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交通部:新增出租車無償使用經營權,網約車需具備經營資格

“專車”等新業態將獲得合法的身份,納入出租汽車管理范疇,傳統出租車被稱為巡游出租汽車,而“專車”等新業態稱為預約出租車,不得巡游攬客,僅能通過預約方式提供經營服務。
10日,交通運輸部對外發布了《關于深化改革進一步推進出租汽車行業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征求意見稿)》和《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辦法(征求意見稿)》,進行為期一個月的公開征求意見。
運輸服務司徐亞華在發布會現場介紹,今年1月以來,交通運輸部成立了改革工作組,赴十幾個不同類型城市系統調研,借鑒發達國家(地區)出租汽車法律政策和管理經驗,共召開了三十余次不同范圍的座談會和專題會議。
新增汽車經營權無償使用
《指導意見》將“專車”等新業態納入出租汽車管理范疇,將出租汽車分為巡游出租汽車和預約出租汽車,提出構建包括巡游出租汽車和預約出租汽車新老業態共存的多樣化服務體系,實行分類管理、錯位發展和差異化經營。其中,巡游出租汽車可在道路上巡游攬客、站點候客,也可提供預約運營服務;預約出租汽車不得巡游攬客,只能通過預約方式提供運營服務。
與以往不同的是,新增出租汽車經營權全部實行無償使用。《指導意見》明確,出租汽車經營權實行期限制,并不得變更經營主體,各地不得新出臺經營權有償使用政策。已實行經營權有償使用的城市,要制定科學合理的過渡方案,逐步取消有償使用費。
《指導意見》明確要求經營權不得炒賣和擅自轉讓。在出租汽車經營權有效期限內,需要變更經營主體的,依照法律、法規規定的條件和程序辦理變更許可手續。
《指導意見》指出,巡游出租汽車可按規定開展預約出租汽車經營。積極運用互聯網技術對出租汽車經營者和駕駛員進行服務質量信譽考核,實現優勝劣汰。
針對出租汽車“份錢”問題,《指導意見》指出,根據經營成本、運價變化等因素實行動態調整,通過多種渠道公開承包費或定額任務的項目組成、測算方法。
網約車經營者需獲得資格
不僅“專車”將要并入出租車管理體系,從事經營預約出租車的駕駛員也將有條件限制,首先至少三年的駕駛經驗,符合條件的駕駛員并經考核合格的,取得預約出租汽車駕駛員類別的從業資格證。
《管理辦法》明確,對于網約車經營者,要求有健全的經營管理制度、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服務質量保障制度,取得企業法人資格、稅務登記證、出租汽車經營許可和向通信主管部門申請互聯網信息服務備案。
《管理辦法》要求網約車車輛應為7座及以下乘用車,使用性質登記為出租客運。駕駛人若想成為網約車駕駛員,應取得相應準駕車型機動車駕駛證并具有3年以上駕駛經歷,符合相關安全駕駛條件。
為保障乘客合法權益,《管理辦法》要求網約車經營者應當提供24小時不間斷運營服務,建立服務評價體系和乘客投訴處理制度,如實采集與記錄駕駛員服務信息。
徐亞華介紹,經營者應按照相關國家標準提供運營服務。在提供網約車服務后,應按相關規定,向乘客出具相應的出租汽車發票。
交通部法務司魏東表示,網約車經營者應當依法納稅,為乘客購買相關保險。不得違規采集、利用和泄露乘客個人敏感信息以及地理坐標、地理標志等國家敏感信息。
《管理辦法》還規定,任何企業和個人不得為乘客和未取得合法資質的車輛、駕駛員提供信息對接開展運營服務。不得以私人小客車合乘或拼車、順風車等名義提供運營服務。網約車和駕駛員不得接入未取得經營許可的網絡服務平臺提供運營服務。
以下為交通運輸部新聞發布會實錄:
交通運輸部新聞發言人徐成光:
女士們,先生們,新聞界的各位朋友:
大家下午好!歡迎參加交通運輸部專題新聞發布會。
今天新聞發布會的主題是深化出租汽車行業改革,這項工作列入了國務院今年深化經濟體制改革的重點任務之一,社會各界對此十分關注。根據國務院的部署,交通運輸部會同有關部門對深化出租汽車行業改革問題進行了深入調查研究,廣泛聽取各方意見,經過反復討論修改,起草形成了《關于深化改革進一步推進出租汽車行業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征求意見稿)》和《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辦法(征求意見稿)》。
今天我們邀請交通運輸部運輸服務司徐亞華巡視員、法制司魏東副司長、上海三亦城市規劃設計公司徐康明教授介紹有關情況,并回答記者們的提問。
下面,請運輸服務司徐亞華巡視員介紹《關于深化改革進一步推進出租汽車行業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征求意見稿)》的有關情況。
交通運輸部運輸服務司徐亞華巡視員:
各位記者朋友們:大家好!
