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習近平的用人觀:治國之要,首在用人
【學習路上按】
近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印發《推進領導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規定(試行)》,對解決干部能上不能下問題作出制度規范。《規定》的頒布實施,對于形成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導向和從政環境,克服為官不正、為官不為、為官亂為,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治國之要,首在用人。十八大以來,習近平總書記就干部選任等話題發表過一系列重要論述,例如在甘肅調研時,他強調要重用“四種人”,在同中央黨校第一期縣委書記研修班學員進行座談時,他提出干部要做到“心中四有”。學習路上選編了其中一些精彩話語,供網友們學習。

用人之要重在導向
一定要樹立求實精神,抓實事,求實效,真刀真槍干一場。衡量一個干部的好與差,就是看他能不能辦實事,能不能打開局面。要堅決扭轉議而不決、決而不行、唱高調、尚空談等假大空的惡習。
各級黨委及組織部門要堅持黨管干部原則,堅持正確用人導向,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努力做到選賢任能、用當其時,知人善任、人盡其才,把好干部及時發現出來、合理使用起來。
我們黨歷來高度重視選賢任能,始終把選人用人作為關系黨和人民事業的關鍵性、根本性問題來抓。治國之要,首在用人。也就是古人說的:“尚賢者,政之本也。”“為政之要,莫先于用人。”
怎樣把好干部用起來?好干部成長起來了,培養出來了,關鍵還是要用。不用,或者用不好,最終等于還是沒有好干部。用一賢人則群賢畢至,見賢思齊就蔚然成風。選什么人就是風向標,就有什么樣的干部作風,乃至就有什么樣的黨風。
用人得當,首先要知人。知人不深、識人不準,往往會出現用人不當、用人失誤。“不知人之短,不知人之長,不知人長中之短,不知人短中之長,則不可以用人,不可以教人。”對干部的認識不能停留在感覺和印象上,必須健全考察機制和辦法,多渠道、多層次、多側面深入了解。
要近距離接觸干部,觀察干部對重大問題的思考,看其見識見解;觀察干部對群眾的感情,看其品質情懷;觀察干部對待名利的態度,看其境界格局;觀察干部處理復雜問題的過程和結果,看其能力水平。
一個干部,無論處在什么崗位,只要心系群眾,都可以做出一番事業來。縣委書記的榜樣焦裕祿,“官”有多大?但他的形象是十分高大的。當干部,不求“官”有多大,但求無愧于民。
用人得當,就要堅持全面、歷史、辯證看干部,注重一貫表現和全部工作。對那些勇擔當、有本事、堅持原則、不怕得罪人、個性鮮明的干部,往往會出現認識不盡一致的情況,組織上一定要為他們說公道話。
一些干部慣于拍腦袋決策、拍胸脯蠻干,然后拍屁股走人,留下一屁股爛賬,最后官照當照升,不負任何責任。這是不行的。我說過了,對這種問題要實行責任制,而且要終身追究。請中央組織部抓緊研究落實。
用人得當,就要科學合理使用干部,也就是說要用當其時、用其所長。現在,有的地方用干部,涉及具體人時,往往只看資歷、看輪到誰了,論資排輩、平衡照顧,而不是看誰更優秀、更合適,用非所長,結果干部干得很吃力,問題堆了一大堆,工作也難以打開局面。
如何考準考實干部政績,也是一個難點。要改進考核方法手段,既看發展又看基礎,既看顯績又看潛績,把民生改善、社會進步、生態效益等指標和實績作為重要考核內容,再也不能簡單以國內生產總值增長率來論英雄了。
用什么人、用在什么崗位,一定要從工作需要出發,以事擇人,不能簡單把職位作為獎勵干部的手段。“駿馬能歷險,力田不如牛。堅車能載重,渡河不如舟。”我們要樹立強烈的人才意識,尋覓人才求賢若渴,發現人才如獲至寶,舉薦人才不拘一格,使用人才各盡其能。只有這樣,才能使大批好干部源源不斷涌現出來,才能使大家的聰明才智充分釋放出來。
有一種現象很值得注意,就是在一個地方、一個單位,一個干部好不好,群眾有公論,實踐有比較,領導心里也明白,但在具體用人時,結果卻與事業需要和群眾期盼大相徑庭。這其中作祟的,是一些領導干部的私心雜念,是人們議論的“關系網”、“潛規則”。正是這些不健康的因素起作用,任人唯賢被丟在一邊了,任人唯親、任人唯利等問題發生了。干部群眾對這些問題深惡痛絕。必須下決心加以整治,使用人之風真正純潔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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