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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名品牌店試衣間上方竟有攝像頭?警方介入!專家解析侵犯哪些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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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時逛街買買買
總是免不了去試衣間
試穿一下看看是否合身
但假如試衣間多了“雙眼”盯著你
你會怎么樣?
想起來是不是瘆得慌?
近日廣東深圳的一位女士就經歷了
這樣一件讓人細思極恐的事情。
據張小姐(化名)介紹,7月31日,她來到位于深圳市南山區茂業百貨四樓的歌莉婭服裝店內買衣服。在試衣間內試穿結束后,她抬頭發現試衣間斜上方有兩處攝像頭,“因為它是360度轉的,我不知道它對著哪里,看起來就是個黑黑的球”。
張小姐表示,她隨后向店長提出查看視頻錄像,“看到我大概在(試衣間)的那段時間,那個攝像頭剛好沒對著(試衣間)”,而另一個攝像頭店長則解釋因內存卡存在問題,所以“有拍攝功能、但是沒有存錄功能”。

涉事店鋪位于茂業百貨四樓
8月3日上午,記者來到店內進行探訪。該門店處于正常營業狀態,店內共有4個試衣間,當事人所提及的是最靠近店門口的試衣間。
記者走進發現,該試衣間上方沒有遮擋物,在試衣間內抬頭能看到樓層天花板上有釘子被拆除的痕跡,疑為此前攝像頭安裝的位置。

記者在現場看到天花板上釘子拆除的痕跡,疑似為安裝攝像頭位置
歌莉婭店內的一位蘇姓負責人表示,此前確有客人投訴試衣間上方裝有攝像頭一事,目前正在處理中,此前警方也已來到現場調查取證。
8月3日下午,歌莉婭品牌部門工作人員劉女士聯系記者表示,此事發生后他們已經在與客戶溝通并進行整改。對于試衣間不封頂以及與攝像頭的位置安排問題,劉女士表示現在“不方便說得那么細”,不封頂“主要是有一些消防的問題”,目前已經設計圖紙、報備文件以及過去的錄像資料提供給警方進行調查。
此外,記者從南山警方了解到,針對此事目前警方已介入調查。
試衣間上方出現攝像頭
難免讓人不寒而栗
涉及隱私的私人區域
卻存在被監控拍攝的風險,
這其中涉及了哪些問題?
侵犯了當事人的哪些權益?
上海正策律師事務所合伙人陳宏偉律師說:“作為公共場所,商場為了確保安全,可以安裝攝像頭,但前提是必須確保合法安裝,也就是不能侵犯消費者的隱私權。”
《民法典》1032條 【隱私權】自然人享有隱私權。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以刺探、侵擾、泄露、公開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隱私權。
而根據《民法典》1033條,隱私權保護的范圍主要包括了:以電話、短信、即時通訊工具、電子郵件、傳單等方式侵擾他人的私人生活安寧;進入、拍攝、窺視他人的住宅、賓館房間等私密空間;拍攝、窺視、竊聽、公開他人的私密活動;拍攝、窺視他人身體的私密部位;處理他人的私密信息;以及以其他方式侵害他人的隱私權。
“商場的這個行為,實際上就是以安裝攝像監控設備的方式侵害了他人的隱私,顯然違反了法律的相關規定。”陳宏偉律師說道。
華東政法大學法律學院副教授孫維飛說:“除了侵犯隱私權以外,如果根據監控視頻制作并傳播了相關的圖片與視頻,并且能分辨出畫面中人物是誰時,還會涉及侵犯肖像權。”
北京盈科(上海)律師事務所楊陽律師進一步補充道:“商場試衣間屬于私密場所,安裝針孔攝像頭偷拍他人隱私是違法行為,侵犯了被偷拍者的隱私權。此外,是否侵犯公民肖像權,還需要根據是否經本人同意,是否以營利為目的使用偷拍的肖像等來考量。”

針對攝像頭的設置與擺放,
法律上有沒有相關的規定?
“監控區域”有什么“禁區”?
楊陽律師指出,這起案件發生在深圳,正在公開征求意見的《深圳經濟特區公共安全視頻圖像信息系統管理條例(草案)》明確禁止在旅館客房、醫院病房、集體宿舍、公共浴室、衛生間、更衣室、哺乳室等涉及公民隱私的場所和區域安裝視頻系統。
陳宏偉律師表示,公共場所安裝攝像監控設備,還應當有必要的告示標志,提示此處有攝像頭,已進入攝像區域等。商家等非政府部門通過監控攝像獲取到的視頻影像資料,應當嚴格保密,確保個人隱私不外泄。
“關于攝像頭的設置規定是行政處罰或刑罰的問題,由相關部門予以調查并作出處罰,而單單從民事權益維護的角度就足以認定其行為涉嫌違法。” 孫維飛教授說道。
其實,
試衣間被發現安裝攝像頭
的問題并不是首次發生
2019年6月有媒體報道
同樣是深圳的一名女子在
某購物中心服裝飯內發現攝像頭
6月20日,警方通報表示,
于6月19日7時許將
嫌疑人鄧某某
(男,28歲,某科技公司員工)抓獲。
經查,
鄧某某為尋求刺激
從網上購買了一套針孔攝像裝備,
將設備安裝試衣間內實施偷拍,
并將部分視頻保存在自己手機。
經檢查,
未發現偷拍視頻外泄。
鄧某某因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第42條規定,
被依法處以行政拘留10日處罰。
當攝像頭并非由商家設置
而是有心之人刻意擺放時
裝監控的人又該當何罪?
店家是否需要承擔相應責任?

試衣間找到的攝像頭,當事人供圖
楊陽律師表示,安裝針孔攝像頭偷拍他人隱私肯定是違法行為,偷拍人應承擔民事侵權責任。而根據《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條規定,非法使用竊聽、竊照專用器材,造成嚴重后果的,涉嫌構成非法使用竊聽、竊照專用器材罪,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如果情節嚴重,偷拍者可能要承擔刑事責任。
同時,陳宏偉律師指出,店家未能及時發現,負有疏于管理的責任,如對侵犯當事人權益的,店家應當承擔連帶賠償責任。孫維飛教授說:“誰在試衣間放置了攝像頭誰涉嫌侵犯了別人的隱私權,而即使第三人擺放,賣家管理不善,也會構成侵犯隱私權,承擔部分責任,而不是連帶責任。”
楊陽律師表示,服裝店未及時發現并拆除攝像頭,存在相應過錯,應當向顧客賠償損失、賠禮道歉。依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規定,消費者有權要求經營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務,符合保障人身、財產安全的要求,因此可以到消費者協會投訴或者直接到人民法院起訴,要求給予相應的民事賠償。
整理 | 張旭凡
部分新聞素材綜合自南方都市報、深圳大件事
編輯 | 劉家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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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知名品牌店試衣間上方竟有攝像頭?警方介入!專家解析侵犯哪些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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