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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新版“商品房預售條件”三易其稿,“已達行業承受上限”

6月25日提交市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29次會議再次審議的《杭州市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若干規定(修訂草案修改稿)》,大幅提高了商品房的預售條件——地上建筑在10層以下的,應完成建筑主體結構施工;11層以上的,應完成建筑主體結構施工的二分之一以上(且不低于10層)。
3月中旬,杭州市政府網站發布《規定(修訂草案征求意見稿)》,當時的預售門檻是:開發企業申請商品房預售前應向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辦理工程形象進度確認手續,開發項目完成主體結構施工的,才可出具確認證明。
“完成主體結構施工”這一預售條件,在當地業界引發震動,綠城中國(HK.3900)董事長宋衛平等多名“大佬”強烈反對。當時,宋衛平表示:“‘結頂銷售’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減少樓盤‘爛尾’的可能,但必然帶來另一種結果——延長半年甚至一年才能預售,大量房地產商面臨更嚴峻的資金危機,很多中小企業無法承受。”
那時正值杭州樓市低迷。浙報傳媒地產研究院的數據顯示,2月底,杭州市區新建商品房可售房源149123套,去化需19.5個月;當月市區新建商品房成交量環比下降51.8%。
在4月下旬市人大常委會首次審議的《規定(修訂草案)》中,“結頂后才能預售”的條款被刪除,其表述改為“商品房建筑安裝工程投資完成的工程量達到規定標準”,具體標準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制定。
與此相比,《規定(修訂草案修改稿)》又提高了預售條件。在25日的會議上,杭州市人大法制委員會副主任委員路江通表示:市人大常委會城建環保委員會提出,當前房地產市場的主要管理需求是健康穩定、品質提升,提高預售條件有利于促進企業優勝劣汰、提升房地產開發水平、消化商品房庫存,“且目前調整時機成熟。”
統計數據顯示,今年5月,杭州市區新建商品房成交12839套,環比上升13.4%、同比上升125%;市區新建商品房成交均價環比上漲5.2%、同比上漲7.0%;樓市有逐漸回升的跡象。
據了解,現行《杭州市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若干規定》2001年6月出臺,其中規定的商品房預售條件為:多層建筑完成主體結構三分之一以上,高層建筑完成地面以下的主體工程。
澎湃新聞(www.kxwhcb.com)查閱發現,廣州、深圳、武漢、上海等地的商品房預售條件為:多層主體結構結頂,高層完成主體結構施工的三分之二、二分之一或三分之一。
“提高預售條件是大勢所趨,《規定(修訂草案修改稿)》中的變化在意料之中,這應該是行業能接受的上限了。”杭州透明售房市場研究院院長方張接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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