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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律師工作會議首次由兩高兩部召開,公檢法齊齊“下任務”

8月20日上午,最高法、最高檢、公安部、司法部四部門在北京聯合召開全國律師工作會議。全國律師工作會議由“兩高兩部”聯合召開,這在我國律師事業發展史上尚屬首次。
會上,國務委員、公安部部長郭聲琨,最高人民法院院長周強,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曹建明均發表講話,向本系統下達了保障律師執業權利的“任務”。
郭聲琨:將保障律師執業權作為考評公安執法質量重要內容
郭聲琨說,各級公安機關要著力消除一些地方存在的對律師規避、排斥行為,切實解決不及時安排律師會見、不認真聽取律師意見、不告知律師有關案件情況等突出問題,努力為律師依法執業提供保障。
在現有工作的基礎上,各級公安機關要進一步推進看守所按刑訴法規定辦理律師會見手續,嚴禁隨意要求辯護律師增加會見手續和提供材料。健全完善律師會見預約等工作機制,依法保障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聘請律師權利。
郭聲琨還說,要加強執法監督,著力暢通律師執業權利救濟渠道。要加強執法考評,將依法保障律師執業權利情況作為公安機關執法質量考評的重要內容,通過日常執法考評和檢查活動,嚴格落實保障律師執業權利的相關制度措施。
周強:確保律師具有平等的陳述及辯論機會和時間
周強說,要努力構筑法官與律師間的反腐“防火墻”,堅決懲治司法腐敗,堅決懲治訴訟掮客。嚴肅懲治法官私下接觸案件當事人和律師、向律師泄露或為其打探案情、接受律師請托或收受其財物、為律師介紹代理和辯護業務等違紀違法行為,以廉潔司法確保公正司法。
在保障律師執業權利方面,周強提出,各級法院要嚴格執行三大訴訟和律師法關于律師權利的各項規定,保障律師知情權,及時公開審判流程、裁判文書、執行信息等內容,便于律師查詢;保障律師閱卷權,及時為律師查閱、摘抄、復制案件材料提供便利;保障律師庭前會見權、發表意見權,為律師會見法官、就案情發表意見等提供便利;保障律師在庭審中發表質證、辯論意見以及發問的權利,確保律師具有平等的陳述及辯論機會和時間,保證律師發言的完整性;保障律師依法申請法院調取證據的權利,對律師提出的調取證據申請,及時審查并作出決定,決定不予調取的,及時向律師說明理由;充分尊重律師的辯護和代理意見,在裁判文書中全面客觀準確反映律師意見,闡明采納或不予采納的理由;保障出庭律師的人身安全,審判活動中出現可能危害律師人身安全的情形或者危險時,法官及司法警察應當及時制止和處置。
曹建明:認真履行對有關機關妨礙律師依法執業的監督職責
我國檢察機關作為國家法律監督機構,既是訴訟參與者,也是訴訟監督者,還是訴訟權利的救濟者。
檢察機關不僅要監督糾正刑訊逼供、違法取證等侵犯當事人合法權益的行為,而且要監督糾正阻礙辯護人、訴訟代理人依法行使訴訟權利的違法行為。
檢察官和律師同屬法律職業共同體,都是法治工作隊伍的重要組成部分。檢察官與律師雖然角色定位、職責分工不盡相同,在訴訟的主張有時甚至針鋒相對,但兩者之間不是簡單的控辯關系、對抗關系。“我們既要各司其職、各盡其責,又要相互尊重、相互支持;既要相互信任、平等交流,又要依法規范、相互監督。”
為更好地保障和促進律師執業,曹建明要求,要依法保障律師知情權、會見權、閱卷權,保障律師申請搜集和調查取證權,認真聽取律師的辯護意見,認真履行對其他執法司法機關妨礙律師依法執業的監督職責。
曹建明介紹,2013年1月至2015年6月,檢察機關共受理律師控告辦案機關阻礙刑事訴訟權利案件4109件,通知有關辦案機關糾正3372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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