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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人囤近萬商標將成歷史?國知局擬修改商標審查標準嚴控搶注
國家知識產權局在官網近期發布的《商標審查審理標準(征求意見稿)》,向社會各界征求意見時間延長至7月31日。

國知局延長了《商標審查審理標準(征求意見稿)》 國家知識產權局官網截圖
澎湃新聞(www.kxwhcb.com)注意到,該征求意見稿針對2019年《商標法》修改新增的第四條第一款(即“不以使用為目的的惡意商標注冊申請,應當予以駁回”),就其在實務中具體的審查審理標準,專門設置了一個章節,并詳細羅列了十種情形。“惡意搶注、囤積并靠倒賣商標牟利,是商標領域的頑疾,國家知識產權局主持修訂商標審查審理標準,使商標法第四條得以全面‘落地’,以往一人囤積近萬個商標的事例將成為歷史。”相關知識產權專家告訴澎湃新聞,我國常用漢字僅三五千個,商標資源有限,搶注、囤積商標行為違反誠實信用原則、違背公序良俗、擾亂商標注冊管理秩序,易造成嚴重不良社會影響,國家加強治理正當其時。
專門注冊各種姓氏、皇帝名的公司
“趙錢孫李、周吳鄭王。馮陳褚衛,蔣沈韓楊……”編撰于北宋初期的《百家姓》,對于中國姓氏文化的傳承、中國文字的認識起到了巨大作用。

各種姓氏、X博士被注冊 國家知識產權局官網截圖
澎湃新聞近日報道,知名涼茶品牌“王老吉”所屬公司一口氣申請注冊100個“姓氏+老吉”,引起廣泛關注,有讀者調侃稱“這招真高,以后姓啥喝啥老吉”。
作為知名品牌,“王老吉”此舉是防御性注冊還是經營策略準備,暫不得而知。不過,多名讀者向記者爆料稱,相似“百家姓式”的商標注冊并不少見,“姓+博士”、“姓+大夫”、“姓+醫生”等等,甚至歷朝歷代的皇帝、妃子、歷史人物,早被逐一申請商標。
“衛氏”“錢氏”“秦氏”“范氏”……中國商標網查詢的信息顯示,2017年1月19日,河北“邯鄲開發區邯夢貿易有限公司”一天之內申請了136個“姓+氏”組合的商標。兩天前,這家公司還申請注冊了“姓氏+博士”組合的商標70余個:“梅博士”“姚博士”“齊博士”等等。更早前,2016年12月21日起的3天內,這家公司還申請了“姓+家”組合的商標185個,比如施家、姜家、謝家等等。中國商標網顯示,所有的這些“姓氏商標”,不少獲得注冊。

各種字母組合被注冊 國家知識產權局官網截圖
除了“X博士”,還有“醫生”也被多家公司和個人以“姓氏+醫生”的組合申請為商標,如“李醫生”“周醫生”“劉醫生”等。在一家名為“汕頭市集美日用品有限公司”申請注冊的商標中,有較完整的“姓+醫生”商標數十個。在該公司的商標申請中,有百家姓系列“X醫生”還不夠,還有百家姓式的“X大夫”“X中醫”,甚至“X神醫”系列。
此外,據中國商標網7月13日數據,漢代文治武功最有名的“漢武帝”相關商標有75件;“秦始皇”相關商標申請341件;“康熙”相關商標申請745件,而“乾隆”相關商標則達1321件。

