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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公公在陌陌群稱前兒媳“專騙男人錢財”,被判賠償一千元
澎湃新聞記者 陳伊萍 通訊員 李鴻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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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4日,澎湃新聞(www.kxwhcb.com)記者從上海市靜安區人民法院獲悉,該院近日判決石輝在陌陌網群中向柯穎公開賠禮道歉,并賠償柯穎精神損害撫慰金1000元。
柯穎原來是石輝的兒媳,在2015年3月,她和丈夫離婚。在同年6月1日至4日間,石輝在陌陌群內連續發布詆毀柯穎人格的侮辱言論,稱其“專騙男人錢財”,并附上了她的正面頭像照片。當有網友回復“求美女騙我”后,石輝回復:“什么美女?垃圾女人,偽裝虛榮的賊。”石輝還聲稱:“我朋友被騙二十幾萬了!”
2015年6月中旬,柯穎以該群留言頁面打印件作證據,向法院訴稱石輝對她惡意人身攻擊,要求判處刪除相關言論,賠禮道歉及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1萬元。
石輝在法庭上承認,涉案言論系其所發布。他認為,柯穎與其子三年婚姻,離婚時奪取其子大量財產,身為父親內心不平。他還稱,柯穎利用婚姻騙取財產,網上發布相關言論是讓網友看清柯穎的真面目。
經審理查明,石輝發布信息的陌陌群系柯穎所住小區參與晨跑、健身等活動人員群。截至庭審終結時,石輝發布的留言和照片已被刪除。
法院認為,石輝因對柯穎離婚財產分割心存不滿,在群中發布留言稱柯穎是“騙子”、“以色騙錢”,但石輝既無證據證明柯穎騙取他本人財產,亦無證據證明柯穎與其子在離婚財產分割中存有欺詐。石輝發布的言論屬人身攻擊,留言張貼柯穎照片會使他人對柯穎的人格、品性產生負面評價。從留言措辭看明顯帶有人格侮辱性質,鑒于陌陌社群成員主要為柯穎所居住小區參與健身活動居民,其成員不特定涉及人員范圍相對較小,遂法院判決石輝敗訴。
(文中人物均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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