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深度︱“良妻賢母”是怎樣煉成的:日本女性為何不熱衷工作?
在人們日常置身其中的話語空間中,一些包含性別意識的說法往往容易惹人耳目,茲舉幾例。比如,此前高考結果發榜后,“女狀元”的多數出成為話題,甚至出現了高考制度對男生不公正的分析。再比如,近年“女司機”一詞頻繁出現在一些媒體中;它所包含的戲謔語氣盡管極其輕微,但卻足以引發一些女士的不快。與這兩個語匯不同,“女漢子”一語因其通常用于年輕女性的自我調侃,似乎通行無礙。而近年逐漸消失的“女強人”說法,在言者與聽者中引發的觀念則要相對復雜一些。另外,近年帶著時代新意登場的“女神”稱呼,似乎讓人皆大歡喜,無人對此蹙眉。
這些有關女性的說法并非無關緊要;事實上,它們之所以會獲得有意無意的關注,正因為它們包含了一個社會或隱或顯的特定的性別意識,反映了一個社會特定的性別秩序。如此說來,問題的嚴肅性即刻呈現了出來:人們日用而不知的這些語匯,究竟透露出怎樣的性別觀念,并關乎怎樣的性別平等?若與其他社會進行一番簡單的對照,我們或許會對這個問題的復雜與重要程度有所認知。鄰國日本當代女性的情勢,當是一個首選的參照樣本。

與這個形象濃烈的說法相比,“干物女”的流行則超出了日本自身,遍及東亞大陸,人們對它也更為熟悉。這個新奇的詞語源于女性漫畫作家火浦智在女性雜志《KISS》上連載的漫畫《螢之光》(2004—2009年,共15卷)。漫畫的主人公是一位名叫雨宮螢的27歲的獨身女性。與職場上頗為颯爽的風格相比,她周末在家里的個人生活可謂散漫到了極致,被偶然發現的男主人公一次又一次地訓斥為“邋遢”。由于很享受目下的快樂生活,她放棄了戀愛的想法(根據2012年的統計數據,日本女性初婚的平均年齡為29.2歲)。在漫畫中,戀愛狀態被比擬為“活蹦亂跳的魚”,放棄戀愛故被稱為“干魚”(即日文“干物”),女主人公由此獲得了“干物女”的稱號。由于雨宮在職場和個人生活中展現了截然不同的形象,其生活方式在日本年輕女性中引發了很高的人氣。2007年7月,日本電視臺制作了同名的電視連續劇,由當紅女星綾瀨遙出演,進一步引發了日本女性的共鳴。
讓我們言歸正傳:上述兩個關于女性的說法,反映了日本女性的怎樣的自我意識?細心的讀者可能已經注意到,這兩個流行新語皆源自女性作家之手,引發了現實生活中女性的接受與共鳴。換言之,這兩個語匯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日本女性的自我認同。事實上,這兩個流行語關涉的女性議題很明確:戀愛,婚姻,工作,家庭,可以說蘊涵著當代日本女性整全的自我意識。這種指向女性自身特定生活方式與狀態說法的流行,其背后有著一個多世紀以來日本女性的歷史。對歷史的簡要回顧,有助于我們理解今日事關性別平等的觀念與實質內容。
日本女性為何不熱衷工作?
在進入歷史回望之前,我們有必要先關注一個問題:日本女性的就業率為何偏低?根據日本內閣府的調查,2012年日本女性(15歲以上)的就勞比率為48.2%,遠低于男性的70.8%。在有工作的女性群體中,有三成的女性在結婚時會選擇離職;而當女性孕育第一子時,又有四成的女性放棄工作(2013年數據)。據此,人們或許不難指出如下原因:日本社會男女不平等、男尊女卑;男性在社會上居于統治地位,女性則被束縛于家庭當中,處于從屬地位。那么,這些似乎擲地有聲的說法是否靠譜?其實,在復雜的社會事實面前,過于富有想象力與作為其反面的想象力貧乏在一點上別無二致:它們對事物的判斷往往缺乏要領。讓我們繼續看若干組有關現實的數據。
根據日本政府發布的白皮書,對于“男主外女主內”的性別分工,2012年持“贊成”或“二選一的話選贊成”(以下簡稱“大致贊成”)的比率,女性合計為48.4%,男性合計為55.1%,并未顯示較大的分歧。這就是說,無論是作為全體還是性別群體,有大約一半的人群基本贊同日本的性別分工。事實上,在統計開始的1979年,上面兩組數據分別是70.1%和75.6%;此后,這一表達“大致贊成”的比率逐漸下降,在最低點的2009年,雙方分別支持的比率是37.3%和45.9%。最近數年,這一比率穩步回升。這里面的問題是,大約一半的當代日本女性基本認同“男主外女主內”的性別分工,這種是被迫的選擇,還是基于主觀的意欲?
