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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勁夫力推股份合作制:它不姓“資”,而姓“商”
【寫在前面】
中國科技和財經戰線的杰出領導人,原中共中央顧問委員會常務委員,原國務委員張勁夫同志,因病于2015年7月31日23時58分在北京逝世,享年101歲。
張勁夫曾擔任國務院財政部部長、中共安徽省委第一書記等職,1982年起擔任國務院國務委員兼國家經濟委員會主任。
公開報道顯示,張勁夫是最后一名辭世的中顧委常委。
1982年,在鄧小平的倡議下,中共中央顧問委員會(中顧委)成立,鄧擔任中顧委主任。這個過渡性組織,因其成員多為重量級中共元老而富有威名。此前人民網統計,兩屆原中顧委委員近300人。1992年,中顧委不再設立。
張勁夫是中國股份制發展的推動人之一。在20世紀80年代初至1984年,撫順、牡丹江、哈爾濱、成都、北京、上海、深圳等城市有些企業率先公開發行股票。但當時還沒有一個比較權威和規范的辦法,因此股份制究竟如何試點,如何制定一個辦法規范其發展,如何解決當時出現的各種問題等等,都急需有關部門召開一個專門的會議加以研究。關于這個問題,1988年11月28日至12月5日,西直門會議召開了。
西直門會議在當時顯得極為普通,沒有引起媒體的注意。但這次會議,是中國首次最高層的專門研究股份制的會議。西直門會議后,高層決定在滬深兩市建立證券交易所。
當時,統籌全國經濟工作、改革工作的中央財經領導小組,也專門派國務委員、中顧委常委、中央財經小組秘書長張勁夫到會聽取各方意見。張勁夫時年已76歲,公務繁忙,但連續3天參加會議,從未缺席。
張勁夫先后在會前、會中、會后做了重要指示。他說:“經濟上的問題只能用經濟的辦法來解決。……發達國家的辦法是采用股份制。股份制它不姓‘資’,而姓‘商’。對當前的搞股份制的熱情要正確引導,要試點在先。我很愿意和大家一起搞一點調查研究。”
以下,為中國財政經濟出版社2000年出版的張勁夫文選(上冊)中《關于股份合作制的一點建議》(1995年3月30日)的節選:

文件中有一段“……搞股份合作制的做法,都是違背供銷合作社性質的必須堅決糾正。”這段話在理文論上我不能理解。馬克思在所有制形式上講過:合作制、股份合作制;在實際上我認為會產生不好的后果。文件稿因為事前我沒看,沒有機會提意見。所以我只好提個建議。我覺得對股份合作制現在不能采取一棍子打死的辦法,加以否定。我參加了我們國家經濟改革工作好多年,在參加實際工作中,體會到,對待新生事物,一時看不透的事,我們采取的方針叫因勢利導,存利去弊。不要過早地加以否定、一棍子打死。當然,也不要輕率地過早表揚,不適當地宣揚它。要加以觀察,采取科學態度,就是要采取尊重群眾創造的太度,調查研究,熱情地關心,因勢利導,存利去弊。搞股份合作制中,存在一些問題,但是它有好多好的積極作用。兩個方面都有的。我們要因勢利導,存利去弊,加以幫助,提高完善。鄉鎮企業搞股份合作制,正是要解決政企不分而存在的“大集體、小全民”的許多問題,目前是發展的勢頭。這件事并不是中央提出來的,是實際生活中涌現出來的。基層供銷社有沒有搞股份合作制的,我不知道。如果有,要幫助總結經驗;如果沒有的話,是不是也可以試點?正如文件講的,基層社最重要,是供銷總社的基礎。要真正辦成的農民的合作社,可不可以搞股份合作制試點?應該允許試點。當然,我也不贊成用行政辦法推廣。如果有的地方愿意試點,應該允許。不宜采取像文件所說的“必須堅決糾正”,不允許搞,一棍子打死了,否定了。
為了說明我這個建議。我想講一點對股份合作制的看法,以及國外很有見解的愛國學者的意見。1994年8月份香港《21世紀》雜志發表了一篇署名崔之元的文章(我不認識這個人),還有其他方面有不同意見的文章,給我的啟發很大。這個人,我看是一位學者,是搞學問的,他是美國麻省理工學院博士,現任麻省理工學院政治科學系助理教授。我覺得他的文章有愛國心,滿腔熱情,熱愛國內的新生事物。我自己還讀了中國農大的《中國股份合作制》這本書。承蒙王立誠同志送給我,我還沒看完。農業部于1990年發了《股份合作制暫行規定》,還有一個《示范章程》。現在東部沿海地區鄉鎮企業采用股份合作制的越來越多,是發展趨勢。有兩個來源:一個是原來集體企業搞股份合作制(其中又可分兩種類型:一種是社區型,如深圳橫崗;一種是企業型,如淄博周村);一個是個體的改為股份合作制(如溫州)。我開始注意這件事,是深圳寶安縣橫崗鎮的股份合作制。我專門請蔣一葦同志研究。我和他關系比較深,我們合作得很好,他是搞理論的。全國最早搞股份合作制(據我現在所知可能是最早)的是山東周村長興村。當時遇到一個問題,有集體財產300萬元,因人員變動了(也可能因為村干部有新的思想),不好量化到個人。最后采取的辦法是不分了,作為鄉村集體共同所有。