為認真貫徹落實中央領導同志關于出租汽車改革發展穩定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中央全面深化改革的決策部署,交通運輸部會同有關部門對深化出租汽車行業改革問題進行了深入調查研究,廣泛聽取意見,反復討論修改,起草形成了《關于深化改革進一步推進出租汽車行業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指導意見》)。下面,我向大家介紹一下有關情況:
一、起草背景
出租汽車是城市綜合交通運輸體系的組成部分,是城市公共交通的補充,為社會公眾提供個性化運輸服務。截至2014年底,全國共有出租汽車137萬輛,出租汽車經營企業8428戶,個體經營業戶126292戶,從業人員261.8萬人,2014年完成客運量406億人次。出租汽車行業在城市交通中承擔著為社會公眾提供個性化運輸服務的功能,運輸量雖占比不高,但卻事關人民群眾出行,事關社會穩定大局。
出租汽車行業在解決群眾出行方面發揮重要作用的同時,在部分城市也存在出租汽車“打車難”、行業服務質量不高、行業穩定基礎薄弱等現象,存在行業定位失準、供需失衡、經營權管理不盡規范、服務水平難以提升,以及新舊業態沖突等問題。特別是近兩年,移動互聯網快速融入出租汽車行業,在提高出行效率、便捷群眾出行的同時,對傳統巡游出租汽車也造成了不公平競爭,行業矛盾進一步凸顯。
二、起草過程
今年1月以來,交通運輸部成立了改革工作組,赴10多個不同類別城市深入系統調研,召開了30余次不同類型的座談會、論證會及專題會議,廣泛聽取各方意見建議。從我國當前實際情況出發,總結借鑒國內外出租汽車管理改革經驗和教訓,凝聚改革共識,形成了《指導意見》。
今年3月、5月間,交通運輸部多次征求了地方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和國務院11個有關部門意見。6月下旬,召開了深化出租汽車行業改革座談會,邀請國務院各有關部門、各?。▍^、市)、省會城市及計劃單列市人民政府及公安、交通運輸部門有關負責同志參加,進一步聽取意見建議。7月中旬,召開深化出租汽車行業改革論證會,邀請了有關城市人民政府、行業主管部門、人大代表、政協委員、行業協會、專家學者、出租汽車企業、“專車”平臺(互聯網)企業、出租汽車駕駛員、“專車”駕駛員和乘客等相關方代表參加,廣泛聽取各方意見和建議。9月,再次下發各省份征求相關城市交通運輸主管部門的意見。根據各方意見反復修改完善后,形成了今天的征求意見稿。
三、深化改革的目標、原則和思路
深化出租汽車行業改革的目標是: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精神,以“互聯網+”行動計劃為契機,堅持問題導向,樹立法治思維,以人為本,改革創新,統籌兼顧,分類管理,循序漸進,通過“增量帶動存量改革、細分市場提升運輸服務”,滿足人民群眾個性化出行需求,確保出租汽車行業健康發展。
深化出租汽車行業改革的原則是:
一是問題導向,深化改革。對出租汽車行業長期積累的歷史矛盾和互聯網新業態帶來的新問題,運用改革思維和創新思路,堅持轉型發展,堅持趨利避害,做好頂層設計。
二是以人為本,統籌協調。統籌協調優先發展公共交通和滿足公眾個性化出行需求,統籌兼顧乘客、駕駛員、出租汽車企業和互聯網平臺等各方利益。
三是鼓勵創新,依法規范。促進互聯網與出租汽車融合發展。多部門聯合制定規章,完善市場準入退出條件,加強事中事后監管。
四是統分結合,循序漸進。落實城市人民政府主體責任,將中央頂層設計與地方實際緊密結合,給地方充分的自主權和政策空間,不搞“一刀切”,發揮各方面優勢和積極性,循序漸進推進改革。
深化出租汽車行業改革的思路是:將新業態納入出租汽車管理范疇,構建包括巡游出租汽車和預約出租汽車新老業態共存的多樣化服務體系。在《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國務院令2004年第412號)的法律框架下,對新老業態實行分類管理,逐步融合發展。首先,改革傳統出租汽車行業體制機制的弊端,解決政府與企業、企業與駕駛員、運力供給與需求之間的突出矛盾和問題。積極推動互聯網技術的應用,通過“出租汽車+互聯網”,實現傳統出租汽車轉型升級。其次,規范新型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發展。對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的經營者、車輛和駕駛員依法實施許可管理,市場運力規模調整主要通過設置不同的車輛準入條件實現,充分發揮平臺用信息化手段對駕駛員服務評價的優點,通過“互聯網+出租汽車”,為乘客提供差異化服務,與傳統巡游出租汽車錯位經營。第三,充分考慮行業復雜情況,充分兼顧各方利益訴求。對新老兩種業態,既要肯定多樣化、差異性,因勢利導、分類指導;又要推動融合發展,避免對立和沖撞,構建起既相互獨立、又相互補充,相得益彰的和諧穩定的新型市場體系。避免操之過急的“休克式”改革,切實維護行業穩定健康發展。
