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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政府為何錯失收回香港的歷史機遇
1997年前后,學界對于民國時期歷屆中國政府收回香港的努力多有思考,問題意識多糾結于一個命題:太平洋戰爭期間和戰后數年,歷史似乎留給國民政府一個契機,但最終結果是這個政權錯失良機,在香港主權問題上并未有多少進展。
那么,國民黨是如何與收回香港的功績“失之交臂”?盡管這個命題多少帶有些歷史研究者“后見之明”的意味,但也并非一個偽命題。歷史發展的軌跡在20世紀40年代中后期,隨著國際格局變化呈現出多重的可能性,殖民統治的終結已是世界潮流明確的指向,中英之間在香港問題上可選擇的道路也并非只有一條。
而對于這個問題的回答,學界一般著落于三方面的因素。一是強調國家實力,彼時中國雖位列“四強”,卻名實難副,于香港問題難有作為。二是批判政權屬性,即國民黨反共親英美的政治立場決定其不可能采取強硬態度,自然不會不惜與英國鬧翻以爭取港九主權。三是檢討時局限定,內戰烽火迭起,國民黨面臨全局崩潰已無暇自顧,遑論外交得失。客觀來說,上述觀點均有一定見地,當然,歷史往往不似一兩句話的總結那樣簡單。而以下幾個問題的探討,也許可以幫助深化對國民政府在戰后香港主權問題上的評價。
國民政府是否真的想要收回香港?
首先,收回香港是否是國民政府在戰后既定的政治目的與外交方針?
1943年中英新約簽訂后,國民政府并未放棄爭取香港主權。中國曾通過照會,向英國聲明對于九龍租借地保留日后提出討論的權利。蔣介石在《中國之命運》中也重申了收回九龍租借地的決心。有一點可以明確,自中英新約簽訂之后,國民政府對于香港問題,無論是作為外交構想還是政治承諾,就策略而言始終堅持以兩國協商的形式,通過外交途徑予以解決,基本上否定了用其他方式收回香港的可能性。

然而,國民政府并沒有為解決香港問題開出明確的時間表,只是多次表示將在“戰后”“合適的時機”,沒有時間限制的政治承諾顯得目標模糊而誠意不足,很難由此判斷其是否愿意竭盡全力。從現已公布的史料來看,戰后國民政府曾考慮向英國提出收回香港,但最終停留在了試探的階段,并沒有真正付諸實踐。
1945年8月22日,當中英之間為香港受降問題激烈紛爭之時,美國國務卿貝爾納斯(James Byrnes)公開表示,即將舉行的倫敦五國外長會議將討論香港問題,而英國對此表示極為“詫異”。中國外交部歐洲司由此擬定了《收回香港問題》的報告,但外交部在何時向英方提出這一關鍵問題上過于謹慎,在報告中寫道:“我國此次對香港問題究應如何提出,在會上或在會外討論,事先應與英美商洽后辦理。”據駐英大使顧維鈞回憶,行政院院長宋子文和外交部部長王世杰均主張向英國提出,但他認為“時機尚不成熟”,中英雙方最好能援交收威海衛租借地之先例“通過雙方都滿意的步驟進行”。
外長會議期間,宋子文從美國取道英國回國,在倫敦他曾同英國首相艾德禮(Clement Attlee)和外交大臣貝文(Ernest Bevin)見面,但兩人均表示英國政府不會放棄香港。王世杰亦向英國朝野人士試探工黨政府的態度,同貝文關系密切的法律專家克利浦斯爵士(Sir Cripps)向中方透露,工黨政府上臺伊始,立足未穩,擔心在香港問題上讓步會遭致保守黨的攻擊。其實,無論是工黨政府還是保守黨政府,都不會在香港問題上對中國妥協。外長會議后,直至1949年中國大陸政權更迭,國民政府都沒有正式向英國提出收回香港。

