羅某又一次組織人施工,違建的三層屋面全部澆筑完成。
泰州醫藥高新區明珠街道城管中隊指導員吉恒來提供的一份“情況說明”中認定,10月24日上午,羅某雇傭20多名工人強行施工。
在市委書記藍紹敏做出批示5天后,在三級城管部門主要領導層層批示的情況下,168號別墅業主為何居然繼續強行施工?
羅某告訴澎湃新聞記者,主要是他與舉報自己的186號別墅宋某在違建問題上達成了某些共識。
羅某說,得知自己被舉報后,他在也網上發帖舉報186號的業主也存在違建的情況。
“186號別墅(宋某)將道路的路燈圍入自家院中,而且也在自家的房屋東、西兩側搭建違章建筑,至今未辦理任何手續。”羅某告訴澎湃新聞記者,他將186號別墅的情況發在網上后,雙方達成了共識,各自退一步。目前他按照雙方簽訂的協議進行重新修建,但沒想到對方仍對他不依不饒。
羅某說:“如果讓我把目前三層樓上的房屋恢復原樣,那么186號別墅也必須拆除他們家的違建”。
澎湃新聞記者在現場看到,羅家168號的房子周圍已經搭建了腳手架,整個房屋處于停工的狀態。而宋家186號別墅就位于羅家168號別墅的后側,確實將路邊的路燈圈入自家的院內,且在三樓建了一處約10平方米的陽光房。
“雙方達成了協議,且186號別墅后來確實沒有施工,所以讓我們執法,確實也比較為難。”馬俊義告訴澎湃新聞記者,目前現在兩家處于僵局,作為執法部門現在也比較為難。
別墅小區曾多次曝出違建
澎湃新聞記者注意到,泰墅園于2008年開發,開發商是泰州梵提諾置業有限公司。
泰州當地一家房產中介如此描述該小區:東攜政務特區,西靠經濟技術開發區,挾地利之便,位于兩區中央,如此高檔地域版塊決定高檔社區的高檔價值。良好的生活配套,便利的出行交通,規劃、房型、景觀均具有相當高的標準,社區人文環境更是非同凡響,政府要員,商界名流,企業首腦,財經明星,不是精英不聚首。上流社會的聚集地,更令豪宅地位不可捍動。
但從該別墅小區建成后,有關該小區的違建舉報一直停歇過。
2010年6月,中新網報道了該小區有部分業主紛紛圈占公共綠地,一些公共設施也遭到破壞。該報道中提到了108號、168號及109號業主均存在占用公共綠化建造圍墻的現象。當時負責該小區的物業公司管理處陳經理對媒體表示,物管處發現后,出面制止,并下發停工通知書,但很多業主置若罔聞。物管處已經將部分業主的違法建設行為,上報給了城管部門。
2013年2月,有人舉報位于泰墅園88號樓后的小區主干道、居民公用道路被圈起來,搭建成大型停車庫,估計停放三輛車沒有問題。
2014年9月,有網友“輕描淡寫12月”舉報該小區135號戶主申愛國于2014年8月對小區住房進行違章建筑,對原有住房擅自違章擴建,把小區綠化河道填平及河邊綠化地占為己有,影響小區整體環境結構。據該網友曝光稱,經小區物管及周圍鄰居勸阻無效,業主申愛國還口出狂言:“我不是山東人,泰州我還認識人!別想阻止我!要想打架你們找兩卡車的人,我找十卡車的人!”
泰州市違法建設防治辦公室副主任、市城管局管理行政執法支隊副支隊長馬俊義告訴澎湃新聞記者,泰墅園的違建現象確實一直存在,目前他們已勒令違建戶在1個月內自行拆除違建建筑。若違建戶不拆除,城管部門對違建行為堅決“說不”,將會依法按程序發放“強制拆除通知書”,采取強制拆除措施。
馬俊義說,泰州市城管局同時將泰墅園作為規范示范區,加以整治、整改,以進一步傾聽民意,彰顯公平正義,維護法律法規的嚴肅性,創建和諧文明的全國文明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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