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虛增利潤近3億元的華銳風電,被證監會罰了60萬
2015年11月20日,證監會對華銳風電信披違法一案作出行政處罰,證監會責令華銳風電改正,給予警告,并處60萬元罰款,警告14人,對5名責任人采取市場禁入措施。
前風電冠軍華銳風電(華銳風電,601558)虛增利潤案相關細節曾在今年1月披露。當時華銳風電公告稱,前總裁韓俊良因涉財務舞弊“重大違法活動”,可能面臨終身證券市場禁入。
華銳風電公告稱,公司在2011年年報中通過制作虛假吊裝單提前確認收入的方式,虛增當年利潤2.78億元(占當期披露利潤總額的37.58%),證監會為此擬對華銳風電警告,并處以60萬元罰款,并對該公司部分人員采取證券市場禁入措施。
現年51歲的韓俊良技術出身,是華銳風電創始人,其被認為管理風格“狂野”。有媒體曾報道稱,韓俊良過于剛愎自用,其口頭禪之一,即“過去的事情證明我是對的,未來的事情也會證明我現在的決策是對的”;其做事情不計成本,不達目標則誓不罷休。
韓俊良將這種“狂野”延續到了上市公司,終于發展為財務造假的違法案件。
根據1月份華銳風電披露的細節,華銳風電時任財務總監魏宇強(2011年7月離職)稱,2011年韓俊良希望把一些未完成吊裝的項目提前確認收入,魏不同意,就離職了。
2011年6月底,韓俊良召集陶剛、蘇鳴等人開會,對2011年的財務數據不是很滿意,認為下滑太多,2011年上市第一年凈利潤下降不能超過50%。
于是,韓俊良要求財務部門不再以日動態表作為收入確認的依據和來源,而是根據市場部提供的銷售通知單確認收入;針對未完成吊裝的項目,韓俊良說,“我說做了就是做了,再說這些項目做沒做跟你又沒什么關系,沒有成本信息就按照有存貨的用存貨轉成本,沒有存貨的用暫估轉成本”,“我是法人我負責,你按我說的做。”
卷入財務舞弊之中的現華銳風電代理董事長陶剛自辯稱,作為非會計專業人士,臨時代為履行財務總監一職;任期內多次向時任總裁韓俊良提出辭去財務總監的申請;韓俊良較多地介入財務部的工作和安排,他只能尊重和服從韓總的領導。
證監會當時對華銳風電的定性是:“韓俊良授意、策劃、組織了財務舞弊這一重大違法活動”,擬對其采取終生證券市場禁入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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