國民政府在處置涉港事務時,有時會提出主權問題,其用意并非表達中方收回香港的要求,而是以此對英方施壓,謀求打破交涉的僵局,“收回港九”一定程度上只是一個高高懸起而無法達到的目標而已。戰后中國政府處置涉港事務,不可避免牽連主權問題,而無論民意輿論如何波濤洶涌,中英雙方交涉仍是就事論事。主權問題更多地是彌散在交涉過程的無形壓力氛圍中,國民政府注重利用這種壓力,而其本身亦受到民意輿論對主權訴求的壓力。香港主權問題雖在雙方交涉之中隱而不現,卻貫穿始終。兩國外交部門有時唯恐避之不及,而民意輿論卻常常欲提還休。可以明確地說,無論戰后中英圍繞香港如何摩擦不斷、糾紛迭起,起因皆非國民政府為收回香港而故意生事,中方在處置涉港事務時亦不打算借此提出收回香港。所以,國民政府在戰后并未認真準備收回香港,這多少是個令國人遺憾的結論。
作為“四強”不夠強:“弱勢外交”的無奈
其次,國際環境對戰后香港問題產生了怎樣的影響?又如何制約了國民政府在香港問題上的作為?
較之于北伐建政時期的“革命外交”,戰后國民政府的對外政策常被目為“弱勢外交”。尤以中英在香港問題上的交涉為典型。在“非殖民化”的國際環境中,面對勢力收縮的英國,“四強”之一的中國卻往往“息事寧人”“態度軟弱”。戰后國民政府面臨著十分微妙的國際環境。
一方面,抗戰勝利大大提升了中國的國際地位,使之位列“四強”之一。按照戰爭期間中國與英美之間訂立的平等新約,中國將逐步收回近代以來失去的國家利權,并將在國際舞臺上發揮一定的作用。另一方面,同這種表面現象極不匹配的是,由雅爾塔體系確立的國際新秩序使中國再次陷入窘境,國際環境異常險惡。在國際格局的調整之中,戰時列強給予平等地位的承諾尚未兌現,新的國家利權又接踵喪失,中國雖獲“四強”名號,卻仍為列強宰制,雖具大國意識,卻難有大國作為。

戰后中國的多邊外交中,美國無疑是“最大的一邊”,香港問題受到美國立場與政策的深遠影響,有些甚至是決定性的。美國在香港問題上存在兩面性,而這種兩面性主要緣于英美兩國關系的特點。一方面,基于共同的文化脈絡、政治理念和國家利益,英美同盟是美國一以貫之的外交傳統;另一方面,英美之間在戰后遠東,尤其是中國問題上存在著國家利益的競爭。重返遠東并維持在此地的權益是英國在戰時的既定政策,而一個英帝國色彩濃厚的遠東顯然不符合美國的意愿。此外,盡量削弱蘇聯在遠東,特別是對中國的影響又是英美之間共同的戰略利益。
具體到香港問題上,中英受降之爭時美國態度的轉變尤能體現英美間這種微妙而復雜的關系。戰爭期間,美國曾一度支持中國收回香港,由中國接受香港日軍投降本就是美國提出的既定方案,杜魯門(Harry Truman)并不希望英國以武力重返香港。美國遠東問題專家裴斐(Nathaniel peffer)在《紐約時報》(New York Times)上撰文指出,香港被英國霸占就如同“曼哈頓被其他政治勢力霸占”一樣。英國駐美大使館向倫敦報告,香港在美國人看來是一個“舊時代的標志”。盡管如此,美國還是在緊要關頭不惜修改“一號命令”,勸說中國向英國妥協。其核心原因,是雅爾塔協定所設計的戰后政治格局的限制,蘇聯由此重新攫取了日俄戰爭之后沙俄在中國東北失去的特權。正如英國外交部官員基臣(George Kitson)指出,蘇聯在中國東北擁有旅順海軍基地,并在大連商港保有特殊地位,那么,英國有什么理由要在戰后退出香港?因此,杜魯門政府不得不犧牲中國的利益以維持雅爾塔體系構建的平衡。
對于中國來說,戰后中外關系波折不斷,事端頻生,如東北問題、外蒙問題、新疆問題等,皆萬般棘手。處置不當引起國內政局動蕩,外交部疲于奔命,尚無招架之力,對于香港問題又怎可能有機會、有力量主動出擊?戰后中國剛剛在國際社會扮演“四強”的角色,但她毋庸置疑只是“四強”中的弱國。老牌殖民帝國英國這時候仍挾其余暉,以強勢外交相對待。英國在戰后的衰落,并不是其國家整體實力的全面敗落。在殖民統治問題上,英國只是在從“日不落”帝國向歐洲回縮過程中進行了符合自身實力的調適。因此,英國對不同的殖民地持不同的態度,其在香港問題上的強硬立場,恰恰是這種政策的體現。以歷史研究者的后見之明來檢討國民政府的外交政策,未免過于苛求,畢竟,在1949年之前的歷屆中國政府中,國民政府在香港問題上已走得最遠。
“弱勢外交”背后的“弱勢心態”:國家利權靠談判
再次,國民政府對自身實力的判斷是怎樣的?民族情緒裹脅下的社會心理又在香港問題上扮演了什么樣的角色?
戰后國民政府在香港問題上難有作為,國家實力的孱弱當是主要原因之一,這也是國民政府對該問題的自我認知。中英受降之爭時,蔣介石就發出“如我國不能自強,今后益被侮辱矣!”的感慨。據葛量洪回憶,在國民黨政權“似乎還是十分穩固”的時候,宋子文曾對他說:“二十五年之后,我或者我的承繼者會要求收回香港的,而我們一定會收回的。”宋子文當然是在表達中國收回香港的決心,但他開出25年的時間表,多少暗示了國民政府此時自知無力收回香港。葛量洪也正是這樣判斷的,他認為:“假如中國不是積弱的話,是不會把香港割讓予英國的。而后來的各個政權又沒有足夠的能力去收回這個地區。”對于國民黨組織在香港異常活躍的事實,葛量洪似乎并不十分擔心,他表示:“他們會制造麻煩,有時是很大的麻煩;不過他們對這個殖民地不能構成威脅,因為基本的原因還是中國的政府仍然沒有能力向英國的地位挑戰。”

