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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么說廣為流傳的《核電將毀滅中國》是危言聳聽?

【寫在前面】
近日,一篇題為《核電將毀滅中國》的文章在社交媒體上廣泛流傳。通過駭人聽聞的表述與觸目驚心的圖片,輔以“請有孩子的人轉發”的恐嚇式副標題,該文作者以片面的論據、錯亂且扭曲的邏輯推理混淆視聽,極力煽動讀者的反核情緒,最后卻得出“回歸農耕是唯一出路”的可笑結論,并順勢推銷一把自己的書。
對于該文論證中的諸多槽點,澎湃新聞(www.kxwhcb.com)認為甚至不值一駁。究竟何謂“絕對安全”?衡量核安全的尺度和邊界又在哪里?如何解決核廢料的長期影響?如何評價棄核背后可見、不可見的種種代價?誠然,上述問題都不應該被靜止地看待。在此,澎湃新聞推薦來自環境保護部(國家核安全局)核電安全監管司副司長湯搏的一篇演講稿。該文從安全一詞的廣義定義出發,深入淺出地闡釋了核安全的基本問題,論證嚴謹有序,切中要害。
能源問題從來不是純粹的經濟問題,它與環境安全、國家安全、公眾健康息息相關。具體到核能,它蘊含和承載的意義就更為復雜,我們不應孤立地討論核安全問題,絕對的安全也不存在。就像湯搏在演講中提到的:
“核電人也很困擾,核電都這么安全了,到底要核電有多安全?就是多安全是足夠的?這是核電非常著名的一個基本命題。如果看國外的文獻,經常有討論多安全是足夠的,從來沒有人討論絕對安全問題,因為這個提法是完全不科學的。除開美國,作為其他的國家來說,想讓核安全有一個邏輯自洽的說法和理論,是遲早要回答這個問題。美國的標準是兩個千分之一,我們定多少?萬分之一?百分之一?都可以,只要能對這個量化目標達成社會共識就可以。”
該文出自2014年8月8日湯搏在電促會核能促進分會舉辦的核能發展高峰論壇上的演講,首發于《南方能源觀察》。澎湃新聞(www.kxwhcb.com)經湯搏本人授權后發布。
湯搏:核電安全的若干基本問題
首先做一個聲明,我舉的一些例子,只是為了討論,不代表一定火車不如飛機安全,汽車不如飛機安全,只是為了討論問題方便舉例,不一定代表真實情況,
我講一點關于核安全的若干基本問題。對所有的安全問題恐怕都是同一個認識方式,當然核電有特殊性。
講之前想到去年有一個著名的院士曾經發表過一個觀點,他說任何核電廠都不能經受隕石的撞擊。我認為這個觀點基本正確的,小隕石我們核電站還是可以承受的,當然比較大的隕石乃至小行星的撞擊,我們核電站肯定承受不起。不管第幾代核電,我相信未來人類也開發不出來可以承受這樣撞擊的核電站,所以我說這個觀點是基本正確。
但是我們隨著他的思路來發散一下,隕石不一定正好撞在核電站上,可能正撞在人的頭上。我們再想想,按照現在科學界的一個主流觀點,六千萬年前有一個小行星撞擊在墨西哥灣,正是這次撞擊結束了爬行動物對地球的統治。如果沒有這次撞擊,可能哺乳動物根本發展不起來,人類進化不出來,也不允許我們今天在這里討論核電安全不安全的問題。
對這些問題怎么來思考?我想這正是我們搞安全乃至核安全所要解決的問題。
講之前,再講一個小故事,前幾年中央電視臺有一個節目,是荷蘭的一個小女孩,16歲,做了一次單人環球航海。完成之后有記者采訪她,她說了一段話,這段話說得非常精辟。因為我是專業做安全工作做了很多年,一直想不到用一段怎樣簡單的話來討論安全問題,真沒想到她這話說得很好:“他們說航海有危險,但實際上生活中總是充滿危險,他們不懂得船,所以他們不懂得航海。”我想,我們要懂核安全,我們就要懂得核電這只船。
再說另外一段話,這是國際原子能結構在非常經典的philosophy層次的文件,75——INSAG-3《核電安全的基本原則》里講的一段話,它說:“無論怎樣努力,都不可能實現絕對安全,就某種意義來說,生活中處處有危險。”其實這兩段話本身已經把安全的特點做了一個很好的概括。我后面再給大家展開講講,我們從事核安全工作的人怎么考慮安全問題。
什么是安全?
