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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格”還有用嗎:美國人通往圣賢之道

萬維剛
2015-09-27 11:23
來源:澎湃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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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近聽某個海外中文論壇上的人說,他十四歲的兒子有個觀察:周圍所有種族都有人“go for greatness”,只有中國人不“go for greatness”。這句英文的意思大約相當于“追求崇高”,所以有人形象地把這個觀察總結為“所見華人皆市儈”。

這孩子可能不太了解情況。中國人不是不追求崇高,而是因為歷史上有過太過強調崇高的時代,涌現出太多假仁假義,甚至打著崇高的旗號辦了壞事,以至于現代中國的主流文化愿意談思想,愿意講利益,而不愿談崇高了。

事實上,今天的人不但不談崇高,連一般意義上的品格修養也不談了;不但中國人不談,美國人也不愛談。我們有時候會談到“自控力”和“情商”,但那都是些個人奮斗的功夫,跟老派人物說的品格關系不大。

“追求崇高”的對立詞并不是“追求卑鄙”——沒人追求卑鄙——而是“追求成功”。歷史上可能有過很長很長的追求崇高的時代,而我們現在生活在一個追求成功的時代。

這個時代是怎么變過來的呢?現在“品格”還有用嗎?

《紐約時報》專欄作家大衛·布魯克斯(David Brooks)。 圖片來自網絡

《紐約時報》專欄作家大衛·布魯克斯(David Brooks)今年出了一本新書《通往品格之路》(The Road to Character),講了幾個他心目中的英雄人物的事跡。這些人物大都是美國人,但是他們跟我們通常印象中的美國人完全不同,簡直都是中國古典意義上的圣賢。

布魯克斯說,每個人的天性其實都有兩面,代表兩種不同的追求。就好像丹尼爾·卡尼曼在《思考,快與慢》中把人的思維分為系統I和系統II一樣,布魯克斯把這兩種追求分為亞當I和亞當II。亞當I追求成功:擔任什么職位,取得過什么成就,有過什么重大發現,這些能寫進簡歷里的、事關財富和地位的項目。亞當II則追求崇高:道德、品格、服務,追問人生的意義——那些你的簡歷里沒有,但是在你的葬禮上會進入你的悼詞的項目。

可是據我所知,那些取得了非凡成就的名人的悼詞里也都是說些職務和成就,跟簡歷差不多。似乎只有簡歷內容不值一提的普通人的悼詞——如果普通人有悼詞的話——才說些美德之類。

不管怎么算,亞當I追求的那些更像是真格的。亞當II追求的東西雖然也很好,但更像是奢侈品而不是必需品。再聯想到各種假仁假義,我們最想問的問題是,品格是一種用來標榜自己的廣告嗎,善行是一種行為藝術嗎,道德是沒事找事、自我設限的枷鎖嗎,    亞當II的追求,對世界有實際影響嗎?

品格跟思想一樣,其實也是一種精英素質。

英雄故事

民權運動領導人倫道夫(A. Philip Randolph),大概是我所知道最有領袖范兒的黑人。倫道夫的長相非常好,但“帥”和“酷”這樣膚淺的詞匯根本不配用在他身上,在他的高貴氣質面前,今日的黑人明星簡直如同小混混一般。如果非得用一個詞來概括他,我們只能用一個今天已經很少有人會提到的詞:尊嚴。

倫道夫永遠是這樣的:站得直、坐得直,衣著整潔漂亮,跟最親密的朋友說話也一本正經,總是用最純正的發音把每個單詞的每個音節都說清楚。女人仰慕他,有的甚至會在他巡回演講的路上發出明確的表示,他全不為所動。而且他對錢財也不感興趣,一生樸素,認為任何個人奢華都會腐蝕道德。

當時有專欄作家認為倫道夫是本世紀美國最偉大的人。不管是不是,你都得承認一點:像這樣的人是不可能被侮辱的。

如果不是沽名釣譽,人到底有沒有必要活成這樣?