四、《指導意見》的主要內容
《指導意見》共六個部分20條,主要內容包括:
一是科學定位,適度發展,動態調整運力規模。《指導意見》提出:出租汽車是城市綜合交通運輸體系的組成部分,是城市公共交通的補充,為社會公眾提供個性化運輸服務。由于出租汽車社會出行成本的不經濟性、對城市道路或停車等資源的過多占用等原因,決定了必須優先發展公共交通,適度發展出租汽車。在對出租汽車運營實行許可管理時,要區分大中小城市,結合公共交通完善程度,科學確定出租汽車運力規模及在城市綜合交通運輸體系中的分擔比例,并綜合考慮人口數量、經濟發展水平、出租汽車里程利用率、城市交通擁堵狀況等因素,建立動態監測調整機制,及時調整運力規模。具體到某一個城市,運力規??偭考捌渚唧w配置方式,由城市人民政府根據實際情況自主確定。
二是構建多樣化服務體系,滿足社會不同層次需求。本著以人為本、鼓勵創新、規范發展、循序漸進的原則,統籌發展巡游出租汽車和預約出租汽車。對巡游出租汽車和網絡預約出租汽車實行分類管理,提供差異化服務。對巡游出租汽車實行數量調控,可在道路上巡游攬客,在站點候客,也可通過電信、互聯網等方式提供運營服務;對網絡預約出租汽車實行準入管理,不得在道路上巡游攬客,只能通過移動互聯網平臺、使用符合規定的車輛開展預約運營服務。
三是深化巡游出租汽車經營權管理改革。首先,規定實行經營權期限制和無償使用。新增出租汽車經營權全部實行無償使用,并不得變更經營主體。已實行經營權有償使用的,要逐步取消有償使用費,減輕行業負擔。同時,對歷史遺留問題審慎處理,現有未明確具體經營期限的,要合理確定期限,實現平穩過渡。其次,完善經營權的準入退出機制,建立完善以服務質量信譽為導向的出租汽車經營權配置和管理制度。第三,規范經營權的使用管理。不得炒賣和擅自轉讓。
四是協商確定并公開承包費標準。承包經營是為調動駕駛員積極性采取的激勵措施,有利于打破“平均主義”,提升運營效率,具有現實合理性。承包費關系到出租汽車企業發展和駕駛員切身利益,鼓勵、支持和引導出租汽車企業、行業協會與出租汽車駕駛員、工會組織平等協商,合理確定承包費標準或定額任務,實行動態調整并向社會公布,接受社會監督。鼓勵借助互聯網等技術探索多種利益分配機制,構建企業和駕駛員運營風險共擔、利益合理分配的經營模式。
五是促進互聯網與出租汽車融合發展。一方面,引導巡游出租汽車通過電信、互聯網等方式提供運營服務,鼓勵巡游出租汽車拓展服務功能,利用互聯網等技術實現行業轉型升級,改進提升服務。另一方面,規范發展網絡預約出租汽車,對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者、車輛和駕駛員實施許可管理。明確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者作為運輸服務提供者,承擔承運人責任。提供差異化服務,實行錯位經營。強化部門聯動形成監管合力,加強事中事后監管,保障各方合法權益。
六是完善價格形成機制。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對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運價實行政府指導價或市場調節價,對巡游出租汽車運價實行政府定價或政府指導價。實行政府定價或政府指導價管理的,要科學制定、及時調整出租汽車運價水平和結構,建立出租汽車運價動態調整機制,充分發揮運價調節出租汽車運輸市場供求關系的杠桿作用。推動出租汽車燃油補貼制度改革,通過綜合措施逐步取消出租汽車燃油補貼,促進出租汽車回歸合理定位。
以上,就是《指導意見》的主要內容。
徐成光:
謝謝徐亞華巡視員的介紹,下面,請法制司的魏東副司長給大家介紹《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辦法(征求意見稿)》的有關內容。
交通運輸部法制司魏東副司長:
各位記者朋友們:大家好!