我在外面做講座的時候,經常一個問題,大家對安全很關心,有沒有人能夠用非常簡短的語言回答你認為什么是安全?很遺憾,迄今為止只有一次我得到了一個回答,這是當年我在核與輻射安全中心給新來職工做培訓的時候,有一個小女孩站起來說,安全是可接受的風險,其他很少人能給我回答。這是一個很有意思的事情,大家對安全很關注,但問起什么是安全的時候,似乎很少有人能夠回答。但是這也很正常,因為大部分人對日常事務往往是感性認識,沒有必要對所有事物都用哲學家的思維進行理性的思考。但是我們今天既然要把安全問題談透,不得不做些深入的相對理性的思考。
我們對安全進行考察以后,發現安全有幾個屬性和特點。第一個屬性,安全是人類永恒的問題,只要有人類存在,就永遠會面對安全問題。我想這個道理很簡單,不解釋了。
安全的第二個屬性,即安全是一個相對概念,沒有絕對安全的存在。所以我們考察一個事情是不是安全的時候,從科學角度說,我們實際上并不是考察它有沒有安全問題,而是他的安全水平怎么樣?但是實際上再仔細觀察,其實我們在講安全水平的時候,也是放在一個環境中和其他事情相比較而言的。一般衡量航空運輸安全的指標叫公里人的死亡概率,就是一個人旅行一公里相對的死亡概率是多少。從這個角度來衡量,現在的大量數據表明航空旅行比汽車旅行要安全,這個數據當然不同的人也會有不同的看法。當人說坐飛機更安全的時候,我們的含義不是坐飛機沒有安全問題,而是說坐飛機可能比坐汽車要更安全。
安全的第三個屬性,安全是一個變化的概念。當年我父親回憶四清運動,他到一個地方發現農民吃完飯不洗碗,所以當時他們四清工作隊有一個重要的任務就是勸農民洗碗,后來他發現三天以后這農民又不洗了。我父親給我說后來他體會到,這個地方的農民生活非常苦,每天吃飽都是問題,實際上是在生死線上掙扎。這個時候對他來說他更關心我能獲得多少食物保持生命的延續,而不是食物本身是不是干凈、衛生,當然我們現在對食品衛生問題很關注,同樣的事情,因為時代的變化,環境的變化,那么人們對它的認識也在發生變化。所以我想這是安全的三個比較重要的屬性。
安全既然是相對的,當我們衡量一件事情的安全水平時,我們要對安全設定一個尺度。我經常看有人在爭論核電是否安全,我發現很多爭論沒有意義,雞同鴨講,實際上他們是在用他們各自的尺度來衡量。尺度不一樣,爭論永遠達不成共識。大家只有先認同一個尺度,然后用這個尺度來衡量某個事情的時候才有可能性達成共識。
講安全尺度之前,先給大家介紹兩個概念,這兩個概念我發現在很多的媒體的報道里,甚至在我們很多從事專業工作同事的論文里都分不清楚。第一個概念,災害。什么是災害?災害是一個事情已發生的不利后果。比如地震已經發生了,洪水發生了,我們把它叫做災害。但是一個事情不利后果還沒有發生,但是我們從理論上預計有可能發生,這樣的事情怎么定義,怎么衡量?我們只能用一個概念叫風險,就是我們理論上推導可能發生什么災害,這個災害的后果有多重,同時可能性有多大?同時考慮后果和可能性叫風險。
當我們衡量一個事情的安全水平的時候,用什么尺度來衡量更合適?用災害衡量可不可以?也不是不可以,但是有一個很大的問題,就是按一開始講的,核電站抗擊不了隕石撞擊,隕石也可能砸到這個人頭上,那么我們人類活著有什么意義呢?六千萬年前,行星撞擊地球,導致恐龍從地球上絕滅,我們也不能排除在未來有可能還有小行星撞擊地球,把人類對地球的統治結束掉,這么悲慘的前景擺在前面,那我們人類生活還有什么意義呢?所以我們看我們用災害來衡量安全的時候,不是說不可以,但是通常會給我們一個非常悲慘的前景,導致我們人類失去生活的希望。
好在我們大多數人不是這么想的,我們大多數人每天上街的時候可能比較重視交通安全,但是我們不會時刻注意隕石砸到我頭上要躲一下。為什么?因為我們知道隕石砸在人頭上的可能性極小。所以我們在考慮安全的時候,用風險概率衡量安全水平是目前科學界主流認為更合理的尺度。我想其實從大家直覺的判斷,也應該覺得用這個尺度會更合理一些。
我再給安全幾個定義,什么是安全?三個定義:
第一個定義,當一件事情帶給我們的利益足夠大,而其代價可承受的話,我們則認為其是安全的;
第二個定義,安全是利益和代價的平衡,沒有一件事情只有利沒有弊;
第三,安全是可接受的風險。
不管是安全也好,核安全也好,這幾個普遍性的規律,這個衡量的尺度應該說都是適用的。但是核安全確實有一些特殊的問題,下面和大家討論一下。
核安全問題為什么特殊?
