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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動產登記細則已上報國務院,“并非為房產稅鋪路”

不動產統一登記工作又邁進一步。
11月9日,國土資源部網站顯示,國務院批準的項目用海、用島登記發證數據于11月6日由國家海洋局移交全國不動產統一登記機構,國家層面的不動產登記資料移交工作全部完成。
國土資源部副部長王廣華說,不動產登記數據資料移交整合是不動產統一登記工作的前提。
在移交儀式上,王廣華表示,在國家林業局將國務院確定的重點國有林區登記資料全部移交之后,國家海洋局將國務院批準的項目用海、用島登記發證數據移交不動產統一登記平臺并實現網絡互聯互通,國家層面的不動產登記資料移交全部完成,標志著我國不動產統一登記工作邁出了重要一步。
根據《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過去分散在林業、海洋、土地等國務院行政主管部門的這些國家級不動產實施統一登記。
王廣華表示,國家層面的不動產登記資料移交全部完成,將為各地做出示范,有效促進地方相關數據資料及時移交并迅速整合,推動不動產統一登記制度全面實施。
今年3月1日,《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簡稱《條例》)正式施行。與《條例》配套的《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實施細則(草案征求意見稿)》于3月26日公開征求社會意見。
下一步,有關《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實施細則》何時出臺成為關注的焦點。
10月14日,不動產登記工作第四次部際聯席會議通報了《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實施細則》(以下簡稱《細則》)起草、征求意見情況以及各地不動產登記工作進展,就《細則》的制定出臺進一步征求意見。
按照新華網的報道,國務院國土資源主管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制定的條例實施細則的法定程序目前已經基本完成。
有參與起草不動產登記草案的專家表示,6月29日,《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經過國土資源部第3次部務會審議原則通過,到10月14日部際聯席會議,有關不動產統一登記工作在不斷推進。上述專家稱,《細則》目前已經上報國務院,其實《實施細則》已具備推出條件,此前不動產登記被認為是為房地產稅鋪路,但二者并沒有必然的聯系。鑒于目前房地產市場漸有起色,推出可能還有所顧慮。
據第一財經報道,《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正式實施8個多月,《實施細則》即將正式出臺。
據不完全統計,目前已有青島、廈門、廣州、深圳、北京啟動了不動產登記制度,并發出不動產權證書。
按照國土資源部公布的不動產登記時間表,2015年將健全配套制度;2016年全面形成制度體系;2017年實現信息共享,依法公開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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