也許想要做成當時的非常之事,就非得有倫道夫這樣的非常之人。作為被壓迫者的黑人,并非純潔的鐵板一塊,人們各有各的想法,各有各的毛病,純屬烏合之眾。怎么把不完美的人組織起來搞一場社會變革?如果你成功地把他們組織起來了,獲得了權力,你又怎么能不被權力腐蝕?你的任何缺點都可能導致這個事業失敗!

要把這樣的事兒辦成,首先得有一個所有人都愿意為之努力的共識。黑人領袖找到的這個共識,是非暴力的街頭運動。為了維護這個共識,領導人必須克制自己的情感,平衡自己的觀點,正所謂皇帝做不得快意事。

倫道夫本來是個狂熱的馬克思主義者,但是為了團結大多數人,他放棄了自己的理念。有這樣的妥協精神,再加上完美的個人品質帶來的聲望,他才能確保民權運動進行下去。這才有了馬丁·路德·金等個人品質并非無懈可擊的青年一代的成功。

這就是品格的力量。而在幾十年前,人們就是這么重視品格。

小羅斯福時期的勞工部長,也是美國歷史上第一位女性內閣成員,弗朗西絲·珀金斯(Frances Perkins),早年是個社會活動家。她對底層婦女的處境非常不滿,以替女工維權為己任。但與今日中國活躍在網上的“公共知識分子”不同,珀金斯不是個愛說的人,她選擇直接做。

當時社會上有很多假的職業介紹所,誘騙移民婦女去賭場工作,甚至賣淫。年輕的珀金斯沒有坐等政府行動,她直接去這些職業介紹所申請職位,用這種冒險的方法曝光了一百一十一個犯罪團伙。

珀金斯曾經參加過一種社區服務,富有的女人聯合起來,給貧困婦女提供找工作、教育乃至帶小孩的幫助。你可以想象參加這種服務的志愿者肯定個個自我感覺良好,面對救助對象難免會有一種優越感,做完事難免會為自己是個好人而感到自豪。

而珀金斯參加的這個慈善組織,恰恰要求志愿者學會消除自己的優越感。你必須純粹認為這件事應該做,為了把這件事做好,才來做這件事,而不能是為了滿足自己的什么情感需求。你必須學會科學地幫助別人,而不是根據自己的感情意氣用事。你得知道授人以魚不如授人以漁,你得知道你的工作不是扮演救世主。結果這社區服務反而也成了對志愿者的品格培養!

為了爭取權益,珀金斯必須經常跟政客打交道。而她游說政客的方法也不是怨天尤人玩悲情。她非常務實,作風靈活,樂于妥協,想方設法把事情辦成。因為意識到政客至少都會尊敬母親,三十三歲、未婚的珀金斯就故意把自己打扮得像個母親!

一個只知道堅持原則的道學家有這個本事嗎?如果珀金斯是在辦事,今天的很多所謂慈善家只不過是在搞行為藝術。

而且珀金斯還從不居功。成為政府官員以后,珀金斯發表講話非常不愛說“我”這個詞,而總是盡量用“one”代替。作為“羅斯福新政背后的女人”,珀金斯從未出版自己的回憶錄,反而寫了一本關于羅斯福的書。

這種低調作風可能恰恰是先前美國政壇的風氣,只是到近年才江河日下。艾森豪威爾內閣的二十三人中只有一人出了低調的回憶錄;而里根內閣三十人中有十二人出版了回憶錄,且幾乎都是自夸的。老派人物老布什競選總統時非常不習慣用“我”這個詞,以至于競選班子得求他用——你競選怎么能不提自己呢?他說了“我”,結果第二天就收到媽媽的電話批評:喬治你又說自己了!