我個人總結有幾個原因,第一個原因,是核能發展的歷史。我們一講到核,首先想到投放在廣島和長崎的原子彈。上個星期我們和清華大學有一個研討,清華大學有一個教授講到一個很有意思的心理學上的說法,叫錨定思維。一開始某個事情給我印象非常深,那么我不管什么事情都往這個方面想,這就是錨定思維的表現。原子彈使我們很多人對核能形成一種錨定思維。
第二個原因,是核能技術的神秘性和復雜性。我們看到原子彈巨大的殺傷力,所以各國搞原子彈,都處在極度保密之中,這種很神秘的事大部分人不理解。同時確實核能技術、核電還很復雜。我八十年代還是研究生的時候,看一個美國人寫的論文,他把人類創造的工業系統的復雜程度排了一個序,認為核電廠是人類所創造的最復雜的工業系統,我對其他專業不太懂,沒有進行比較,不知道這個結論是否完全正確,但至少說明核電高度復雜,因為高度復雜。所以受到很多關注,確實很多不是搞核能專業的人士也都覺得復雜。我再說一句,好多搞核能專業的人也只是懂得局部,全部搞通的也不太多,因為它包含的技術太多。我們曾經統計,有四十幾個專業。
第三個原因,核廢物的長期影響。長期影響這個問題,比較頭疼在什么地方?人們考慮長期的問題的時候,往往會脫離技術考慮,往往會把問題提到道德倫理甚至哲學層次進行辯論,這種辯論人類已經辯了幾千年,很難達成共識。后面還要講這一點。
第四,現代環保運動的興起。其重要標志,就是上世紀六十年代美國科學家卡森寫的《寂靜的春天》,講到因為環境污染,到春天沒有鳥兒的歌唱了,這是現代環保運動的興起的標志。現代環保運動的興起不關注到核能領域,是不可能的。
第五,現代媒體的發達。其實在核能的早期也曾經發生過一些比較嚴重的事故,比如60年代在前蘇聯南烏拉爾有一個后處理廠,曾經發生過一起非常嚴重的核事故,它的高放廢物儲存罐爆炸,這次事故的放射性僅次于切爾諾貝利。但那個時候因為媒體不發達,還有保密的原因,老百姓也不知道,也不太關注,沒有引起很大的影響。但是從三哩島事故開始,切爾諾貝利到這次福島,電視媒體的轉播,對人心理沖擊和事件過后看報紙感覺完全不一樣。這也是現在人們對核能敏感的一個重要的原因。
所以我們關注核安全必須關注幾個方面。
第一,核安全的科學技術方面。我看有媒體這樣寫,說中國的核能界的一些人組成了利益集團,在中國拼命鼓吹核能,這種鼓吹會對未來中國造成多大的災難等等。當然,我不好評價核能是不是一個利益集團。但從我個人的專業角度來說,最早關心核安全問題的恰恰是搞核能技術的同志,因為他們是搞專業技術的,他們最早接觸最早發現這里面的危害。所以提出很多安全問題,包括采取很多技術措施,其實恰恰都是核能專業的人。比如美國上世紀五十年代在建所謂示范堆核電廠時,為了防止發生放射性物質外泄,就首先提出安全殼的概念。六十年代美國核電站在向大規模化發展時,有搞核能的人提出問題:安全殼到底能不能包住,堆芯融化了以后可能把壓力容器熔穿了,底板熔穿了,最后向著中國方向熔,形成了“中國綜合癥”。
所以為了避免中國綜合癥,防止堆芯融化,對反應堆堆芯應急冷卻方面做了大量研究和改進。到六十年代末的時候,為了進一步提高安全水平,在安全系統的設計上引入質量保證和系統冗余設計。三里島核電廠事故和切爾諾貝事故,包括福島事故之后,人們對超出設計基準的嚴重事故更加關注,新的核電廠在這方面更關注,也采取更多的措施。
從科學技術的角度,從數據的角度,現有核電廠應該屬于最安全的工業系統之一。但很遺憾的是,這么多年很多國家做民意調查,給出了數據,即核電安全水平的提高,并沒有贏得公眾對核電更多的支持。
