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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警車違法停車被貼空白罰單”引質疑,交警:已在調查

同樣是違法停放,交警在貼罰單時,普通私家車被“秉公執法”,違法的警車卻是空白罰單——網友日前指責陜西省西安市碑林區交警大隊8月8日的上述執法不公。碑林區交警大隊工作人員10日下午向澎湃新聞(www.kxwhcb.com)證實,已于9日開始對上述“警車違停被貼空白罰單”事件進行調查,調查結果會由西安市公安局交警支隊統一公布。
網友“想改一個新名字真是不容易”說,8月8日11點左右,在碑林區邊西街北口太白路派出所樓下,有一排車輛違法停放被貼了罰單,其中一輛是警車。但走近一看卻發現,警車上貼的違法行為通知書是白條,沒留任何信息。
爆料圖片中是一張貼在警車上的“違法停車告知單”,告知單上的車輛牌號、車輛顏色、違法停車時間和地點等內容都是空白。此外,告知單上印有“該機動車在上述時間、地點停放,違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6條的規定,請于3日后15日內持本告知單,到西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碑林大隊接受處理。告知單蓋有該交警大隊的公章。”
該網友稱,沿線違法停車都被貼條了,唯獨警車上的罰單沒有車號,也沒有寫執法主體。他感嘆稱,“還在為交警公正執法點贊嗎?”
華商報的報道也佐證了爆料網友的說法,空白罰單警車旁邊是一輛沒有懸掛車牌的社會車輛,車窗上貼著的罰單上,填寫了違停時間和違停地點。此外,其他違停社會車輛,車輛牌號、違停時間、違停地點也是正常填寫的。
對于交警部門的選擇性執法,有網友質疑說:“為什么其他車輛都填寫了,就警車什么都不填,糊弄誰呢?”
10日下午,碑林區交警大隊文書辦公室兩名工作人員先后告訴澎湃新聞(www.kxwhcb.com),交警方面已于8月9日開始對網友爆料的事情進行調查,由上級領導和相關中隊牽頭,調查結果會由西安市公安局交警支隊統一對外公布。
對于被貼“白條”的警車具體屬于哪個單位,上述工作人員表示不清楚。網友爆料中提到,車輛是停在邊西街太白路派出所樓下的,派出所民警回應澎湃新聞說,他們不清楚這件事情。
根據2009年4月1日起施行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理程序規定》第三章第十二條:交通警察對機動車駕駛人不在現場的違法停放機動車行為,應當在機動車側門玻璃或者摩托車座位上粘貼違法停車告知單,并采取拍照或者錄像方式固定相關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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