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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思想周報 | 中國的國家能力從何而來?
中國的國家能力從何而來?把人才吸納進體制
今年秋天,哈佛大學政府系將迎來第一位在此任教的中國人:王裕華。他在北大獲得本科和碩士學位,之后留學美國,在密歇根大學獲得政治學博士學位,并在賓夕法尼亞大學政治系任教四年。
政見網站上周發布了對王裕華的專訪,話題涉及中國的法治、中國的國家能力等學界內外人士共同關心的領域。

王裕華半年前在劍橋大學出版社出版了一本英文專著,討論“中國法治的興起”這一主題。書中提出,法治在中國的發展和民營企業家的推動有關。這一理論認為,只要你有一定的經濟資源,也就是說你在當地的經濟上有一定的發言權,你跟政府的關系沒有你的競爭對手強,只要是這樣的企業家,你就有動力去推動法治的發展。按此邏輯,無論是外資,還是私企,比如說現在中國很多的創業企業,只要發現你的競爭對手的政治關系比你要強,而你自己又有一些經濟資源的話,就有動機去推進法治的發展,因為你可以從這個過程中得益。
這種觀點和王裕華的這一觀察有所關聯:改革開放以后,中國的法治很重要的一點就是在處理商業領域、經濟領域的糾紛時越來越制度化,越來越有可預見性。而大家對中國法律制度的批評,更多是集中在其他領域,比如說行政糾紛。
所以他提出了一種核心的說法:partial rule of law,“部分法治”,即所謂法治也是在不同的領域內有不同的意思,需要做一個區分。在他看來,中國的法治,“如果是商業領域的話,我覺得比較接近于咱們所想象的那種法治的狀態”。
至于中國的法治進程,王裕華認為從短期看,其發展不是線性的,不可能一直從低到高,肯定是有高有低;但是從長期來看,是一個在上升的過程。他對十八屆四中全會以后,“法治國家”又作為一個很重要的基本國策被提出,以及要有巡回法院、要降低基層政府對法院的控制、包括在財政上把它統一到省一級來管理等具體措施持積極評價。
但他對此也有所擔心,比如當代很多不公平的來源,包括污染、壟斷,其實都是央企造成的,并非地方小企業造成的。那么,把法院體制的控制權上升之后,是不是提高了央企對法院體制的影響力?如果是這樣的話,那么其實是法治的一種倒退,因為央企是最大的利益集團,它們原來可能控制不住小的法院,因為地方法院是被地方政府控制的,但是現在它們被更高一級的政府控制,那么就更容易被這些大的企業所影響。
王裕華的另一研究重點聚焦“國家能力”。中國飛速的經濟發展引發人們對其國家能力的關注:這一強力從何而來?王裕華認為Charles Tilly頗具影響力的“戰爭促使了國家的形成,也促進了國家能力的建設”這一觀點,并不能很好地解釋中國的情況。
王裕華的思路是:誰去供給國家能力?是人。國家能力就是在這個國家里面工作的這些人的能力。中國的政治體制幾千年來總體是大一統的體制,而且在各個古文明中,可能是持續時間最長的一個。很關鍵的一個因素就是歷朝歷代的統治者都非常成功地把社會中的不同力量吸納到體制中。
“從古代的科舉,到‘三個代表’——當大量的人才流入到私營體制中的時候,怎樣讓他們進入體制內?可以允許和鼓勵他們入黨,可以讓他們當政協委員、人大代表,這都是中國古代到現在一以貫之的策略。整個統戰都是這個道理,只要你是人才,只要你有能力,我都通過一些方式把你吸引到這個體制之內,讓你為這個體制服務。我覺得這是中國的政治體制能夠保持這么長時間的一個非常重要的因素。”
王裕華同時還強調,國家能力是一個中性的概念,并非天然是一種特別好的國家特質。他并不認同這一理解:國家能力強的地方,就能更維護社會穩定、社會秩序,更容易產生和平。因為國家能力其實是一個工具,起到什么樣的作用,取決于誰去用它。如果是好人去用它的話,那就是做好事,如果是壞人用一個強的工具,他會把壞事做得更壞。
所謂“古今之爭”,基本都是中國的一撥今人和中國的另一撥今人之間的爭論