這涉及我們核電安全的另外一個問題,所謂核電的社會可接受性問題。
前面我講到,人們在爭論問題時,經常涉及的不是問題本身,而是衡量的尺度。這是一個正常現象,因為每個人思考問題的時候,都受他自身甚至這個民族的歷史、文化、知識水平,乃至一些價值上的判斷、道德取向等方面的影響。
我們過去說西方國家怎么怎么樣,我曾經看一個美國人說,我們美國人和法國人思考問題方式的差異可能比美國人和中國人思考問題的方式差異還要大。我們經常把西方歸為一類,其實以盎格魯撒克遜民族為代表的經驗主義學派和以法德為代表的理性主義學派在思考問題的根本方式上有非常大的差異,甚至在核安全的理念上提法上都有很大的差異。我們知道經驗主義學派是一種試錯,在實踐中發現錯誤、修正錯誤。而理性主義學派總認為自己找到了人類理想道路,沿著理想道路可以到達人間天堂。其實這種不同的思想,會導致在核安全的理念上、提法上都有很大的差異。比如IAEA提出的實際消除大規模放射性釋放,就受到法德的很大影響。但實事求是的說,我個人不完全同意這個提法,因為這個提法是很容易被攻破的。就好比之前說的有院士質疑,你能不能承受隕石撞擊,不能承受就會導致大規模放射性釋放。
由于有這些問題的影響,所以我們在討論核電安全還是危險之前,首先要建立一個尺度。這個尺度是誰先建立的?過去我們講各國都有核安全法規標準,這些法規標準其實都是操作標準,比如應該有一個安全殼,安全系統應該冗余等等,但是它確實解決不了對安全根本認識的問題。
1979年美國三里島事故之后,美國核管會發現一個問題:技術性的尺度解決不了核安全的根本問題,解決不了人類認識問題,所以一定要建立共同可接受的尺度。什么尺度?風險。
首先從最基本的科學判斷,任何事情都有風險,那么我們要研究核電的風險有多大?設置一個什么樣的風險尺度或風險指標?這個尺度我們一般叫安全目標,1986年美國核管會在大量研究基礎上發表了一個核電安全目標的政策聲明。
這個聲明首先肯定了一點:生活中處處有危險。一個人在生活中可能遇到很多危險?比如地震,乃至洪水、火災和爆炸、交通事故、醫療事故、溺水、謀殺、觸電、食物中毒、房屋倒塌等,人可能遇到的危險是非常多的,從這個角度來說,不可能也不能夠對核電要求零風險。
第二,核電是一種電力提供方式,從公平的角度來說,也不能要求核電的風險比其他電力風險更低。
第三,核安全問題有特殊性。人類有心理特點,我們單純從風險角度來說,中國人面臨的交通安全事故風險可能很大,尤其是汽車事故,但是大部分人不關注。但是我們對航空事故關注特別高,這是人類心理特征,對一次造成重大災害的事情,雖然從科學角度風險低講但是關注度更高。對于這個問題,在上世紀六十年代的時候,英國有一個核安全專家法墨,首先倡導用風險概率來管理核安全。他認為,從風險角度,只要發生概率極低,可以允許引起的后果很嚴重。但是考慮到人的心理,對重大災害造成的損害還是應該有所限制,不能讓災害無窮大。
最終美國核管會確定了核安全目標:對于核電廠周圍的公眾來說,核電廠的運行應該不導致明顯的(significant)風險附加。那么什么叫沒有明顯的風險附加?對此美國核管會給出了兩個(量化)目標,暨兩個千分之一目標:
1、對緊鄰核電廠的正常個體成員來說,由于反應堆事故所導致立即死亡的風險不應該超過美國社會成員所面對的其它事故所導致的立即死亡風險總和的千分之一。
2、對核電廠臨近區域的人口來說,由于核電廠運行所導致的癌癥死亡風險不應該超過其他原因所導致癌癥死亡風險綜合的千分之一。