日本關于“男女平等”意識的直接調查,提供了一種說明。在回答“完全平等”的具體項目上,67%的受訪者認為“學校”中的平等程度最高。排名第二位的項目,就是“家庭生活”,有47%的受訪者認為男女在家庭生活中完全平等;不過,認為男性或女性“大致占優”的比率,分別為43.2%和7.4%,顯示了較大的差距。在事關工作的“職場”項目上,回答完全平等的比例是28.5%,而認為男性“大致占優”的比率則高達57.7%。問題進一步呈現了出來:既然男女在職場上未完全平等,女性應該以何種方式面對工作?
我們首先看一下作為工作對立面的余暇。依據1986—2011年間的統計數據,女性參與觀賞舞臺藝術(演藝、戲劇、舞蹈、古典與流行音樂會等)的行動比率在保持在10%—20%之間,而男性群體則在穩定在10%以下。據此我們可以推論說,日本女性享受的精神與文化生活,為男性群體的兩倍。換一個角度說,在作為享受經濟成長結果的余暇方面,女性事實上超過了男性。
另一方面,日本女性就業的具體行業也能說明部分問題。事實上,日本女性在藝術、文化相關領域的就業人數,遠高于男性。統計顯示,在諸如文藝·著述、雕刻·繪畫、演藝·舞蹈、記者·編輯、音樂、設計、攝影、體育等領域,女性就業者比率均超過男性;比如在差距最大的“音樂”領域,女性就業者數為男性的四倍(2005年)。可以說,女性是當代日本藝術與文化活動的主要支柱(參見《從統計數據看日本(2013)》,日本統計協會編,第133頁)。這種職業分布,與學生接受教育時選擇的學科有關。在日本大學“家政”“藝術”“人文”“教育”學科,女學生居于壓倒性的比例;比如,女生占藝術類學科的71.5%,人文學科的65.9%(2012年)。這些事實意味著,日本的性別分工有著相對成熟的社會基礎。
讓人矚目的是,最近十數年來日本政府一直在促進提高女性的就業機會。1999年,日本制定《男女共同參加社會基本法》,試圖以法律的形式促進女性進入社會。2013年6月,在日本內閣通過的《日本再興戰略》中,“充分發揮女性中潛在的高度能力、讓女性充分活躍”被置于該戰略的核心地位,并在“女性活躍促進”、“兼顧工作與家庭”、“男女共同參與育兒”等領域設定具體的方案。比如對于女性創業,日本設置了特別的融資渠道。這些法律與戰略,或許會進一步促進日本性別的平等。
不過,女性最終選擇就業與否,或者選擇以何種方式就業,完全是個體的生活方式問題;日本政府若要實現自己的政治目標,尚需提供更多的物質與精神激勵。對于女性個體而言,由于她們正在享受著經濟發達的成果,如何實現個人福利的最大化,就成為她們社會行動的出發點。進一步而言,如果就業無法增進她們目下享受的福利,增進個體的幸福,她們為何又要去額外拼搏呢?這種說法,進一步引出了關乎平等實質的問題。
我們這里并不打算冒險進入有關平等問題的討論,而只是要指出如下一點:如果說作為關系的“平等”本質上屬于政治社會的事項,那么個體對平等與否的觀念的內化與切身的感知,就具有實質意義——社會條件的不平等并不能簡單地等同于個體福利將遭受同等程度的損失。正是在實質福利的水準上,我們看到了日本社會事關平等的另外一種樣相。
那么,如何測定個體享受的實質福利的多寡?除了上面提到的余暇外,我們還可嘗試給出一個指標。我們有必要在方法上先做如下三個假定。第一,享受福利的多寡將體現在個體的生命指標(諸如健康)上;第二,在生物學的意義上,男性與女性對同等程度福利(或相反的不利)的受益無顯著差異;第三,福利與個體的生命指標成正相關,即享受有利的物質與精神條件愈多,則在健康與壽命等狀態上會有更優異的體現。我們這里只觀察一個關乎生命的實質性指標,即自殺率。根據日本內閣府2014年發布的《自殺對策白皮書》,在2013年全年自殺的27283人中,男性為18787人,占68.9%,為女性自殺者數(8496人)的兩倍以上。依據我們的假定,這組有關自殺的數據或許有益于我們對性別平等的進一步理解。