然而,戰后中國,推而言之以至整個民國時期,中外關系演進的邏輯有著另外一面:較之于國家政權對于自身國力認知的相對“消極”(主要針對外交方面而言),民族情緒裹脅下的民眾心態和社會輿論卻在收回國家利權的意識上十分高漲,這個問題亦是整個民國時代政治生態中不可忽視的因素。民族主義情緒在20世紀40年代后半期再次空前高漲,爭取國家利權漸成一種社會共識和各政治勢力“進步”與否的評判標準。標榜民族主義的國民政府不得不面對這一尷尬的處境。
一般來說,一個政權的政治實踐應當與其意識形態相匹配,而國民政府在戰后的困窘多少源于兩者之間的脫節。國力不強、政局混亂自然是國民政府未能收回香港的原因,然而,歷史的發展也曾呈現出“另類”的線索。國民革命時期,高擎反帝旗幟的武漢國民政府挾民眾運動之威,一舉收回漢口、九江英租界。彼時國力也弱,政局亦亂,足可見在民族主義暗流洶涌的民國時代,外交的強勢有時也并不以國力為后盾。而在戰后,國民政府的“弱勢外交”,一定程度上是“外交心態”的弱勢,外交策略若此固然是基于對國家實力的判斷,但“弱勢心態”又反過來制約了國民政府在香港問題上的作為。

在民族情緒處于巔峰之際,“外交”成了尷尬的詞語。國民黨建政之后,基本堅持通過交涉談判爭取國家利權的外交政策,在香港問題上也大體如此。戰后殖民地獨立運動風起云涌,印度、緬甸等英屬殖民地相繼獨立,不少中國民眾認為,英國更加沒有理由繼續占有本就屬于中國的香港。然而,政府在香港問題上的作為難以滿足民眾的期待,“外交解決”幾成“示弱恃強”的代名詞,外交當局成了眾矢之的。九龍城寨事件中,一些報刊甚至鼓吹“撤辦外交當局”“進兵港九”“血洗國恥”,足以體現民眾情緒的激昂。
對于民族主義情緒裹脅下的民眾運動,國民政府卻騎虎難下。一方面,國民黨依然保持著動員型政黨的某些特征,發動和引導民眾運動本是其慣用手段。在香港問題上,若處理得當,因勢利導,可將民眾對政府的壓力轉化為談判桌上的籌碼。另一方面,戰后國內不靖,政府形象敗壞,民心漸失,民眾運動中各勢力暗流涌動,往往借機掀起驚濤駭浪,嚴重威脅當局自身。民眾運動的發起與演進本就是一個錯綜復雜的過程,管束不易,放縱危險。戰后屢屢被“運動”得暈頭轉向的國民政府,在香港問題上對于民眾運動的心理更多的還是疑慮和戒備。國家實力與民眾心態在一定程度上形成了悖論,名為強國、實為弱國的處境中,民族主義情緒的高漲更平添對外交涉的變數,由此,戰后香港問題尤顯風云激蕩。
(本文摘自孫揚《無果而終:戰后中英香港問題交涉(1945-1949)》,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14年12月。經出版社授權,澎湃新聞轉載。標題與小標題為編者所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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