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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方之星”客輪翻沉遇難者家屬:死亡補償標準為82.5萬

8月22日,距“東方之星”號客輪翻沉事件發(fā)生已經(jīng)兩個月零22天,事故調(diào)查報告還未公布。有遇難者家屬告訴澎湃新聞(www.kxwhcb.com),遇難者死亡補償標準已經(jīng)確定為82.5萬元。
6月1日深夜23時,載有458人的“東方之星”號客輪在長江湖北監(jiān)利段傾覆,共造成422人遇難。如今,遇難者遺體均已找到。
8月22日18時,一位遇難者家屬告訴澎湃新聞,22日下午他到戶籍所在地民政部門,工作人員告訴他遇難者死亡補償標準為82.5萬元,“全國所有遇難者都是這個標準,同命同價,就高補償”。
據(jù)《北京青年報》報道,遇難者家屬(寧波團)表示已經(jīng)接到當?shù)孛裾块T通知,遇難者死亡補償標準已經(jīng)出臺,按照“同命同價”的原則,就高補償,共計82.5萬元,但不包括旅游責任險以及船舶險的保險金額賠償。
82.5萬元的遇難者死亡補償標準是如何制定的?上述遇難者家屬告訴澎湃新聞,工作人員稱沉船事件涉及自然災(zāi)害、人為、航道交通管理等原因,目前尚無法定性。“82.5萬元的遇難者死亡補償標準是按照船員的標準制定,還包含喪葬費、家屬慰問金、船員保險等,按最高價補償。”
其他地區(qū)的遇難者家屬是否也接到當?shù)孛裾块T的遇難者死亡補償標準通知?澎湃新聞致電南京、鎮(zhèn)江、常州、安慶、杭州等地多位遇難者家屬,除青島地區(qū)外,均表示暫未接到相關(guān)通知。
早在6月11日,中國保監(jiān)會召開工作會議通報“東方之星”號客輪翻沉事件承保理賠情況:經(jīng)排查統(tǒng)計,保險業(yè)共承保失事客船船東、相關(guān)旅行社、乘客和船員投保的各類保險340份,保險金額共計9252.08萬元。
中國保監(jiān)會發(fā)布通報稱,失事客船涉及保險金額共計1570萬元,人保財險重慶分公司已就船舶一切險向重慶東方輪船公司支付了1000萬元保險理賠資金;旅行社責任險涉及保險金額共計1200萬元;396名乘客投保各類人身保險,身故保險金額共計6169.35萬元;18名船上工作人員投保人身保險,身故保險金額共計312.73萬元。涉及的保險公司包括中國人壽、中國人保、中國太平洋保險等。
保險理賠款項是否到位?一位江蘇常州的遇難者家屬告訴澎湃新聞,“目前已收到保險公司的賠款,總計2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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