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屋頂上建花園,立體綠化已納入新修訂的《上海市綠化條例》

草坪、綠樹、盆景、健身小道……來到新漕河涇國際商務中心的樓頂,讓市民張先生眼前一亮:“沒想到屋頂也能變成花園啊。”
8月29日,上海市綠化和市容管理局、上海市園林綠化行業協會組織部分市民前往參觀新漕河涇國際商務中心和申通地鐵總部兩大屋頂綠化,親身體驗立體綠化的生態、環保效應。澎湃新聞獲悉,新修訂的《上海市綠化條例》已明確新建公共建筑以及改建、擴建中心城內既有公共建筑的,應當對高度不超過50米的平屋頂實施綠化。
屋頂花園內植物種類繁多,如同參觀植物園
據了解,上海漕河涇開發區預計實施的屋頂綠化總面積將達到87077平方米,其他形式立體綠化(綠墻、綠蔭停車場、沿口)綠化面積將達到了19143平方米,相當于世博園區的綠化總和,形成了上海第一個立體綠化辦公商務樓群。申通地鐵總部屋頂綠化則立足生態性、注重示范性、融入綠色生命,建成33718平方米的立體綠化,種植了62種植物,同時建有廣場、園路、休閑平臺、涼亭、假山和棚架綠化,營造了綠色地鐵活動環境和生態空間。
在屋頂花園上,感覺如同在參觀植物園,每個樹木前面都會標有樹木名稱和負責管理的部門。數千平方米的屋頂綠化讓人心曠神怡,綠化的點綴為屋頂平添了一份生機,減少了原本空曠屋頂的枯燥之感。
據綠化部門介紹,為緩解中心城區地面綠化建設空間有限的困難,上海已確定立體綠化發展作為城市綠化發展的新的增長點和發展方向,截至目前,全市已建成立體綠化面積超過200萬平方米。
立體綠化納入《上海市綠化條例》
新修訂的《上海市綠化條例》將于今年10月1日起實施,不僅為立體綠化提供法制規范,也對已建成的立體綠化予以嚴格保護,禁止占用或者拆除。
《條例》規定對于新建公共建筑中高度不超過50米的平屋頂,中心城內的既有公共建筑進行改建、擴建的,也按照上述要求實施立體綠化。其中“公共建筑”,特指供人們進行公共活動的建筑,如學校、醫院、辦公樓、商務樓、影劇樓、體育場等,不包括住宅、公寓、宿舍等居住建筑。同時,鼓勵適宜立體綠化的工業建筑、居住建筑等其他建筑,實施多種形式的立體綠化。
中心城、新城、中心鎮以及獨立工業區、經濟開發區等城市化地區新建快速路、軌道交通、立交橋、過街天橋的橋柱和聲屏障,以及道路護欄(隔離欄)、擋土墻、防汛墻、垃圾箱房等市政公用設施的,應當實施立體綠化。
《條例》還規定,對已建成的立體綠化予以嚴格保護,禁止占用或者拆除,只有因所附建筑物、構筑物改建、擴建、修繕或者拆除的除外,而且在擴建、修繕完成后,應當恢復原有的立體綠化,并設立了相應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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