順便值得一提的是,世界衛生組織(WHO)2014年發布的《預防自殺:面向全球的命令》白皮書顯示,男性自殺率高于女性,是一個全球普遍的現象。但作為極少數的例外,中國、巴基斯坦、孟加拉、阿富汗、印尼與伊拉克為女性自殺率高于男性的國家。除了中國之外,其他幾個國家都屬于伊斯蘭教國家,這是一個讓人注目之處。依據法國社會學家涂爾干在其名著《自殺論》中的看法,個體的自殺與社會條件有著高度的關聯。
回到本節的話題,日本女性就業意愿的相對偏低,或者反過來說日本女性與家庭之間較高的關聯,與日本女性個體自身的判斷有緊密的聯系,而并非僅僅是“男性居于統治地位”這一狀況的某種邏輯結果,因而也豐富了人們對性別平等的理解。事實上,日本社會相對穩定的性別分工,有著特定的歷史過程。這是我們在考慮日本女性就業意欲時,不可忽略的要因。

同所有社會一樣,日本女性在近代經歷了被“發現”與“發明”、即女性群體由男權社會所意識并納入政治軌道的歷史進程。不同于一般的觀念,日本女性的上述過程與開啟歷史轉型的明治維新的步伐并不一致。事實上,明治維新二十年后的1887年,一直走在時代之前的日本知識精英才開始全面關注女性問題的存在。
在這一年創刊的《國民之友》雜志上,女子教育、家族制度、廢娼、參政、勞動等作為社會問題,提上了國民意識變革的日程。1892年,作為女性版《國民之友》的《家庭雜志》創刊,日文詞匯“家庭”一語成立,并獲得新的意涵,并被賦予了諸如“家庭即仙境,其中花開鳥鳴,天麗日永;一重墻之內,若桃花流水,杳然若世外”之類的形象。不過,這些美麗辭藻的目的并非歌頌家庭的烏托邦;如同“社會為男子之戰場,家庭為婦人報國之地”這一說法表明的一樣,作為“人間之幸福”、“地上之天國”的家庭,其構成的必要條件就是專職的家庭主婦的存在(參見上野千鶴子:《近代家族的成立與終結》,巖波書店,1998年,第106-122頁)。就此而言,近代日本女性“誕生”于家庭內部。
觀念的變革最終成功轉換為社會政策,開始自我實現。1899年日本頒布《高等女校令》,規定日本各縣均需設置一所女子學校。不過,這并非僅僅是日本女性解放史中光明的一頁;女性的命運畢竟無法脫離時代的氛圍。在明治政府大力宣傳的“家族國家觀”中,將女性培養為“良妻賢母”成為必然選擇。比如,1902年,日本文部大臣菊池大麓在“大日本婦人教育會”上發表講演時宣稱:“成為良妻賢母是女子的天職。因此,當家庭主婦,是非常重要的本職工作。若想培育優良的國民,作為其源頭的家庭首先必須優良。優良家庭越多,國家越繁榮;相反,不良家庭占多數的國家,必然要衰落。這就是說,家庭為一國之根本;改善家庭正是當下的要務”(轉引自加藤千香子:《近代日本的國民統合與性別》,日本經濟新聞社,2014年,第35頁)。
此后,“良妻賢母”逐步被建構為主流意識形態。比如,《婦女新聞》在1919年宣揚說,“我國正處于作為一等國家進入新世界的時期,家庭改造是我們無法回避的問題”,并具體論及“服飾、飲食與住宅的改造”和“精神與思想改造”;后者進一步涉及到婚姻、婦女婚后的地位、財產關系、家庭教育等。作為更具體的舉措,該文提倡“主婦每日讀書三十分鐘”、“為主婦提供書房”、“為中流家庭提供托兒所”等(參見永原和子:《近現代女性史論:家族、戰爭與和平》,吉川弘文館,2012年,第268頁)。
日本發動全面侵華戰爭后,日本的女性與家庭開始被賦予軍國主義的最新意識形態。在1937年發布的《國體本義》中,有如下論述:“我國國民生命的根本,既不在于個人,也不在于夫婦,而是在于家庭……所有人在誕生的瞬間,就將其一切命運托付給了家庭。親子關系是自然的關系;親子是生命的連續。父母是孩子的本源,孩子是父母的發展。”顯然,論述的主旨是對作為妻子或母親的女性進行規訓:育兒是關系國家的公事,而非私事。日本女性就此被塑造為“軍國之母”。同年,日本通過了《母子保護法》,當母親們無法完成其天職時,國家提供資助。1941年,日本政府制定《人口政策確立綱要》;翌年,日本發布《戰時家庭教育指導要綱》,提倡國民致力于創建“健全明朗”的家庭,要求日本的母親們在修習日本婦道的基礎上,進一步“提高科學的教養”、“涵養健全的興趣”并“煉就強健的身體”(參見加藤千香子:《近代日本的國民統合與性別》,日本經濟新聞社,2014年,第257-258頁)。
