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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客公寓8萬余元欠款被強制執行,法院:暫無財產可供執行

8月4日,澎湃新聞(www.kxwhcb.com)從中國裁判文書網獲悉,上海唯品會小額貸款有限公司與上海青客公共租賃住房租賃經營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服務合同糾紛一案的相關執行裁定書,已經公開。
裁定書顯示,關于在執行上海唯品會小額貸款有限公司與上海青客公共租賃住房租賃經營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服務合同糾紛一案中,被執行人上海青客應支付86273.08元,并承擔執行費1194元。但是,被執行人未按上述生效法律文書履行義務,因此申請執行人上海唯品會向上海市嘉定區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該院于2021年4月2日立案受理。
在案件執行中,上海市嘉定區人民法院指出,已向被執行人發出執行通知書,責令其在限期內履行法律文書所確定的義務,傳喚其到本院接受調查詢問,并報告財產狀況,但被執行人至今未履行義務,未向本院申報財產。
與此同時,通過執行網絡查控系統向金融機構、證券機構、網絡支付機構、自然資源部等發出查詢通知,查詢被執行人名下的財產。上海市嘉定區人民法院凍結了被執行人名下的銀行賬號,余額不足。被執行人上海青客名下的房產均被其他法院查封。暫未查找到被執行人有可供執行的其他財產。
此外,已向被執行人發出限制消費令。上海市嘉定區人民法院表示,已短信告知申請執行人本案的執行情況、財產調查措施、被執行人的財產情況、終結此次執行程序的依據及法律后果,申請執行人逾期未能向該院提供被執行人可供執行的財產線索,則依法終結此次執行程序。
上海市嘉定區人民法院認為,經窮盡財產調查措施,未發現被執行人上海青客有可供執行的財產,被執行人暫無財產可供執行。依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五百一十九條之規定,裁定如下:本院(2021)滬0114執2108號案件終結本次執行程序。
同時,被執行人負有繼續向申請執行人履行債務的義務,被執行人自動履行完畢的,當事人應當及時告知上海市嘉定區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人發現被執行人有可供執行財產的,可向上海市嘉定區人民法院或其他有管轄權的法院申請恢復執行。
據天眼查APP顯示,4月份以來,上海青客新增200余條被執行人信息,當前該公司被執行總金額為1770.4855萬元。
工商資料顯示,上海青客公共租賃住房租賃經營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金光杰,注冊資本5億元人民幣,為上海青客設備租賃有限公司旗下公司。而上海青客設備租賃有限公司(青客公寓),即為國內第一家赴美上市的長租公寓服務商,其于2019年11月5日在納斯達克全球市場掛牌交易。
作為“二房東”,2020年以來青客公寓一度陷入輿論壓力。去年年初,青客公寓以虧損為由對部分旗下管理的未滿租房源“強制降租金”,對于不接受降租的房主采取解約操作,由此遭到房主維權。隨之而來的新冠肺炎疫情更是讓長租公寓企業雪上加霜。“青客公寓倒閉”的消息也時不時傳出,不過彼時青客公寓回應稱“遇到資金困難,但公司仍在正常運營”。
2021年開年,青客公寓管理層出現了一次大變動,包括該公司董事會主席、首席執行官金光杰在內5名元老級管理層同時辭職。按照青客公寓的說法,金光杰等管理團隊成員的辭任系個人原因,與公司無異議。
金光杰辭任后,青客公寓董事、首席運營兼官副總裁屈成才一人身兼數職,其同時被任命為董事會主席、首席執行官、薪酬委員會主席兼成員以及提名和公司治理委員會主席兼成員。
按照青客公寓公報的數據,2020財年,青客公寓凈虧損達15.34億元,同比擴大了208%。在此之前,2018財年、2019財年,青客公寓的凈虧損分別為4.99億元及4.98億元。
截至美東時間8月3日收盤,青客公寓每股報1.14美元,漲幅0.88%,較發行價跌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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