漢代皇帝被挨個注冊 國家知識產權局官網截圖
當皇帝名成為商標熱詞,一個叫“歷史的我(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的公司,干脆不論在位時間長短、歷史功績等,是個皇帝就按朝代逐個申請。如漢代皇帝就從西漢的“漢少帝”一直申請注冊到了東漢的“漢和帝”共16個。
該公司還注冊了眾多歷史名人的商標,如祝英臺、西施姐姐、嫦娥姐姐、嫦娥公主、廣寒宮、諸葛亮、東漢末年、尚方寶劍、昭媛、武昭儀等商標。
澎湃新聞注意到,大量百家姓、皇帝名等商標注冊成功后,并未使用。有些商標已過注冊商標專用保護期限10年,不再續展。
而上述百家姓氏商標的申請人邯鄲開發區邯夢貿易有限公司,在中國商標網查詢顯示,截至2021年6月21日,其總計申請商標總量834件。天眼查數據顯示,該公司注冊資本僅為8萬人民幣。
一家如此規模的小微企業,需要用到這么多商標嗎?對此,中央廣播電視總臺經濟之聲曾報道稱,“一家世界500強公司都用不了這么多商標。”
“商標第一人”今何在
但這并不是最瘋狂的。
早在2018年,專業機構披露的《2017全國申請人商標申請量排名》中,排名第一的是一個叫“侯豐羽”的自然人,其一年時間申請注冊5767件商標,遠超阿里巴巴、騰訊這樣的互聯網大公司的申請量。
其后,2018年上半年商標申請量的排行榜中,在榜單中排名第十的“廣州市瑋譽貿易有限公司”其法定代表人即是侯豐羽。因而,在當時,侯豐羽被稱為“中國商標第一人”。澎湃新聞查詢中國商標網,截至2021年7月13日,“侯豐羽”申請的商標已達8414件。他從2002年6月開始申請注冊商標,到2020年12月仍在批量申請各種商標;而廣州市瑋譽貿易有限公司,截至2021年7月13日,申請5876個商標,其注冊資本僅110萬元。在該公司留下的網頁介紹中,稱“主要經營提供全類別商標轉讓,信息涵蓋45個商品大類,均為自有一手商標資源,目前已下證商標超過5000件,均可轉讓售賣……”
在2018年上半年商標申請量排行榜中,排行前五的公司均“名不見經傳”,商標申請量卻均超5000件,曾一度引發公眾對于上述公司囤積商標質疑。澎湃新聞查詢發現,其中4家相互關聯,每家注冊資本均為100萬元,時至今日,5家中已有4 家公司注銷。注銷時間最近的為2021年5月11日。
澎湃新聞發現,在上述2018年榜單中,申請量排名第4的珠海典昱貿易有限公司曾在2018年6月27日一天之內申請注冊5060個商標,一個月后,又有珠海冠芮貿易有限公司一天之內提交5753件商標注冊申請。天眼查顯示,這兩家公司系同一個法定代表人,同一天成立,同一個公司注冊地址,2019年9月29日,兩家公司又于同一天注銷。
天眼查數據顯示,這些大量申請囤積商標的公司或個人背后,往往通過股權穿透,有著錯綜復雜、千絲萬縷的關系。

