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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標準必要專利的訴訟糾紛看企業創新必由之路
近日,美國InterDigital公司和中國小米公司簽署一份為期多年的、全球范圍的、非獨家的專利許可協議并同意撤銷雙方所有未決的專利訴訟引發了業內對于專利訴訟的進一步關注和思考。在筆者看來,專利訴訟在科技發展的歷史上是一種必然,它不是目的是手段,更重要的是,從專利訴訟中,我們更應該關注企業如何走好自己的創新之路。
根據智慧芽專利數據庫中,筆者查看了從2011-2019年中國大陸法院審理的160多件標準必要專利訴訟糾紛,通過典型專利訴訟的分析,筆者認為,強化標準必要專利的儲備,建立健全自身的知識產權管理體系與合規處理流程,遵循行業規則,通過許可與被許可、交叉許可等方式來共享知識產權,對于企業創新來說非常重要。

01-標準必要專利的訴訟概況
標準必要專利是指為實施技術標準而必須使用的專利,其中,標準是指為在一定的范圍內獲得最佳秩序,經協商一致指定并由公認機構批準,共同使用的和重復使用的一種規范性文件。標準必要專利在實施許可和訴訟規則等方面均有別于普通專利,且標準必要專利在行業內難以回避,標準必要專利之訴往往一經發生則備受矚目。
標準必要專利廣泛存在并應用于通信與汽車行業領域,從2011-2019年中國大陸法院審理的標準必要專利訴訟糾紛上來看,主要涉及通信、建筑和醫藥行業,其中通信領域涉案占比近97%。從2011年諾基亞作為通信領域專利人在中國提起的第一起標準必要專利侵權訴訟開始,截止到2019年12月間,中國法院共受理標準必要專利法律糾紛案件160件余起。
發起訴訟方主要為華為技術有限公司、Advanced Codec Technologies、上海宣普實業有限公司、三星電子株式會社和高通股份有限公司等。
被訴方主要為聯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宇龍計算機通信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三星電子株式會社、華為技術有限公司和珠海市魅族科技有限公司等。

圖1:2011-2019年中國法院受理的標準必要專利法律糾紛案件數量年度分布

圖2:2011-2019年在中國提起標準必要專利法律糾紛案件最多的10家公司

圖3:2011-2019年在中國被提起標準必要專利法律糾紛案件最多的10家公司
02-華為 VS 三星的涉標準必要專利糾紛案例分析
中國法院標準必要專利糾紛案件集中在2016年和2018年,主要原因為華為技術有限公司在2016年分別于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北京知識產權法院和西安市中級人民法院起訴三星株式會社在華控股公司標準必要專利侵權,其中大部分案件以撤訴結案。
筆者以兩篇法院支持華為技術有限公司訴訟請求,判決侵權行為成立并停止侵害其涉案4G標準必要專利技術行為的案件為例進行分析(本案為深圳知識產權法庭揭牌辦公后經過十八天庭審,首次宣判的具有國際影響的案件)。

圖4:華為訴三星、南方韻和侵害發明專利權糾紛一審判決
回顧分析案件,本案件源于標準必要專利的交叉許可糾紛,華為發起專利侵權的訴訟目的在于推進涉案專利的交叉許可達成。在推進交叉許可的進程中先后多輪線上和線下商議、溝通和報價,無果后發起仲裁,最終選擇了訴訟的方式予以推進,維護自身專利權利。
關于專利權用盡的抗辯與應辯中,三星以高通的許可使用為由發起抗辯,華為應辯理由為涉案專利未在其與高通的許可授權專利列表名單中,主張專利權用盡的不成立。
關于判決侵權成立并停止侵權行為并未提及損害賠償金額,一方面是對于原告的訴訟請求的支持("四被告立即停止侵害原告第201110269715.3 號發明專利權的行為,包括但不限于制造、銷售、許諾銷售以及進口被控侵權產品的行為。");另一方面是華為發起專利侵權訴訟的目的在于推進涉案專利的交叉許可。

圖5 智慧芽全球專利訴訟數據庫
在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同時發生的華為訴三星的有(2016)粵03民初815、817、838、839、840、841和842號,涉案專利分別為"200810091957.6"、"200610058405.6"、 "200810091433.7"、"200880008361.3"、"201010137731.2"、"201010146531.3"、"201110264130.2",從案件的流水號可分析得到為針對性的發起連續且集中的訴訟。

表1:華為訴三星專利侵權案件列表(本案發生同時起訴)
在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同時發生的三星訴華為的有(2016)粵03民初1382、1383、1384、1385、1386、1387、1388、1389號,涉案專利分別為"201180027314.5"、"201310305946.4"、" 201310065415.2"、"201210298757.4"、"200510129702.0(3G)"、"201210293613.X"、"200480001088.3(3G)"、"200880126492.1",從案件的流水號可分析得到上述訴訟為三星針對華為的起訴做出的應對訴訟(連續、集中并且在華為訴訟的流水號后)。

表2:三星訴華為專利侵權案件列表(本案發生同時起訴)
03-企業創新的必由之路
三流企業做產品,二流企業做品牌,一流企業做標準。作為企業創新的高層級目標,標準制定是贏得行業話語權的持續追求,而大量專利或者說標準必要專利的獲取是實現此類追求的必由之路。對于如何走好這條創新的必由之路,我們通過以下幾方面做一個初步探討:
1.強化標準必要專利的儲備
以華為與三星的標準必要專利之訴為例,正是由于華為儲備了大量的標準必要專利,才能使得華為最初制定的交叉許可策略的實現成為可能。
企業在由小到大的過程中,可取的方式是將技術創新成果以專利等多種形式予以保護,積極參與到標準制定的過程之中,將自身擁有的基礎專利納入到不同層級的標準體系中,避免在與國際巨頭等強力競爭者的競爭之中處于不利地位。
2.建立健全自身的知識產權管理體系與合規處理流程
建立專利撰寫、申請、確權、繳費等全流程的知識產權資產管理體系,完善產業技術全景分析、產品入市的FTO檢索分析和商業活動、產品研發等涉及知識產權和商業秘密的合規處理流程,結合自身商業模式和戰略發展方向完成標準必要專利等高價值專利的布局,為企業的創新活動提供持續護航。
企業全生命周期的知識產權專業化、規范化和系統化管理已經成為行業內的共識,智慧芽經歷推出的“INNOSNAP”系統已歷經數年、近10版的迭代,贏得了全球范圍客戶的認可與使用(相關系統截圖參見圖6)。

圖6:知識產權資產管理系統
3.遵循行業規則,通過許可與被許可、交叉許可等方式來共享知識產權
遵從"公平、合理及無歧視 (FRAND) "的原則下積極進行標準必要專利的普通許可、交叉許可,實現行業內技術共享,共同推動行業的快速發展(一般專利許可的查詢方式參見圖7)。

圖7 專利許可查詢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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