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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西一檢察院司機醉駕致一人死亡,官方稱其私自駕車訪友

深夜里,一輛檢察院警車將一輛摩托車撞翻在地,摩托車駕駛員經搶救無效后死亡。檢測報告顯示,警車駕駛員司機潘國霖屬于醉酒駕駛。
6月11日凌晨3時許,這一幕發生在廣西崇左市街頭。廣西賀州市鐘山縣檢察院發布通報稱,警車司機潘國霖為該院聘用司機,事發當晚私自駕駛警車外出訪友。
崇左市交警支隊一大隊大隊長農志敏向澎湃新聞(www.kxwhcb.com)表示:“目前案件還在調查當中,案件結案后,宣傳部門會公布。”
據中國網絡資訊臺報道,死者梁忠健的堂妹梁麗芳稱:6月11日凌晨其哥梁忠健去和朋友玩,摘完芒果準備回家的路上,一輛檢察院警車在崇左市友誼大道往崇左舊城區方向非機動車道內逆行,在拐出路口撞上直行的摩托車,摩托車駕駛人梁忠健被撞飛,經醫院搶救無效身亡。被撞身亡的摩托車駕駛員梁忠健今年25周歲。

澎湃新聞在一份名為“廣西金桂司法鑒定中心司法鑒定檢驗報告書”中看到,“檢測結果”一欄中顯示,從潘國霖的血液中檢測出乙醇,含量為156mg/100ml。按《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駕駛員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駕駛行為,屬于醉酒駕駛行為。農志敏向澎湃新聞證實了該報告的真實性。
該報告書的“案件簡要”一欄顯示:2015年6月11日3時05分許,崇左市廣西崇左市江州區友誼大道崇左市糧食儲備中心前路段,潘國霖駕駛桂JB096警小型轎車與梁忠健駕駛桂F8V276普通二輪摩托車發生碰撞,造成梁忠健受傷搶救無效死亡,車輛不同受損的交通事故。
廣西賀州市鐘山縣檢察院于13日發布通告稱:2015年6月10日23時左右,在崇左市出差的我院聘用司機潘國霖(男,27歲),未經批準私自駕駛警車外出探望戰友,于次日凌晨3時許返回途中發生交通事故,導致1名摩托車駕駛員死亡。當天,因涉嫌交通肇事罪潘國霖被崇左市公安機關刑事拘留。
云南同潤律師事務所專職律師許思龍認為,潘國霖已構成交通肇事罪,將面臨3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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