下面我介紹《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辦法(征求意見稿)》的有關情況。
網絡預約出租汽車(俗稱“專車”),是指以互聯網技術為依托構建服務平臺,接入符合條件的車輛和駕駛員,通過整合供需信息,提供非巡游的預約出租汽車服務。自2014年7月以來,一些互聯網企業陸續推出網絡預約出租汽車服務,對于滿足社會公眾多樣化、差異性出行需求發揮了積極作用,但同時也暴露出一些突出問題:如發展定位不清晰、主體責任不明確、接入非營運車輛、乘客安全和合法權益缺乏保障、對出租汽車市場造成不公平競爭等。特別是今年3月份以來,部分企業通過補貼等搶占市場,接入非營運小客車從事運輸活動,沖擊了正常市場秩序,影響出租汽車行業及社會穩定,網絡預約出租汽車服務亟待規范。針對這些新情況和新問題,我部會同有關部門在充分聽取各方意見的基礎上,起草了《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辦法(征求意見稿)》。
一、起草原則
一是堅持鼓勵創新。鼓勵現代信息技術在城市客運領域的創新應用,鼓勵出租汽車服務創新,在優先發展城市公共交通的前提下,促進出租汽車多元化服務融合發展,更好地提高出行效率和服務品質,滿足社會公眾多樣化出行需求。
二是堅持依法行政。對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者、車輛和駕駛員,按照《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國務院412號令)第112項設定的“出租汽車經營資格證、車輛運營證和駕駛員客運資格證”許可事項,依法實施許可管理。
三是堅持維護穩定。本著疏堵結合、循序漸進的原則,穩妥處理改革、發展和穩定的關系,明確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發展應當遵循高品質服務、差異化經營的原則,維護市場秩序,保障各方合法權益。
四是堅持部門聯動。網絡預約出租汽車是在“互聯網+”的時代背景下,互聯網技術與出租汽車行業融合發展產生的新型跨界服務模式,需要加強部門溝通與協調配合,形成監管合力,共同促進網絡預約出租汽車規范發展。
二、《管理辦法》主要內容
《管理辦法》包括總則、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者、網絡預約出租汽車服務車輛和駕駛員、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行為、監督檢查、法律責任、附則,共七章50條,主要內容包括:
一是明確發展定位。明確應當優先發展城市公共交通,適度發展出租汽車,按照高品質服務、差異化經營的原則,有序發展網絡預約出租汽車。對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運價實行政府指導價或市場調節價。
二是明確主體責任及準入條件。構建網絡服務平臺,從事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的,是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者,應承擔承運人責任。應當取得出租汽車經營許可,并向通信主管部門申請互聯網信息服務備案等,在服務所在地具有固定營業場所和相應的服務機構及服務能力,相關服務器設在中國大陸,將平臺數據庫接入當地交通運輸部門監管平臺。
三是規定車輛條件。網絡預約出租汽車車輛應為7座及以下乘用車,使用性質登記為出租客運,安裝具有行駛記錄功能的車輛衛星定位裝置等設施設備。按照高品質服務、差異化經營的發展原則,各地根據本地實際情況,自行確定具體車輛標準、營運年限和車輛標識。
四是明確駕駛員條件。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駕駛員需滿足駕駛經歷、安全駕駛等方面條件,按有關規定經考核合格后,取得相應的從業資格。
五是規范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行為。要求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者保證接入平臺車輛和駕駛員的合法性,公布服務質量承諾、建立服務評價體系,實行明碼標價,向乘客提供發票,不得有不正當競爭行為和不正當價格行為,在服務所在地不應具有市場支配地位,不得妨礙市場公平競爭。獎勵、促銷計劃要符合有關法規規定并提前向社會公告,不得違規采集、利用和泄露乘客個人信息和國家安全信息。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者要依法納稅,為乘客購買相關保險,建立與經營規模相適應的安全專項資金,提高安全防范和抗風險能力,按國家有關標準提供運營服務。任何企業和個人不得為乘客和未取得合法資質的車輛、駕駛員提供信息對接開展運營服務。不得以私人小客車合乘(拼車、順風車)名義提供運營服務。
六是加強監督管理。建立多部門聯合監管機制,加強網絡預約出租汽車事中事后監管。鼓勵行業協會等組織建立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者和駕駛員不良記錄名單制度,進一步加強行業自律,提升服務水平。
以上,就是《管理辦法》的主要內容。
《指導意見》、《管理辦法》出臺后,我部還將對《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規定》、《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資格管理規定》等相關規章作相應修訂。
謝謝大家。





- 報料熱線: 021-962866
- 報料郵箱: news@thepaper.cn
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許可證:31120170006
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滬B2-2017116
? 2014-2025 上海東方報業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