今天的人可能會認為當時的人的這些“隱忍”,其實只不過是推遲享樂——今天不享樂是為了明天享樂更多,今天不痛快是為了日后更痛快。但事實并非如此。

書里這些人物中,對我觸動最大的,當屬一位“不著名”的著名人物:喬治·卡特萊特·馬歇爾。

像麥克阿瑟和巴頓這樣的美軍將領,性格非常戲劇化,搞得世人還以為美國人性格就應該這樣,其實馬歇爾就跟他們完全不同。馬歇爾非常反感戲劇性,崇尚冷靜和邏輯,公私分明,甚至給人感覺不近人情……如果麥克阿瑟和巴頓是關張,馬歇爾就是諸葛亮。而馬歇爾作為人臣的品格,可能還真未必就比不了諸葛亮。馬歇爾在軍中做事,有非凡的管理和組織才能,能游刃有余地調動和指揮千軍萬馬。

一戰中,他曾經因為成功安排六十萬人和九十萬噸物資裝備的調動,解決了當時最復雜的后勤問題,而獲得奇才之名。而與此同時,馬歇爾做瑣碎小事從不厭煩,特別注重細節,而且因為做得實在太好,甚至曾經被認為只適合做這些而影響了升遷!

二戰中,馬歇爾作為美國陸軍參謀長,在國會和盟國中都取得信任。英國人知道馬歇爾做事并非只為美國利益,而是為了整個戰爭的勝利;美國國會知道馬歇爾跟他們說話都是實打實,不是玩政治。這種無可挑剔的行事作風和領導能力給馬歇爾贏得了美名,BBC甚至把他稱為圣人。

馬歇爾本來有機會成為霸王行動的盟軍最高總司令——就是包含諾曼底登陸的那個軍事行動。這是盟軍在整個二戰中最關鍵、最大規模的行動。指揮這次行動,是青史留名的最好機會,沒有任何一個將領能拒絕這樣的誘惑。馬歇爾當時是眾望所歸:丘吉爾和斯大林都直接告訴馬歇爾他會得到這個職務;羅斯福明白如果馬歇爾開口要,他一定能得到這個職務;艾森豪威爾也認為馬歇爾會得到這個職務。更重要的是,馬歇爾本人很想得到這個職務。

但是羅斯福不想讓馬歇爾擔任這個職務。他希望馬歇爾留在華盛頓幫自己。不過羅斯福也不想讓馬歇爾這樣的人因為錯過這次機會而在五十年后被人遺忘。他找人去試探馬歇爾的反應,馬歇爾的表示是他絕不會讓總統為難。最后羅斯福干脆把馬歇爾叫到辦公室,親口問他想不想要這個職務——馬歇爾如果這時候說“yes”,羅斯福將別無選擇。馬歇爾的回答是,你認為怎么做最好,就怎么做。結果盟軍最高總司令的榮譽給了艾森豪威爾。

艾森豪威爾后來當選美國總統。羅斯福終其一生也沒有再給馬歇爾另一個青史留名的機會。馬歇爾的最高職位是在杜魯門時期,六十七歲時擔任了美國國務卿。后來他才終于以“馬歇爾計劃”——盡管他本人從來沒在任何場合使用過這個名詞——被世人熟知。

馬歇爾這個故事最令我欽佩的地方,在于他并沒有把“品格”當成通往“成功”之路的工具。如果是那樣的話,他完全可以一直“裝”到羅斯福問他那一刻為止,然后當仁不讓地拿下盟軍總司令的職位。但是他的品格使他放棄了那個最佳機會。

怎樣成為圣賢

如果你想成為那樣的人物,布魯克斯總結了一個理論,說明了一條通往品格之路。我們很難評估這個理論有多科學,畢竟圣賢的案例太少,而且不可能做實驗。但是我發現這個理論,跟中國古人的智慧很有相通之處。我甚至敢說這個理論把中國古人沒說明白的地方給徹底說明白了。

有一種成圣人的方法是像康有為那樣。據說,康有為在一次讀書打坐的過程中獲得了通靈式的體驗,“忽見天地萬物皆我一體,大放光明”,感覺自己是孔子再世,從此狂放不羈,變成了一個大忽悠。