中山大學哲學系教授翟振明的《“訴諸傳統”何以毀壞學術傳統——兼評劉小楓、秋風等的學術倫理》一文,近期流傳頗廣。此文原載于《中國社會科學評價》2015年第2期,矛頭直指中國學界一系列搶奪話語權的論戰中最具規模的一波:以“弘揚傳統、復興古典”的名義日益敗壞在中國剛有起色的學術傳統。

在翟振明看來,這一“訴諸傳統”的謬誤在學界產生了各個變種:諸如以經學或學術史代替或排斥原創學術,以文化比較代替學術命題的論證,以身份認同政治代替價值理性對合理規范的辯護,以文人情懷的抒發代替人文精神的弘揚,等等。
他歸納這一現象風行的原因大致有如下四項:
一是古風崇拜。“古典”與“經典”概念在學術領域中被有意無意混用,可能導致在學術領域推崇古典、擴大古典研究的比重的同時,在價值上獨斷判決古代經典優于現當代的經典,形成“復古優越論”,從而令深陷其中的學人喪失應有的學術理性和開拓精神。翟振明尤其批評了劉小楓引介施特勞斯進入中國時,所表現出的“空談心性”主張,是典型的以“訴諸情感”來代替說理論證——這往往用在社會動員的場合,希望以“共情、煽情”調動某一部分共同體的情緒,以服務于某種特定目標。但是,不管該特定目標是否具有正當性,這種現象一定與學術的目標不相干。
二是歸因情緒化:將古人生活方式浪漫化。學界中存在那些認定當代一定是世風日下、禮崩樂壞、道德敗壞的聲音,結合對西方“反思啟蒙”等后現代思潮的附和,一部分知識分子開出“訴諸傳統”這一藥方,理由不外乎“老的就是好的”或“古的就是美的”。
在翟振明看來,無論是以秋風等為代表的“儒家憲政”派,還是以劉小楓等為代表的“傳統資源”派,都是要把他們偏好的古代思想派系當作政治制度設計的全部或部分的信念基礎。但他們推崇的理念體系根本就未經過學理上的論證從而不具備普適性。“考察過文明史的人不難了解,對傳統、對古代生活的懷舊并賦予某種浪漫情調,往往作為一種藝術上的審美情結而存在,如果作為建構當代社會生活的真真切切的價值主張,將是不得要領、甚至相當危險的。”
第三,出于現實政治的需要借古喻今。翟振明表示,他并不反對知識分子關切現實政治,而是重申學術與現實政治的關系,應當首先以學術的內在邏輯和學術的內在進路來追求真確性。需要警惕的是:先有來自現實政治的工具性需要或參與政治的愿望,再把學術扭曲了來迎合現實政治的工具性要求。更有甚者,會故意曲解古代思想家的思想,只是為了塞進私貨借以傳播自己的偏好、實現自己的目的,有時還以什么“微言大義”或“政治智慧”為托詞來美化自己的行為。
第四,出于何謂“主體性”的認同焦慮。這是一種比較隱晦的在價值判斷上的“訴諸傳統”。作者舉例,一方面有人生硬地嫁接西方后現代理論(比如汪暉),另一方面則是從事傳統文化研究的學者對所謂“文化主體性”的呼吁,標志性的事件則是大學不顧條件限制建立“國學院”,使得沸沸揚揚的“國學熱”在大學機構設置中有了實質性的載體。
翟振明理解這種“主體性”訴求背后隱含的:我們要有自己的問題意識,確立獨立的研究方向,而不是只滿足于對西方學術成果的引介、吸收或反抗。“這種訴求,本來就是任何一流學術活動的任務,要得到實現,那就要在學術探求中面對實事本身,而不是僅僅滿足于各種學術史的研究”,從而產生原創性的學術成果。
基于上述分析,翟振明指出,一般的尊重傳統恰是學人的基本義務。但我們無須刻意去“弘揚”或“繼承”歷史傳統,因為無論如何,傳統都會被保留下來,不以人的意志為轉移。與此同時,既然選擇以與傳統不同的價值觀為生活的基礎是可能的,那么我們就需要論證如果未出生的后人選擇了某種與傳統訣別的生活方式,為何那就是災難而不是福音。
但劉小楓、甘陽、秋風等人經常強調的所謂“中西之爭”和“古今之爭”,這些爭論,最后基本都是中國的一撥今人和中國的另一撥今人之間的爭論。也許,甚至連爭論都不是,只是爭奪話語權的陣地戰。學術論爭的有效性顯然不會是他們所真正關心的。于是,盡管“訴諸傳統”是完全無效的學術推理并且持續下去可能敗壞學術傳統,但只要好用,能夠引起很多人的附和,他們也許還是會樂此不疲地繼續把玩下去的。要緊的是,有志于從事學術探索的學界新人,不要被引入歧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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