為什么說核電是非常安全的,是最安全的工業系統之一,就是靠這兩個數據來支撐。很幸運的是,經過大量評估,我們現有的核電都可以滿足甚至遠遠低于這兩個千分之一的附加風險。
美國75年搞了一個反應堆安全研究(WASH1400),做了大量的調查進行核電的風險和其他社會風險的比較,結果如下:

我們再來看另外一個數據,導致多人死亡的概率。

美國核管會定下的安全目標,也是為了使公眾對何安全問題有一個比較容易的比較清晰的理解和判斷,希望公眾接受核電,增加核電的社會科接受性,實際上到今天,這些數據應該還是很有利。
第三,核電的可持續發展。我有一個觀點,沒有達不到的安全,如果想要安全,不計代價的話,多安全都可以達到。但是如果代價花到太高,核電價格社會不能接受,這個安全對核電就是沒有意義的。
這其中也有問題,第一,不停的提高核安全水平,可能導致核電競爭力的降低,最終會導致核電的終結。有一些人認為三里島事故導致美國核電停滯,但是根據我個人調查的資料,其實美國核電停滯并不是因為三里島事故。美國核電1974年就開始走下坡路,1978年就沒有新的核電訂單,因為當時核電在美國不具備競爭力。很多人批評美國核管會,認為就是核管會上臺之后,美國核電才沒有辦法發展。1974年美國原委會解體,成立核管會,上來以后核安全標準搞得很高,審查時間很長,經濟性馬上受影響。當然還有原因是當時常規能源價格比較低。怎么辦?也想辦法,美國提出先進核電,希望又安全又經濟,很遺憾的是,迄今為止的核電歷史表明,想安全就得多花錢,很難找到又安全還能更經濟的案例。這是一個矛盾所在,怎么把握?這是我們考慮核安全問題很重要的一個因素。
第二,核電人也很困擾,核電都這么安全了,到底要核電有多安全?就是多安全是足夠的?這是核電非常著名的一個基本命題。如果看國外的文獻,經常有討論多安全是足夠的,從來沒有人討論絕對安全問題,因為這個提法是完全不科學的。除開美國,作為其他的國家來說,想讓核安全有一個邏輯自洽的說法和理論,是遲早要回答這個問題。美國的標準是兩個千分之一,我們定多少?萬分之一?百分之一?都可以,只要能對這個量化目標達成社會共識就可以。
第四,國家的能源戰略選擇。觀察世界上的核電國家,對于一次能源儲藏匱乏的國家,比較傾向于選核電,比如法國日本。有人說核電是半自給的能源,因為核燃料使用量很少,可以提前預儲備很多。法國日本的核電發展,1973年的能源危機就起到了很大的推動作用。而對于一次能源自給率比較高的國家,比如美國,是否選擇核電,往往還會考慮很多方面的權衡。那么我們國家是什么情況?恐怕這也是我們要很好研究的一個課題。
第五,社會資源的有效利用和社會風險的平衡。前面說了,不搞核電確實沒有核安全的問題,沒有核電的風險。但是我們不能把核電風險孤立出來,而應該放到社會風險的背景下來考察。
這其中要考慮幾個問題,第一,核電已經很安全了,但是我們還要在核安全上無限的投入,而對于其他領域,比如交通安全對公眾的安全威脅可能很大。核安全水平提高非常高,但是對公眾安全水平并沒有帶來太大的改善,但是因此花費的資源是對社會資源的浪費,這是一個問題。
還有一個問題,不要以為把核安全水平提高了,整個老百姓安全水平就提高了。假如中國對能源有更多的需求,不選擇核電怎么辦?可能只能選擇火電,而火電導致的社會風險可能更高。我們知道煤礦在中國是典型的高風險行業,這樣整個社會的風險可能不降反升。如果僅僅只提議核電要降低風險,不是不可以,但是也許是一個不全面的做法。