但布魯克斯說的圣人之道的最根本一點,卻恰恰不是狂妄,而是謙卑。謙卑,意思是必須承認自己和所有人一樣都是有缺陷的,思想中有很多偏見,性格中有很多弱點。

這就是西方思想中的“曲木”(crooked timber)傳統。“曲木”這個詞當然出自康德:“人性這根曲木,絕然造不出任何筆直的東西。”只有當你承認自己是有缺陷的,擺正謙卑的態度,你才有可能跟自己的弱點作斗爭,才有可能去完善品格。

注意,這個思想并不等于“人性本惡”。它說的是,每個人的頭腦之中都有好的聲音,也有壞的聲音,我們要用好的去壓制壞的。我想現代腦神經科學家肯定會贊同這一點,他們認為人腦的思考從來都不是一個聲音,而是每時每刻都有幾個不同的聲音在爭論,就好像皮克斯新片《頭腦特攻隊》一樣。

其實,用“好壞”來劃分人腦中的各種聲音是不準確的,應該說人腦之中有各種情感沖動:憤怒、愛慕、同情、嫉妒,等等。在不同的情況下,你很難說哪種沖動好,哪種沖動壞,事實上最原始的道德感本來就是感情沖動。

不好的情感沖動如果不加以遏制,不防微杜漸,就有可能形成正反饋,越來越大,乃至導致災難。所以哪怕是小事,也不能掉以輕心——有點像中國人說的“勿以惡小而為之”。

品格的修煉并不是要消除這些沖動,而是要學會控制這些沖動——有點像中國人說的“發乎情止乎禮”。

比如憤怒通常是一種負面情緒,而且很不好控制。此書中說,艾森豪威爾是怎么控制憤怒的呢?他有時候會在日記里開列所有冒犯過他的人的名單——不是為了提醒自己將來報復他們,而僅僅是為了抒發和控制憤怒。他解恨的方法還包括把自己最恨的人的名字寫在紙上,然后把這張紙扔進垃圾桶!

壓制自己的情感沖動,要形成習慣才好。這就要求我們平時把任何小事都視為磨練品格的機會,不能稍有放松——有點像中國人說的“勿以善小而不為”。

這么做并不僅僅是為了別人,也不是利益計算,而是為了磨練品格。可是磨練品格又是為了什么呢,亞當II到底想要什么呢?

那當然是go for greatness。不過布魯克斯在書中用的是一個更高級的詞:holiness,神圣。這并不是說他勸人信教,而是說要追求品格的完善。為什么要追求這個?沒有為什么。人本質上就并非一種只知道追求物質生活的動物,總會有點品格追求,希望能找到人生的意義。這樣說來“崇高”其實并不是一個達成什么其他目的的手段,崇高本身,就是我們天生想要的目標。

這個從“曲木”出發的圣賢之道,跟今天流行文化中默認的品格理論完全不同。

現在從中外各種水平的影視劇到各路名人應邀去大學典禮做的演講,全都是對“你自己”的贊美:你原本就是最好的,你非常與眾不同,你注定能干一番大事,你現在要做的就是遵從你的內心!

布魯克斯把這種文化稱為“Big Me”。對今日之“Big Me”來說,人應該先看看自己對什么東西感興趣,以這個內心的熱情為指導去選擇一個職業,做事的目的是滿足自己內心的需求。

在這種文化中,如果有一個人不愛工作愛旅游,稍微攢點錢就去世界各地旅行,錢花完了再找活干,我們通常會對他表示羨慕,認為他比那個拼死拼活賺錢就為退休之后能去找個海島定居的人活得真實。如果有人不為賺錢也不為旅游,只為自己的什么興趣而努力工作,他簡直就是高山仰止的榜樣了。

而圣賢之道,卻跟這三種人都不一樣。此書中的英雄人物都不是先看自己喜歡什么,然后選擇去做什么。事實上,他們并沒有“選擇”自己最終從事的事業,他們是被這個事業選擇。他們在人生中的某一刻,因為一些經歷,意識到自己正在被某個事業召喚,然后投入這個事業。