抖音上宣稱自己擁有百億商標財富的人 抖音截圖
在抖音上,也有人自稱的“中國商標第一人”,宣稱是“中國擁有最多最好商標的人”,“4000個歷史名人古跡商標收藏家”。這個名叫“石磊”的人,曾于2019年4月21日,以“品牌專家”之名登上《非你莫屬》,開口要求1000萬年薪,因為他“注冊了近十萬個商標,是中國擁有最多商標的人”,宣稱在知識產權領域“富可敵國”。
澎湃新聞查詢中國商標網發現,截至2021年7月13日,以“石磊”為申請人名稱的商標僅1475件。
在“石磊”所發抖音視頻中,其自稱有一個商標估計100億,這個商標是“SpaceX”。與馬斯克的太空探索技術公司同名。其還自稱是世界第一個“商標博物館”的負責人,屋內桌臺鋪滿商標證,“它所珍藏的每一枚商標都足夠震撼你”,亮出來給人“欣賞”的有:世界world;秦始皇;萬里長城;李白;唐伯虎;和氏璧;諸葛亮、鴻門宴、武則天等。
記者檢索相關商標發現,一個名為“嫦娥(北京)網絡科技有限公司”(下稱嫦娥公司)申請多達466件商標,其中便有武則天、諸葛亮等歷史人物。天眼查顯示,嫦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正是石磊,而嫦娥公司則是上文所述歷史的我(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
有限的商標資源
“一些人對自己搶注商標進行自吹自擂,實則是缺乏對新商標法的了解。”知名知識產權律師馬東曉說,“商標不是用來收藏的,商標的生命在于使用,其核心功能在于幫助消費者識別商品或服務來源,促使生產、經營者保證商品或服務質量,是企業商譽的集中體現,除此之外沒有意義。對一些職業商標搶注人的虛假宣傳行為,市場監管部門有權查處。”
馬東曉認為,歷代皇帝名、百家姓氏被肆無忌憚搶注,與我國的注冊商標制度有關。“一開始,他們利用我國商標法中的‘先注冊原則’進行搶先注冊,占據大量的商標名稱資源,甚至形成壟斷。隨后,又擴大到搶注別人已經使用但還沒來得及注冊的商標。2018年時,曾有統計顯示,我們國家每年注冊商標申請量達到三四百萬件,但商標注冊前十名中接近一半是個人,他們一年注冊幾千個商標,平均每天注冊十幾個商標。很顯然,他們的注冊目的不是個人使用,而是囤積買賣。”
在四川丁真突然爆紅時,澎湃新聞曾暗訪過搶注丁真商標的黑灰產。一個尚在申請,并未通過實質審查的丁真商標,居然要價18萬。
中央人民廣播電視總臺《經濟之聲》欄目也曾披露,一些對網絡熱詞如同工廠流水線般批量申請的商標,背后隱藏著一條向新興互聯網產業、數字經濟領域蔓延的灰色產業鏈。花1000元不到的成本搶注一個商標,轉手賣給原作者,一進一出就能“輕松”獲利上萬元甚至數十萬元。
隨著商標資源被“專業人士”搶注圍獵瓜分,好的商標也越來越少。據國家知識產權局2020年9月披露,我國商標累計有效注冊量達2823萬件。
知產律師劉凱表示,“消費者主要是通過中文來識別商標,而我國漢字常用漢字為3500個~5000個,具有方便記憶、美好寓意的文字及組合就更少了。商標資源有限是客觀存在的事實。”業內有觀點認為,中國目前市場主體約1.15億個,中國文字大約9萬個,按常用文字5000個算,組合成不近似商標,大約只能支持6000萬個商標注冊。
2019年4月23日第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決定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作出修改,增加“不以使用為目的的惡意商標注冊申請,應當予以駁回”條款,增強商標使用義務,“首先在審查階段予以適用,實現打擊惡意注冊的關口前移,并將其作為提出異議和請求宣告無效的事由,直接適用于異議程序和無效宣告程序中。”國家知識產權局在修法《解讀》中介紹。
面對愈演愈烈的商標囤積和搶注行為,越來越多的商標代理機構也開始在接受注冊申請委托前,加強對囤積、搶注等惡意申請行為的審核力度。
“據近期的數據顯示,公司在代理中退回的商標注冊申請,比率約為24%,而退回的申請中,涉嫌搶注及社會熱點、公眾事件和其它不良影響問題的超過八成,顯示出商標搶注及傍名牌、蹭熱點等類型的異常申請仍然不少。”國內知名知產代理機構知域互聯科技有限公司負責人告訴澎湃新聞,該公司除加強傳統人工審核力度外,還充分利用自身在大數據領域的技術優勢,建立起一套異常申請判斷模型,綜合申請主體經營狀況、關聯主體、申請數量、申請時間等維度,對異常申請行為進行重點監控,對防范和打擊商標惡意申請起到良好效果。
最嚴打擊:駁回惡意注冊,開列黑名單
澎湃新聞注意到,目前我國商標法對于企業申請商標的數量并無禁止性規定,也未否定商標權的流通轉讓。對于商標長期不使用而占用的資源,商標法規定了“撤三”制度,即商標三年不使用撤銷制度。
而“不以使用為目的的惡意申請”將被駁回,如何認定“不以使用為目的”和“惡意”成為關鍵。
《商標審查審理標準(征求意見稿)》明確界定,《商標法》第四條所規定的“不以使用為目的的惡意商標注冊申請”是指申請人并非基于生產經營活動的需要,而提交大量商標注冊申請,缺乏真實使用意圖,不正當占用商標資源,擾亂商標注冊秩序的行為。判斷是否構成“不以使用為目的的惡意”,應綜合考慮申請人所在的行業特點、經營范圍、經營資質等基本情況; 申請人提交的商標注冊申請的數量、類別跨度和時間跨度等整體情況;提交的商標注冊申請標志的具體構成、商標實際使用情況、以及申請人在先是否存在商標惡意注冊及侵犯多個主體注冊商標專用權等多方面因素,綜合判斷其申請是否明顯不符合商業慣例、明顯超出正當經營需要和實際經營能力以及明顯具有牟取不正當利益和擾亂正常商標注冊秩序的意圖。
征求意見稿還明確不以使用為目的的惡意商標注冊申請的適用要件、考慮因素及各種適用情形,并附以20余個典型案例予以舉例說明。
“商標法修法前,‘不以使用為目的+惡意’的商標注冊,只能被商標法第44條中的‘不正當手段注冊商標’予以規制,現在《商標審查審理標準》的修訂,使新商標法第四條全面‘落地’。”馬東曉介紹,此次征求意見稿中,在商標評審環節中就攔截了大量惡意注冊行為,比如,“大量申請注冊與知名人物姓名、知名作品等公共文化資源相同或者近似標志”“大量申請注冊與他人企業字號、企業名稱簡稱、電商名稱、域名的”“大量申請注冊指定商品或服務上的通用名稱、行業術語”“大量申請注冊又大量轉讓商標,且受讓人較為分散”等擾亂商標注冊秩序的,均可能認定為“不以使用為目的”的惡意申請注冊。
今年3月,國家知識產權局出臺《打擊商標惡意搶注行為專項行動方案》,決定集中開展打擊商標惡意搶注行為專項行動,該行動將持續至12月。5月8日,國家知識產權局副局長何志敏表示,國家已將惡意注冊商標行為較多的申請人納入黑名單。他介紹,今年以來,在商標實質審查方面,適用新商標法駁回不以使用為目的的惡意商標注冊申請已經超過了1萬件;加注涉嫌惡意商標注冊申請人近千人。
澎湃新聞也從知域互聯科技有限公司了解到,作為商標代理機構,基于自建的異常申請判斷模型及相關公開信息,該公司目前已在內部建立了申請人黑名單機制,對已被認定或者疑似存在惡意申請行為的主體進行攔截,或者采取更嚴格的審核要求,確存在惡意申請意圖的,申請人將被列入內部主體黑名單。
“隨著商標法第四條的全面‘落地’,不以使用為目的惡意搶注,擠占商標名稱資源的現象將會有效改觀。一人囤積幾千上萬商標的現象也將成為歷史。”馬東曉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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