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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律協處分樂平疑案一律師,因其閱卷受阻到法院舉牌點蠟燭

因申請閱卷的表達方式被認定不合法,江西樂平“5.24”案的申訴代理律師張維玉受到山東省淄博市律師協會的處分。盡管張維玉向澎湃新聞(www.kxwhcb.com)承認申請閱卷的表達方式有點過激,但他表示自己近兩年都未能閱卷成功,不認可自己的行為違反相關規定。
律協:律師采取不合法的行為表達訴求
8月2日,淄博律協開出今年第一份處分決定書,認為律師張維玉為申請閱卷,采取不合法的行為表達訴求,不僅影響了正常的社會秩序和法院工作秩序,而且在社會上造成了不良影響,其行為有悖律師職業道德和律師出庭服使用規定,嚴重損害了律師職業形象,決定給予張維玉律師公開譴責處分。
張維玉系山東淄博翼齊律師事務所主任、執業律師。2013年10月,他接受江西樂平“5.24”案當事人方春平父親的委托,擔任方春平申訴案代理人。樂平“5.24”案因現“一案兩兇”引發社會廣泛關注,但律師閱卷屢次受阻。
處分決定書稱,張維玉接受樂平“5.24”案當事人方春平父親方桂水的委托之后,多次到江西省高級人民法院申請閱卷,未得到許可。為申請閱卷,張維玉不聽相關方面的再三勸阻,于2015年5月11日至29日,組織策劃本案其他代理人在江西省高級人民法院門前舉牌、喊話、點蠟燭,與其助手等身著律師袍出現在現場,同時拍成視頻發到網上,引發網上炒作,并引發當事人親屬等多人參與,網名為“超級低俗屠夫”的吳淦亦到現場尋釁滋事。
基于上述事實,淄博律協根據中華全國律師協會《律師協會會員違規行為處分規則(試行)》第十一條第二十八項和《律師出庭服裝使用管理辦法》第十三條之規定,決定給予張維玉律師公開譴責處分。
律師:“一案兩兇”疑案,近兩年未獲準閱卷
“我理解淄博律協承受各方壓力作此處分?!睆埦S玉在接受澎湃新聞采訪時說,他承認申請閱卷的表達方式有點過激,但不認可自己的行為違反相關規定。至于是否會向山東省律師協會申請復查此事,他表示目前還在考慮。
張維玉稱,他多次到江西高院申請閱卷,但法官有時稱案卷在檔案室,有時稱案卷在領導處,“法院找出各種理由阻撓合法的閱卷,至今近兩年,都未能閱卷成功?!?/p>
2015年5月11日,樂平“5.24”案四位當事人的申訴代理律師再次到江西高院申請閱卷,均遭到拒絕。數位律師遂在江西高院門前,持續抗議達19天,但仍未得到明確答復。直到7月6日他們終獲江西高院承諾:“7月底8月初給律師閱卷”。
2000年5月23日晚,江西省樂平市中店村發生一起搶劫、強奸、碎尸案,當地綠寶超市老板蔣澤才及一女子郝某遇害,次日被發現,該案即為樂平“5.24”案。案發兩年后,村民程立和、黃志強等五人被認定為本案兇手。五人中除汪深兵“漏網”外,其余四人于2006年5月被判死緩。目前四人仍在監獄服刑。
不過,黃志強等四人家屬認為本案存在多處疑點,如四人均無作案時間,警方也承認未提取到有價值的物證等。特別是在本案塵埃落定6年后,涉嫌系列強奸殺人案的中店村村民方林崽在指認現場時稱,“5.24”命案為其所為,本案因現“一案兩兇”引發社會廣泛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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