珀金斯因為目睹紐約三角地紡織廠大火而決心把勞工權益作為自己的畢生追求。艾森豪威爾生性狂放易怒,在母親的教導下慢慢磨練性格,才成為踏實可靠的軍人,以及在位時低調而身后評價卻越來越高的總統。女作家喬治·艾略特因為愛人George Lewes的激勵而開始正式寫小說,他把她從一個以自我為中心到處找愛的女孩,變成一個以悲天憫人為己任的作家。

他們不問我想干什么,他們問世界需要我干什么。他們不是用做事的方法來滿足內心。他們是為了做成這件事,去不斷打磨自己的內心。

品格修養的追求目標,并不在于成功,而在于成熟。特別可靠,才能辦大事——有點像中國人說的“可以托六尺之孤,可以寄百里之命……”

中庸之道

此書中人物在成了圣賢以后,或者說品格成熟了以后,仍然謙卑。我讀此書最大的驚嘆在于,艾森豪威爾當總統的領導藝術,有可能是最正宗的中國人的“中庸之道”。

長期的軍隊和戰爭生活把艾森豪威爾變成了一個任勞任怨、忠誠可靠的中國古代士大夫式的人物。他總是壓制自己的感情,完全不浪漫,沒有什么創新精神,算不上是歷史的推動者。但這樣的品格可能正是盟軍總指揮官所需要的:作為實力最強國家的軍隊代表,他跟所有人一樣內心充滿偏見,但他從不讓自己的偏見表現出來,總是盡力維持盟軍的團結。他把功勞分給屬下,甚至還能把過錯歸于自己!哪怕按中國古人標準,這樣的人都可以稱得上是“人品貴重”了。

在談到艾森豪威爾的中庸之道時,布魯克斯像所有講中庸的中文書一樣,先聲明中庸(moderation)不是什么:中庸不是面對兩種對立意見采取一個折中的立場,不是盲目地搞平等,也不是對各種不同意見和稀泥。

布魯克斯完全沒有引用儒家經典,甚至根本就沒提中國,但是我看他對這個moderation是什么的解釋,可能比任何一本講解中庸的現代中文的書都干凈利索。

中庸,是你要認識到不同理念、不同情感訴求、不同道德標準之間,必然有沖突。這些理念沒有哪個是完美的,誰也說服不了誰,誰也消滅不了誰,矛盾永遠存在。表現在政治上,就是各路派系集團永遠都在互相斗爭。

比如說狂熱和自控,就是兩種都可能有用但是互相矛盾的情感。憤怒有可能激勵我們去做好事,但更有可能讓我們辦壞事。兩種情感都是天生的,但你就必須學會協調這兩種情感。這是不是《中庸》中“天命之謂性,率性之謂道,修道之謂教”這句話的最合理解釋?(寫到這里,斗膽說一句,我認為,目前人們對《中庸》某些篇章的很多“主流”解釋是錯的。比如“慎獨”,主流解釋是要在沒人監督的獨處情況下約束好自己——但聯系上下文來看,“是故君子戒慎乎其所不睹,恐懼乎其所不聞。莫見乎遠,莫顯乎微。故君子慎其獨也”,顯然其本意是說君子要想保持中庸之道就必須多聽取各方聲音,多體察實際情況,生怕自己錯過關鍵信息,千萬不能自己一個人瞎決斷。“慎獨”,其實是要小心,不要因為無知而被自己的偏見左右決策的意思!“獨”是“獨斷”,不是“獨自相處”。)

在政治上,不同派別的集團說的可能都有合理的地方,但是互相矛盾,你也得學會協調。

到底是安全穩妥一點好還是大膽一點好,到底是放任自由一點好還是保守克制一點好?這里面充滿各種trade-off,也就是取舍。既然是有取舍,你就不能對結果抱有太高的期望。