然后再搞大家入股。搞兩種股:一種叫集體股,一種叫職工股,即職工基本股。這就是蔣一葦同志生前所講的職工共有財產有兩塊:一部分是板塊式的,不能量化到個人(因為實際情況很復雜,像周村是因為人員變動);一部分量化到個人,是拼塊式的。這個文件中也講到不允許量化到個人,我看問題需要搞透,不要過早表態。其中可量化到個人,需要解剖幾個麻雀。周村的股份合作制就是兩塊:一部分是那個300萬元;一部分是職工社員新放的股。因此在民主管理上,第一部分采取一人一票,第二部分按股計算,一股一票。分配上,有按勞分配,有按資分配。總之,是把合作制與股份制結合起來。我國農業初級社時期就是把合作制與股份制結合起來,既有按勞動力記工分的按勞分配,又有按土地、農具、牲畜入股分紅的按資分配。
蔣一葦同志的經濟民主論,在國際上很受重視,在國內不被重視。蔣一葦同志有三論:企業本位論,經濟民主論,職工主體論。我認為他講的許多意見是很有道理的。我寫過一篇悼念他的文章,沒有把他的思想全面展開介紹,只是表達我的感情。如果職工對企業沒有財產關系,只是講政治民主,固然是必要的,但是不夠,必須有經濟民主。經濟民主,不僅有參加企業管理的民主,還要和企業有兩種財產關系以此來吸引勞動者參加管理,職工才會有當主人的意識,橫崗,我研究過他們的材料,它是三級所有的股分合作制。這里我說一正合作制與股份制的關系問題。
合作制,合作社社員入股分紅,我們原業說的集體經濟主要指這個。后來,地方政府拿線辦了大集體,是鄉政府等所有,不是中央政府所有。那是幾千人、幾萬人所有,大集體又成了小全民。對群眾財產關系仍是虛的。對這些大集體財產的管理支配上,鄉村干部存在一些問題;但是,起初政企不分,也起了些好作用,也要肯定。因為搞起一個企業,外部條件也很重要呀。合作制是小生產、小業主的合作。它的特點是以人為單位合作的,也包括入點股在里邊。從合作運動史看,1870年有一個新的發展。英國的穆勒,他的《名學》很有名(嚴復翻譯的),他還是歐文空想社會主義的積極支持者。在經濟學上,這個人也有貢獻。經過穆勒為首的一批人的奮斗,使合作社得到一個“有限責任”的這么個立法保證。原來合作社是無限責任,社員風險很大,難以承受。到了20世紀,西歐合作社競爭不過股份公司,西方有個材料叫《失敗于股份公司》。因此有一部分人又主張使合作社也要成為股份公司。美國有一部分人要求允許合作社發行股票(封閉式的)。經過奮斗,大概到1976年,美國法律允許合作社發股票,可以在紐約上市。但是持股人沒有投票權,只有合作社社員有投票權。以后又發展了,到現在有了創新學派,無克林頓顧問班子的一把手、二把手,他們感到美國勞資關系緊張,影響到生產力提高。不及日本(終身雇傭制)、德國(讓工作參加監事會,搞社會市場經濟)的做法。因此,有一部分人主張股份制要加合作制,變成股份合作制。原業股份制只按資分配不夠,也要按勞工分配。只按一股一票不夠,也應該有一人一票。前邊提到的崔之元,他對中國的股份合作制評價很高,認為是根植于中國深厚土壤的制度創新,具有世界意義。世界上都有研究這個問題,即按資分配+按勞分配。資本主義國家性質未變,而它的有些經濟活動、結構、機制等正在發生變化。因為它遇到許多矛盾,要想法解決,以延緩它的生命。
當然,我們的股份合作制下存在不少問題,如謝華同志講的,某些鄉村干部公私不分,變成他們的家當等等。這原來是“大集體、小全民”留下來的問題,需要用深化改革的辦法加以引導,逐步來解決。要看到,群眾對股份合作制有積極性,正是在探索解決上述問題呀!總之,對股份合作制這個新生事物,不要過早地輕視它,甚至于禁止它。國內有些人說股份合作制非驢非馬,不科學,不規范,是過渡形態。因此有人主張要把它向股份制過渡,有人主張向合作制過渡。崔之元在文章中講,你們好講規范,如果是指所有制要向西方規范,而西方如今好如今也沒個統一規范。美國向德日學,德日向美國學,在所有制問題上,說不清楚有個什么統一的國際規范。反過來,國際上正在研究中國的經驗,可能中國的做法是個新的規范。你們要的規范,究竟是什么規范呀!資本主義的市場經濟也不有同的搞法,也在變化嘛!你向誰規范?現在流行兩本書,一本是法國人著的,叫《資本主義對資主義》;一本是美國人著的,叫《頭碰頭》。資本主義內部經濟學家正在打架,沒有統一的規范。蔣一葦在職工主體論中講到:作為商品經濟、市場經濟的運行形式,有些要按國際慣例行事,猶如國際體育比賽,要按國際比賽規則進行。不同的是運行形式要經過運行的載體來實現,兩者載體不同。社會主義企業的載體職工是企業的主體;資本主義企業的職工是企業的客體。這是二者不同的地方。猶如國際體育比賽,規則是一樣的,但運動員、體育隊。與資產主義國家不一樣。我覺得蔣一葦講的有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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