顯然,這一系列有關女性與家庭政策的主旨在于確保戰時人力資源;隨著戰局的日益變化,日本女性被納入戰爭軌道中來。當然,“戰場”仍主要局限于家庭。在這個意義上,戰爭并未給日本女性帶來過于苛刻的負擔;不過,由國家發動的戰爭事實上強化了女性作為“主婦”——作為一家經營管理之主的婦人——的地位。簡言之,作為戰爭的結果,女性與家庭的關聯得到強化的同時,女性在家庭中的地位也得到了提高。
如同當代日本著名的女性主義者上野千鶴子指出的一樣,現代日本社會呈現出的“家庭重視”的特征,并非源于日本優良的文化傳統,而是明治以后近代日本的一項全新的“發明”(上野千鶴子:《近代家族的成立與終結》,巖波書店,1994年,第69頁)。我們看到,在近代日本特殊的“家族國家主義”觀念下,將女性塑造為“良妻賢母”成為政治的必然選擇。日本女性被限定于家庭內部,正是日本國家權力運作的必然結果。
二戰結束后,日本學者開始用“婦女解放”這一話語描述明治維新以來的日本女性史進程。然而上述簡要的介紹已然表明,這種進程遠非單純的相對男權的“解放的歷史”;它同時是源于國家權力的“壓抑的歷史”。不過,這種辯證法式的結論繞開了根本的問題:由于它對至關重要的“解放”與“壓抑”存而不論,有關女性的相應仍然停留在觀念的層面上。“解放”似乎并不是一個恰當描述女性近代史的語匯。
提到“婦女解放”,人們容易聯想到馬克思主義傳統,尤其是恩格斯在《家庭、私有制和國家的起源》中的如下有名論斷:“只要婦女仍然被排除于社會的生產勞動之外而只限于從事家庭的私人勞動,那么婦女的解放,婦女同男子的平等,現在和將來都是不可能的。只有在婦女可以大量地、社會規模地參加生產,而家務勞動只占她們極少的工夫的時候,才有可能”(參見《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四卷),人民出版社,2008年,第162頁)。基于這種分析,在前蘇聯等國家的實踐中“婦女解放”被等同于“無產階級的解放”;或者說,“婦女解放”重屬于“無產階級的解放”。
這種基于階級主義的解放學說,在日本并未獲得實際的進程。相反,對于家庭與家務勞動有著特別體驗的日本女性主義者,認為只有男性參與家務勞動,根除作為女性壓抑物質基礎的“家父長制”(即父權制或男權制),才能真正實現女性的解放。這是日本迄今為止關于“解放”實質內容的最明確的說法。盡管如此,具有高度意識形態意涵的“解放”話語,對于女性而言究竟意味著什么,日本的歷史經驗對此無法給出更進一步的回答。

相對于日本或其他社會,中國近代以來婦女解放運動歷程之壯觀與劇烈,為人類史所罕見,具有特別的啟發意義。比如,在革命勝利后的1950年代初期的數年間,事關中國女性命運的婚姻法的頒布與實施、禁娼運動、城鄉婦女的掃盲運動、土地改革、婦女參政等,均得到了轟轟烈烈的展開,至今仍為人們所記憶(參見劉曉麗:《1950年的中國婦女》,陜西教育出版社,2014年)。共和國青春時期以迅雷之勢展開的這種女性“翻身”與“解放”實踐,有其特定的歷史路徑。
中國女性進入近代史,大體可追溯到清末戊戌變法期間。1897年《事務報》刊載梁啟超的《變法通議·論女學》,女性問題登上了帝國的政治議題。翌年7月,中國第一份女性報刊《女學報》誕生;到共和創建時,據統計有近三十種女報問世。在諸多女報中,1904年創刊的《女子世界》,為后世留下了慷慨激昂的女性宣言。比如在發刊詞中,作者金一有如下說法:“欲新中國,必新女子;欲強中國,必強女子;欲文明中國,必先文明我女子;欲普救中國,必先普救我女子,無可疑也。”這種“中國的滅亡,挽救于女子,亦未可知”的觀念,拉開了中國女性進入歷史的帷幕(參見夏曉紅:《晚清女性與近代中國(第二版)》,北京大學出版社,2014年,第99-101頁)。