第六,核安全問題的國際性。第一,重大的核事故總會造成廣泛的國際影響,使核能的社會可接受性降低,導致許多國家放棄核能。而全世界都放棄核能時,一個國家是很難單獨堅持發展核能的。
第二,我們最近也注意到,核安全問題,本來應該是一個科學技術問題,但是因為國際上存在著競爭,有時候會把一些利益問題包裝成核安全問題,這點上西方有些國家表現很明顯,如果去拿國際標準來研究會發現,某些國家這些年努力把自己的觀點加進IAEA的標準里。發達國家經常利用在國際政治中的話語權將對自己有利的條款塞入相關國際標準,以達成對自己有利的競爭態勢。
第三,國家戰略考慮,美國的核電為什么發展脆弱?除了經濟性不能競爭外,美國本身對核電就沒有多大需求。上世紀五十年代發展核電,不是用核電來解決美國人的能源問題,而是“在能源匱乏國家需要核能時,防止將其推到敵對國家的懷抱。”這就是國家戰略。我最近和俄羅斯人交流,問他們為什么自己發展核電,而向歐洲出口石油天然氣,,其他國家拿俄羅斯的油氣資源去發電?俄羅斯人說,沒有核電,能是核大國嗎?這也是一個國家的戰略考慮。
此外,能源安全對國家安全的影響,也是一個需要很好考慮的問題。能源的自給能力也毫無疑問地會影響到一個國家的戰略獨立地位乃至國家安全。
前面我把核安全的主要問題做了一個非常簡單的歸納,但還有許多值得關注的問題。
第一,核事故對環境和社會的影響和恢復問題。首先看福島核事故,到目前為止,沒有任何人受到過度放射性輻照,與之相比,海嘯導致了一萬六千多人死亡和失蹤,從這個角度來看,我曾經說福島核電廠是一個安全核電廠。這么大的事故還說安全?因為尺度不一樣,我用的尺度是兩個千分之一的尺度,因為沒有公眾受到過量放射性輻照,滿足了兩個千分之一的目標,這表明福島核電廠達到了保護公眾的目標。但是大部分人不會接受這個觀點,什么問題?雖然沒有人因為放射性照射導致死亡和相關疾病,但確實造成了大面積的環境污染,財產喪失及心理創傷。因此福島核事故后,美國核管會成立了一個特殊工作組,在其研究報告《為在21世紀增強核安全的建議》中總結說:“即使提供了對人員的充分保護,但向環境的大規模放射性釋放也是內在的不可接受的”。確實美國核管會提出的兩個千分之一的目標,只提了人員保護的問題,沒有提環境保護的問題。是美國人沒注意到嗎?不是。我參考當年的討論材料,這方面的討論也有很多。但是困難是,以當時的技術,很難對環境保護給出一個合理定量的技術要求。
核管會當時回避了這個問題:首先我承認放射性污染有長期影響,但是有長期影響不僅僅是放射性,重金屬污染以及某些化學污染也有長期影響。只要求核電廠考慮長期影響,其他的不考慮,是否不公平?如果對我核電考慮長期影響,對重金屬、化學污染等也都要考慮;而當時的技術對長期影響給不出一個合理尺度的要求,所以也不能單獨要求核電。這個問題確實還依然存在,今天這個問題能否解決,我個人看法,目前還是解決不了。
第二是核廢物的長期影響。前面已經講到,長期影響的討論往往其實不是技術討論。西方反核的爭論芳芳不是有關核電廠安全的討論,一討論技術數據擺出來,前面有很多數據有說服力。但是人都是很有智慧的,反核的人知道不要在對自己不利的戰場和人戰斗,而要在一個對自己有利和至少相對平等的戰場上,那就是道德倫理戰場。這個戰場很好提問題而且很難回答。
比如某些人經常問,我們這代人有權利將有害的放射性廢物留給子孫后代嗎?作為國家政府這個問題是非常難以回答的,說有權利,馬上把你自己致于道義上“只顧自己,不顧子孫后代”的非常不利的地位。
