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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男子追問19年前被打案續:市區兩級公安已成立專案組

黃國富手持19年前被打的傷情鑒定 本文圖均為 受訪者供圖
福建莆田農民黃國富為追問19年前他被打一案的辦理結果,兩度起訴莆田市公安局平海邊防派出所,第一次是因申請信息公開未果,法院一審認定派出所未在法定期限內進行答復的行為違法;第二次,黃國富以不履行法定職責為由起訴,開庭時,派出所負責人稱,黃國富被打屬實,但案卷已經找不到了。
7月19日,澎湃新聞從黃國富處了解到,派出所不服他第一次起訴后法院的判決,提出上訴,目前他還沒有收到二審結果。
7月19日下午,澎湃新聞從莆田市公安局政治部相關負責人處了解到,針對黃國富案,目前莆田市、秀嶼區兩級公安機關已經成立專案組,目前仍在調查當中。

莆田中院通知,該案二審將不公開審理。
澎湃新聞此前報道,今年59歲的黃國富是莆田市秀嶼區平海鎮人。黃國富稱,2002年10月18日晚,他在平海村運輸海帶時遭到了張某等3名社會人員攔截,要求繳納2000元“特產稅”,所謂“特產稅”實為“保護費”。幾天后,因為發生口角,他遭到張某等3人圍毆。
莆田市第一醫院認定:黃國富鼻腔出血,眼球結膜出血,耳孔出血,臉部皮膚多處擦傷,頭部受到嚴重創傷。莆田市公安局平海邊防所隨后對此立案,黃國富被法醫鑒定為輕微傷。
黃國富說,他重新申請了鑒定,但一直未獲關于鑒定結果的答復。張某等3人如何處理,派出所也一直沒有給予答復。
這19年來,黃國富一直通過信訪等渠道反映,但均未了解到案件辦理情況。因申請信息公開無果,2020年10月,黃國富將平海邊防派出所起訴至法院。2021年4月1日,荔城區法院作出一審判決,確認平海邊防派出所未在法定期限內作出答復的行為違法。

4月20日,黃國富訴派出所不履行法定職責案庭審現場
2021年2月,黃國富以不履行法定職責為由,第二次將平海邊防派出所起訴至法院。4月20日,該案在荔城區法院公開開庭審理。
澎湃新聞通過庭審視頻中注意到,平海派出所相關負責人出庭時表示,根據現有材料,可以確認黃國富被毆打的事實,目前確實沒有找到該案相關卷宗材料。據當時辦案民警稱,該案調解結案,但沒有保存下來調解協議。他認為,根據現有材料可以證明派出所已經履行法定職責。
黃國富則認為,自己被打后這么多年一直在苦苦追問案件結果,要求嚴肅處理打人者,并沒有參與和同意調解過。公安機關有保管案件完整的法定職責,現在卷宗都找不到了,也證實其沒有履行法定職責。
黃國富介紹,他4月24日收到了來自莆田市荔城區法院的《送交上訴狀副本通知書》,通知稱平海派出所不服他第一次起訴后法院做出的行政判決,提出上訴。6月9日,黃國富收到莆田中院通知書,該院二審決定進行書面審理,不另行組織開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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