然而,作為近代女性在公共空間中的第一個身份,晚清女報中的“女子”并非女性自我意識的萌生與流溢,而是扮演啟蒙角色的男性知識分子政治意識的延伸。如同女性史學者夏曉紅指出的一樣,女性的“自由與獨立”,只能從屬于“救國事業”(同上,第107頁)。這種作為“新中國”與“救中國”手段的女性認知,將一種特定的政治角色賦予了女性;或者說,近代中國女性的“發現”與“發明”,源于一種國家意識與男性政治意識的結合,而不關乎女性自身的自我意識與角色擔當。
上述特定的意識形態必然“召喚”同型的歷史主體。從晚清“女子革命軍”、“女子光復軍”,到民國時期的“女子革命軍”、“上海婦女北伐敢死隊”,中國女性以最直接的暴力方式,參與到了“新中國”與“救中國”的歷史進程當中(參見李木蘭:《性別、政治與民主:近代中國的婦女參政》,方小平譯,江蘇人民出版社,2014年,第58-64頁)。這種實踐對形成中的女性意識產生了深遠的影響。
中國女性的公共身份的標簽,此后隨著革命進程的展開,雖然最終轉換為“婦女”,但其本質含義并未發生實質性的變化。比如,在1939年于延安創刊的雜志《中國婦女》中,毛澤東專門撰寫了發刊詞:“婦女解放,突起異軍,兩萬萬眾,奮發為雄。男女并駕,如日方東,以此制敵,何敵不傾……”(轉引自劉曉麗:《1950年的中國婦女》,第295頁)。在這種有著鮮明時代特征的鏗鏘語句中,“婦女解放”的首要內涵或者說是唯一的內涵,得到了不可辯駁、無可置疑的歷史構成。在關乎民族存續的大時代,中國女性與中華民族共度了一段艱辛、殘酷的歲月;今日回顧起來,依然讓人有蕩氣回腸之感。
不過,歷史與故事并不如此簡單,也未就此打上休止符。中國女性史與歷史進程之間樸素、高度的同型性,意味著什么?如果將家國天下的政治敘事框架暫時懸置起來,這種進程對女性的意義就顯現了出來。如前面言及的一樣,這意味著作為主體的女性的不在場,意味著“女性”的內涵依然由國家權力與男性權力所決定。中國女性在一個多世紀、尤其是近半個多世紀以來的歷史進程中,她們所獲得的“解放”首先意味著女性的“國民化”。然而,問題正在于這種“國民化”,在于這種“國民”的社會歷史內涵——它事實上等同于“男性國民”。中國女性只能通過男性國民化的方式,才能獲得自身的政治與社會地位。這種狀況對于女性而言究竟意味著什么?占中國女性人口絕大多數部分的農村女性,在思考這一問題時具有典型意義。
革命勝利后,農村婦女得到了政治與經濟激勵,走出了家庭,參與了社會生產。這種從家庭獲得的解放,有力地促進了中國女性地位的改變,正是時代賦予的“婦女解放”內涵的自身。在這個意義上,觀念與理論正在爆發其特定的強力,有著積極的歷史意義。不過,回到歷史的現場,人們無法對下述事實視而不見:農村女性“一肩挑起了兩幅重擔”,要同時從事家務勞動與社會生產。比如,在1950年代中期,陜西關中地區女性被大量動員到棉花生產勞動當中,可謂是時代的一個縮影。女性史學家高小賢對此所做的一項口述史研究,為人們留下了歷史證言。一位受訪婦女回憶道:“婦女白天干地里活,黑了回來才干家里的活,推磨、喂面、做鞋、管娃。黑了還要訪話搭布(織布),一家人穿的、用的都靠織布呢,經常一熬就是個透透夜(指通宵)。地里不去不行,分不下糧食,你要生活嘛。”這就是說,身體感覺背離了當時事關“婦女解放”的日常話語。
