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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方之星”客輪翻沉遇難者家屬:死亡補償標準為82.5萬

8月22日,距“東方之星”號客輪翻沉事件發生已經兩個月零22天,事故調查報告還未公布。有遇難者家屬告訴澎湃新聞(www.kxwhcb.com),遇難者死亡補償標準已經確定為82.5萬元。
6月1日深夜23時,載有458人的“東方之星”號客輪在長江湖北監利段傾覆,共造成422人遇難。如今,遇難者遺體均已找到。
8月22日18時,一位遇難者家屬告訴澎湃新聞,22日下午他到戶籍所在地民政部門,工作人員告訴他遇難者死亡補償標準為82.5萬元,“全國所有遇難者都是這個標準,同命同價,就高補償”。
據《北京青年報》報道,遇難者家屬(寧波團)表示已經接到當地民政部門通知,遇難者死亡補償標準已經出臺,按照“同命同價”的原則,就高補償,共計82.5萬元,但不包括旅游責任險以及船舶險的保險金額賠償。
82.5萬元的遇難者死亡補償標準是如何制定的?上述遇難者家屬告訴澎湃新聞,工作人員稱沉船事件涉及自然災害、人為、航道交通管理等原因,目前尚無法定性。“82.5萬元的遇難者死亡補償標準是按照船員的標準制定,還包含喪葬費、家屬慰問金、船員保險等,按最高價補償。”
其他地區的遇難者家屬是否也接到當地民政部門的遇難者死亡補償標準通知?澎湃新聞致電南京、鎮江、常州、安慶、杭州等地多位遇難者家屬,除青島地區外,均表示暫未接到相關通知。
早在6月11日,中國保監會召開工作會議通報“東方之星”號客輪翻沉事件承保理賠情況:經排查統計,保險業共承保失事客船船東、相關旅行社、乘客和船員投保的各類保險340份,保險金額共計9252.08萬元。
中國保監會發布通報稱,失事客船涉及保險金額共計1570萬元,人保財險重慶分公司已就船舶一切險向重慶東方輪船公司支付了1000萬元保險理賠資金;旅行社責任險涉及保險金額共計1200萬元;396名乘客投保各類人身保險,身故保險金額共計6169.35萬元;18名船上工作人員投保人身保險,身故保險金額共計312.73萬元。涉及的保險公司包括中國人壽、中國人保、中國太平洋保險等。
保險理賠款項是否到位?一位江蘇常州的遇難者家屬告訴澎湃新聞,“目前已收到保險公司的賠款,總計2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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