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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亭》之外的晚明愛情:罪惡、背叛、冤屈、自由……
在文學上,我們往往說晚明是一個思想解放的時代,追求個性自由,浪漫主義流行。流行的成因,有陽明心學影響(作為陽明信徒的筆者不能完全同意這一說法)、經濟發展等多種理解。文學史回顧這一段文學思潮時,湯顯祖的《牡丹亭》是不可或缺的經典范例。
“原來姹紫嫣紅開遍,似這般都付與斷井頹垣。良辰美景奈何天,賞心樂事誰家院?”“游園”一出中的唱詞,纏綿悱惻,任誰聽了,都不禁要為這情思打動,為這柔情纏繞。我們對《牡丹亭》思想旨趣的鑒賞,有一個主線便是肯定人性與欲望,尤其要針對程朱理學的“餓死事小、失節事大”一語。這句話的詮釋,近來也有人認為不盡如字面意義那般,雖然詮釋上有爭議,但在其向下的傳統生成過程中,產生逐漸強化的禁錮與束縛作用,是不爭的事實。杜麗娘的“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生者可以死,死可以生”,對那個時代的人來說,算是革命般的宣言,宣揚個人的情感自由與激情,宣告著現代性的愛情永恒。

美麗、浪漫和熾熱的愛情,猶如生命本身的光芒,吸引著我們,引我們的遐思與向往,所以《牡丹亭》自問世起便歷久彌新,青春常在。
張愛玲是冷酷的解構者,她說,“人生是一襲華麗的袍,里面爬滿虱子”,好多人會引用,但不見得真被那種蒼涼驚到過。其實,晚明的人,也真不是文學史上寫得那么朝氣蓬勃,熱情地追逐浪漫與自由。然而,他們也不是衛道士,他們簡直是最早的后現代解構者。
比如湯顯祖的好友屠隆,他在湯顯祖創作《牡丹亭》的前后,曾去遂昌拜訪過這位老友,并為其作《玉茗堂集序》(參閱拙著《屠隆年譜》“萬歷二十三年”,上海人民出版社,2015年),吳新苗認為,此次會面,兩人就《董西廂》的一些討論,對《牡丹亭》的創作醞釀有一定影響(參閱氏著《屠隆研究》,文化藝術出版社,2009年)。但屠隆在萬歷二十六年創作的《曇花記》,里面描寫的愛情,與其友湯顯祖的《牡丹亭》,完全是相反的兩種風格,他把湯顯祖營造的美麗愛情與憧憬,有針對性地解構得粉碎。

這些解構隱藏在這部冗長得有點晦澀的劇作中。第二十二出《嚴公冤懟》,說唐西川節度使嚴武引誘鄰家漂亮的軍使之女王婉娘,被追捕時干脆用琵琶弦勒死婉娘沉之江底。第三十四出《冥司斷案》,寫絳州參軍范博平,為了入贅作平章之婿,竟誘貧賤時的發妻游船賞月,推溺于淮水。前者是用了《太平廣記》中“嚴武盜妾”的故事,后者不知所出。《太平廣記》中的故事,女主人公沒有名字,也沒有細節,屠隆的劇中為女主起了名字,加了唱詞,有了內心獨白:“[桂枝香]重泉無路,幽魂誰訴。靈隨夜月波濤,泣斷寒江煙霧。羅衣盡消,羅衣盡消。玉骨都無埋處,愁來千緒。謾欷歔,縱有琵琶調,湘靈不共居。”馮夢禎《快雪堂日記》中記屠隆愛弋陽腔,這段幽郁、寒涼的唱詞,可能會因弋陽腔的急管繁弦和高腔,使聽者不至要抑郁愁悶而絕,反而起一絲憤怒的勇氣。
《曇花記》中記載了好幾個這樣的“愛情”事件,雖然故事背景設定在唐代,但其實就是晚明的愛情與背叛。因為熟知作者的生平后,再解讀一下這部劇作,發現他只是在影射自己的遭遇和所見,其實可為它加一個副標題叫“這盛世,那些奇葩的背叛、罪惡與冤屈”。
當湯先生在《牡丹亭》中為女性擁有情感自由、身體自由而鼓舞、憧憬時,他的朋友屠先生的作品,無疑就是最冰冷而反方的書評:“我覺得這種憧憬,基本上就是男性出于自己便利的幻想。當下社會尚不具備與女性身體、情感自由真正匹配的男性思想,且與男性所引導的主流社會文化也不相容。”嗯,就是這樣悲慘,就是這樣虛無,你還是考慮女性的生命、身體安全先吧。
屠隆對女性身體的苦難,有震撼性的描述。文集中有一篇《屠印姑傳》(《棲真館集》卷二十一),記述本家一位侄孫女的悲慘遭遇。屠氏在鄞縣是大族,屠印姑之祖、父都是讀書人,祖上也曾任官,將她嫁與同縣另一大族的陸氏耿章。可惜陸品行不端,好賭,賭輸了就將印姑賣給其他賭徒。印姑不從,便被關在小黑屋內活活餓死。文章寫了屠印姑人生中最后十幾天的情形,這么美麗的女子,被關在小屋內,堅志不從,大冬天還薄衣爛衫,一邊餓著,一邊還哺乳不到兩歲的兒子。而她的父親只會隔著窗戶看著她哭,同情她的親戚也只是在她死后,好好打了一頓她那無良老公出出氣。屠隆是后來記述此事,但他用冷靜筆觸重現的種種,如印姑死前由于絕食,先胎死腹中,再經受種種身體苦難而死去,以及看客的眼淚和話語,讀來讓人不寒而栗。這篇文章被《鄞縣志》收錄,流傳頗廣。魯迅先生的一些篇章,與此文頗有相似處,字里行間布滿寒意與恐怖,卻用平淡的筆墨呈現給你看。

晚明時期女性的自由度其實還不太糟。馮夢禎的《快雪堂筆記》,多記日常生活,難得地能看到一些女性生活及情感的細節。從這些記錄看,士大夫家庭的夫人、正妻,在社交場合,基本有與男性平起平坐的地位,如果這位女性的兒子有功名,這種地位就更鞏固。在私生活領域,比如他的夫人,便經常與女性友人相約一起敘舊、進香、湖上喝茶等。姬妾因身份地位的限制,不會出現于正式社交場合,但在私生活領域就比較自由。日記也記了好幾則不同關系的男女爭吵,如:“初八日,訪曹先生、包太公。包公有別業,在葑門內,與媼有言,避居于此。”(《快雪堂日記》卷三,鳳凰出版社,2010年)這是夫婦不和,但丈夫顯然落了下風,只好避居在外。又:“梅生醋意,楊生大哭而別。”(卷四)這是名士梅蕃祚與名妓楊舜華的戀愛風波,頗有小兒女情態。馮夢禎也在日記中好幾處提到,妾侍言語頂撞,自己心情不爽卻無可奈何。
可見女性在人身自由、情感表達等方面,在晚明的情形還不算太壞,以此再回頭審視屠印姑的例子,反而更覺驚悚。明代的戲曲小說中,反映婚姻愛情的主題非常多,錢南揚先生在《中國戲曲概論》中說,戲曲作品有三分之一是寫婚姻問題的,其中有一半是寫婚變的。而婚變的題材,大多是負心漢的故事。對女人而言,愛情常常不永恒,背叛卻永遠在發生。而背叛行為給女性帶來的,還有各種危險的傷害。難怪屠隆要暗里給《牡丹亭》的愛情觀潑冷水:背叛有九十九種理由附帶九十九加的傷害,請問愛情有保險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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