但是這個問題也可以爭論。對子孫后代到底是哪一代?如果我們每代人都這么考慮,就很麻煩。所有的資源都留給子孫后代,現在用了子孫后代就少了,那到底留給那一代?人類現在就不發展了?第二個問題,是現代人聰明還是后代聰明?我們前人很難解決的一些問題到我們這代非常容易解決了,可能我們很難的問題到后代很輕松的解決了。還可以爭論,我們能替后代選擇嗎?這些問題討論是沒完沒了的,確實也是現在在國際社會對核能爭論非常熱鬧的地方。國外的爭論很多在這個領域爭論,而不是在技術領域爭論。
第三,社會公平問題。國外在社會調查的時候,發現一個很有意思的事情,鄰避(NIMBY)問題。支持不支持核電?支持,但是在你們家附近建誰都不愿意。你說風險很低,但是再低也是我承擔,很遠的地方不承擔風險,但是他們也用電。公平不公平?這個怎么解決?有時候有些國家確實通過一些法律和政策來調整所謂利益公平和風險公平。
這里也有問題,比如一些反核的人士,坐在現代化的房間里,享受著支持的空調、互聯網,在網絡上發文章,但是還有缺乏電力的居民渴望電力,你因為自己不想承擔風險剝奪了別人享受電力,從道德上講,我們能夠為了自己少一些風險剝奪他們的發展權嗎?這些問題,都是現在可以爭論的,但是確實很難回答。
第四,還有一個問題,叫不可抗風險和被迫的風險,這是當年有一個學法律的人和我討論的。別和我說核電風險怎么小,有些風險和其他風險相比,地震海嘯是自然強加的,是無法選擇的,但是核電的風險是人們自己強加的,是被迫的風險,是可以避免的。有沒有道理?也有道理。我當時也問他,你有沒有汽車?他說有,那么你憑什么排放廢氣導致我受損失?人類社會確實發展到了一個階段,每個人可能是風險的承擔者,同時又是風險的制造者。技術發展到今天,很難分辨那個風險一定是不可抗的,哪些是被迫的,這是一個很大的問題。
話說回來,我們不論做什么事情,要考慮盡量的合理范圍內降低風險,我們還要注意,凡事有一利則有一弊。歷史已經不僅一次證明了,人類的認知能力總是存在局限的,理論上的優越性往往被實踐證明是個悲劇。如果放棄核電,其他能源形式是否能夠規避核電風險,帶來更大利益,也需要經過實踐的檢驗。
結束語:當19世紀末汽車進入美國時,底特律的一家報紙寫道:“這些滿載大量易燃易爆危險品的怪物穿行于鬧市區,威脅著周圍的老幼婦孺……”,這些言論與今天人們對核電的言論多么相似。考察人類的歷史,我們可以看到:
1.人類總是對客觀世界充滿了好奇,并渴望去探索,這正是人類進步的動力。
2.在這個探索的過程中,人類又是有一種對未知的恐懼,期望規避或降低風險。
3.不管愿意不愿意,自然的和人為的風險總是伴隨著人類,并直到永遠。
4.我們人類能做得就是盡量降低風險到可承受程度,這就是安全。
5.從某種意義上說,一個國家,一個民族,其對風險的承受能力和其進步能力是成正比的。
我們說美國航天技術先進,他們航天飛機炸了還要發射。我們也可以想一想在中國,如果航天飛機炸了是什么情景,會做出什么什么樣的決策?從更廣義的角度,英國有一個歷史學家湯因比說過,人類的文明的產生和發展就是挑戰和應對。對一個民族來說,沒有挑戰的時候,文明是不能產生不能發展的。挑戰過大的時候,也是不能發展的。有挑戰的時候,能正確的應對,這個文明才能得到發展。我想我們對待一切事物,包括核電都要有這樣的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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