作為最高領導人,就絕對不能像個愣頭青一樣,全面倒向一種理念,然后打壓其他理念,試圖給個一勞永逸的解決方案。艾森豪威爾的做法是,時刻根據當時的局面,做出一些臨時性的安排,去得到不同訴求之間的一個平衡點。等到下一時刻局面變了,再繼續調整。

領導的藝術,就如同在風暴中駕駛帆船:太往左偏了就往右調整一下,太往右偏了就往作調整一下。平衡永遠是動態的。你就永遠這么調啊調,這就是中庸之道。

品格與現代人

領導人的確是非得有點品格不可,那么普通人呢?為什么現在普通人都不怎么講品格了呢,社會文化怎么就從“曲木”變成“Big Me”了呢?

過去的人為什么特別講究品格,布魯克斯有一個非常合理的解釋。直到不久前,絕大多數人都生活在相當艱難險惡的環境之中。那時候社會生活的容錯能力非常低!如果你懶惰,一年的莊稼可能就沒了。如果你暴食和酗酒,家人可能就會受到傷害。如果你貪慕虛榮,可能就會亂花錢導致破產。如果你私生活不檢點,可能就會毀了一個姑娘。

品行不端的代價如此巨大,人們不得不時刻克制自己的短期情感沖動,乃至形成強制的紀律。為了把品格養成變成日常習慣,這種紀律有時候會到有點矯枉過正的程度——比如說年輕人打牌跳舞,都有可能被長輩禁止——因為他們擔心你的自控能力經不起誘惑。

所以在艱難時期強調品格修養,就如同紡織廠不讓吸煙一樣,是客觀條件所決定的。

而現在是個物質非常豐富的時代,人們的容忍度越來越高,整個社會的容錯能力很強,一個普通人時不時犯點小錯誤根本沒什么。而且現代的發達商業還指望著消費者有沖動,最好想吃吃、想買買、想玩玩。

在這個時代任性代表有個性。“非誠勿擾”里的相親青年無不以自己是個“吃貨”為榮,控制感情深藏不露的人根本不受歡迎。

那么在這個時代寫這么一本書又有什么意思呢?事實上作者除了感嘆幾句,根本不敢明確地號召讀者去做個有品格的人。他甚至不敢說自己有品格!他只是小心地說我知道有這么一條通往品格之路。

我的體會是,在現代社會,這條路根本就不是給普通人準備的。普通人的上限是“精致的利己主義者”——你只要根據社會給你的設定,把自己分內的工作做好,對社會給你的各種經濟激勵做出合理反應就可以了。你左右不了世界,世界也不擔心被你搞壞。

只有那些想要辦大事的人才需要品格。因為這樣的人不能單靠本能反應行事。

他們需要動用自由意志去做決策,而且他們的決策會對世界產生影響。他們不能因為自己恰好不喜歡哪個國家就不讓哪個國家進入聯盟,他們不能因為自己恰好喜歡哪一派理論就按哪派理論制定政策,他們不能因為這么做恰好對自己最有利而不顧整體利益。他們愿意為心中的大事犧牲。

這些精英人物知道自己的條件有多么幸運。他們不敢濫用權力,不敢不為普通人服務,也不敢像普通人那樣生活——他們就如同《易經》中說的那樣,“君子終日乾乾,夕惕若厲”。

你必須在通往品格之路上反復打磨,跟自己的本能反應做各種斗爭,才有可能成為這樣的人物。

那么如果一個普通人沒什么野心只想做個安靜的美男子,他研讀圣賢之道到底好不好呢?能力不足還妄想當圣賢會不會把自己變成社會的不穩定因素,想太多圣賢的事兒會不會得抑郁癥,生活明明不太悲壯,有沒有必要受英雄的傷?

這我不太敢說。但我想,學習這種圣賢理論至少有一個好處:我們知道了當今那些市儈猥瑣的公眾人物,大概是不太可能干出什么大事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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