這種高強度的雙重勞動,必然會以女性的健康為代價。一位著名的全國勞動模范回憶道:“五九年那年中棉花……我生了娃3天就跑到地里看棉花去了……過了十幾天就給棉花拔草去了。蹲在那,結果弄得脫肛。我說這咋辦呀?把那個推上去。那就是月子里落的病,掙的,在地里硬捂、硬掙。”而省衛生廳負責婦幼衛生的干部的回憶,更為沉重:“五八年大躍進,人人要到地里勞動,婦女剛生了孩子也要去。所以子宮脫垂比較多。……當時省衛生廳也組織醫療隊到農村去治療子宮脫垂……我們查到全省有子宮脫垂的婦女5萬多”(參見高小賢:《“銀花賽”:1950年代農村婦女與性別分工》,收錄于王政、陳雁主編:《百年中國女權思潮研究》,復旦大學出版社,2005年,第275-276頁)。
意味深長的是,上述口述史所表明的女性個體與群體的生活史,一方面為正史、即男性書寫的國家史所忽略,另一方面又被還原為近代中國以來“婦女解放”的宏大敘事,從而得到了歷史性的正當化證明。在這種復雜的歷史進程中,女性最終完成了特定方式的國民化。然而政治所承諾的“婦女解放”的具體內涵,也只能理解為這種國民化自身。在這個意義上,女性“解放”的歷史進程起點是一個世紀前女性得到“發現”的瞬間,而這個起點同樣是終點。對于中國女性而言,家庭、工作、女性自身(即作為自然的與文化的性別),依然是有待認知、尤其是有待女性自身認知、反思與述說的對象。
當然,我們當下正處在這一歷史進程當中。這一進程與1970年代末開始的偉大的改革開放,有著同樣的歷史方向與前進步伐。女性主義批評家張念關于中國婦女解放進行的深刻而細膩的論述,表明了這種步伐踏出的時代韻律。作為女性對自身歷史的透徹反思,她論述道:“如果‘女人性’是反革命的,那么性別認同就是革命的,我們需要制造一個‘女人’的觀念,同時再制造一個‘男人’的觀念,去理解‘人性’的深度以及國家政治的內涵,而性別政治的任務也就是讓單獨的男人和單獨的女人如何說出自己,并在這個當代政治的開局處,活生生地演示出差異,演示出對抗,演示出既關乎內部,又關乎外部的差異思維,從而打破過去所有的‘完滿性’、‘純潔性’與‘封閉性’”(張念:《性別政治與國家:論中國婦女解放》,商務印書館,2014年,第288頁)。這或許是另外一種起點。
性別話語、政治與幸福
出于審慎的原則,本文將止步于上述關于女性社會史事實的簡要勾勒與描繪,因為繼續的討論將把議題帶進觀念領域,從而引發與本文主旨無關的爭議。我們知道,事實的樸素、客觀與堅硬,會有效制止觀念、尤其是偏見的獨行,為人們的思考提供安全可靠的出發點與場所。
我們已經看到,有關性別的話語——從抽象的平等原則到當下的流行話語、再到歷史性的宏大觀念——以及作為具體制度的勞動、婚姻與家庭的具體內涵,有著特定的社會歷史構成,反映了該社會具體的文明樣相。不過,僅僅指出這一點并不令人滿意。在人們的日常生活過程中,是否意識到各種權力對人自身的制約乃至越界的侵凌,這是保證每一個個體追尋有尊嚴的生活的根本前提。簡單而言,我們要有清澈的自我意識,包括性別意識。這種意識源于具體的生活感受,首先是作為人、作為個體的有著生物身體性別的人的真切感受。如果說幸福歸根結蒂是個體的感知,是個體的心靈狀態,那么這種幸福與否只能由個體說出。
不過,這么說決不意味著政治與社會在個體幸福面前的免責;恰恰相反,迄今為止有關性別的“發現”與“發明”的歷史表明,政治社會只有為個體自我意識的生長、充盈與實現提供恰如其分的物質與制度條件,而非任何形式的庖代,才能守住其本分。作為個體的男性與女性是否真切地意識到自身的存在,是否具有清明透徹的自我意識,這是一切好的政治行動的出發點。人必須為自己的生命狀態負責。





- 報料熱線: 021-962866
- 報料郵箱: news@thepaper.cn
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許可證:31120170006
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滬B2-2017116
? 2014-2025 上海東方報業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