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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公交撞高架立柱致2死20傷,司機負全責將被追究刑責

上海“6·10”44路公交車撞高架立柱事故造成2死20傷,事故整個調查已經結束。依照相關法律法規,駕駛員將會被追究刑事責任。
7月23日,上海市第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二次會議舉行全體會議,上海市公安局負責人在會上透露了上述消息。
澎湃新聞(www.kxwhcb.com)記者從會議上獲悉,上海市人大委員張辰提出,本周媒體公布了44路公交車一事的定性問題,駕駛員違反交通法規負全責,對駕駛員處罰是不是僅僅按照交通法規處罰?
對此,上海市公安局負責人回應說,44路事故整個調查已經結束,調查的結論已經完成送達程序,接下來還要進入司法追究責任的途徑,會依照相關法律法規追究駕駛員的刑事責任。
上海市交通委負責人則表示,44路公交事故的調查已經清楚,公交駕駛員負有全責,他違反了應有的操作規范。這次44路出事以后,44路的車隊安全生產考核獎全部取消,并且還取消了當年評選先進的資格。“一個人害了一個車隊,對個人當然還要追責。”這名負責人表示,事故駕駛員現在還在病床上,對于當時怎么會突然發生這個事情,為什么駕駛員明明可以轉彎卻沖了上去?下一步還要進行心理方面的分析。
張辰提出,近三五年,上海的公交車司機會有8000-10000人退休,公共交通企業如何保障好駕駛員隊伍?“在美國,地鐵和公交車駕駛員的薪酬處于社會人群的中等以上水平,高于中小學教師和一般警察,而我們上海公交駕駛員一年的薪酬稅前只有6萬元。”張辰呼吁,要給公交駕駛員體面的生活,建立優質優薪的體系。
上海市交通委負責人表示,上海公交行業有5萬多人,遠高于軌道交通的2萬多人,公交這幾年肯定是虧損的,現在一輛公交車按照成本來算,每天要有700多個乘客才可以打平,像人民廣場這一帶,公交車一天的乘客數都不到400人。現狀是公交車新的駕駛員不足,從事公交司機這一職業的社會熱情也不高。下一步交通部門要通過各方面的工作,把公交的服務水平,特別是安全水平提升上來,各個企業要把駕駛員的安全意識和駕駛員的收入、工資增長掛鉤。
上海市人大委員陳兆豐提出,公共交通安全是一個有責任的政府對市民應有的承諾和擔當。至少應該考慮幾方面問題:公共交通安全在問題未發生時,能否全面排查隱患和風險,通過管理措施和技術手段及時化解和應對;問題將要發生時,能否通過現場管控消除隱患,或者把問題解決在萌芽狀態;問題已經發生時,能否啟動應急預案,把危害和損失降到最低程度。他表示,目前上海公共交通的系統脆弱性依然存在,這令他心存擔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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