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娃哈哈訴“網絡謠言”系列案首案開庭,被告當庭道歉獲諒解
5月28日9點15分,杭州市上城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杭州娃哈哈集團有限公司訴網絡謠言系列案的首案——自然人于秋紅被訴名譽侵權,遭索賠20萬元。該系列案共計3名被告,其余被告分別為武漢鑫眾昌商貿有限公司、廣州魔斯網絡科技有限公司。經審理,原告當庭接受被告的道歉,并經法庭調解,原告撤回所有訴訟請求,同時愿承擔案件受理費。
在庭審現場,原告娃哈哈集團訴稱,2015年1月,原告發現被告在互聯網騰訊微博上以用戶名“于淼”發布了一條微博信息稱:“婦幼保健院提示您:請不要給寶寶喝爽歪歪和有添加劑的牛奶飲料,告訴家里有小孩的朋友,剛看了新聞,可口可樂、爽歪歪、哇哈哈AD該來、多美滋、雅培、美汁源果料奶菠蘿味的,都含有肉毒桿菌。現在緊急召回,希望有兒女的爸爸媽媽互相轉告”。該條微博被大量網絡媒體、微博、微信等轉發,而原告生產制造的“爽歪歪”、“AD鈣奶”等產品具有極高知名度并以少年兒童為主要消費對象,因此造成國內消費者對原告產品的安全性產生極度恐慌,嚴重損害了原告及其產品的市場聲譽。雖經原告對該謠言一再努力澄清,至今仍在產生社會負面影響。經原告向相關部門提出請求后,經由相關主管機關查實,用戶名“于淼”系由被告于秋紅登記使用。
原告認為,被告的行為已經侵害其公司名譽,客觀上造成了不良影響及經濟損失。據此,原告訴請法院判令被告在騰訊網、騰訊微博對原告進行公開道歉,并刪除不實微博。同時要求法院判令被告賠償原告經濟損失20萬元,并承擔訴訟費。
“都是一些沒有根據的圖片和鏈接,以聳人聽聞的標題和內容來大肆誹謗、詆毀我們的產品。”此前,娃哈哈集團有限公司總經理辦公室常務副主任楊永軍在就相關名譽訴訟案件接受當地媒體采訪時表示。據娃哈哈公司監測,謠言從今年3月散發,4月初開始集中散播。4月8日至11日,微博原發信息超過700條,微信賬號發文450條,僅相關微信的閱讀量就接近200萬次。
澎湃新聞(www.kxwhcb.com)注意到,針對相關謠言,今年4月13日,娃哈哈集團還在其官網發布了《關于抵制網絡謠言的嚴正聲明》的官方聲明,稱近期網上有不法分子散布攻擊各大飲料企業產品的謠言,以聳人聽聞的標題和內容大肆誹謗、詆毀飲料產品,聲稱眾多企業生產的飲料“含有肉毒桿菌”、“喝飲料會導致白血病”,造成消費者恐慌,給飲料企業造成無法挽回的經濟和聲譽損失。
對于原告的訴請,被告于秋紅首先當庭承認其發布不實信息的行為,并向原告方表達了歉意。被告表示,其復制粘貼上述信息時,主要出于一個母親對于孩子健康問題的擔憂,不存在主觀上的惡意。對于其未經核實便轉發上述信息的行為對娃哈哈集團造成的不利影響表示深刻的歉意。在得知相關信息為不實之后,其已經主動刪除了相關微博,并在騰訊微博及QQ空間等平臺,向原告發布了公開道歉。因此,希望原告原諒,并考慮到被告為農村家庭婦女的實際情況,請求撤銷賠償損失20萬元的訴請。
原告方娃哈哈表示接受道歉,經法庭調解,撤回所有訴訟請求,案件受理費亦由原告方承擔。
這并不是娃哈哈集團首次回應“網絡謠言”的侵害。今年“兩會”期間,全國人大代表、娃哈哈集團董事長兼總經理宗慶后在接受澎湃新聞采訪時便曾透露,因為受“‘營養快線’能當避孕套”等網絡謠言影響,2014年娃哈哈集團銷售額減少50多億。為此,在今年全國“兩會”期間,宗慶后提交《關于打擊網絡謠言維護企業權益的建議》,建議加大打擊網絡謠言力度,建立權威的信息發布平臺,保障公眾知情權。
因涉及另外兩名公司被告的法律文書尚未正式送達,法院將另行擇期開庭。相關起訴材料顯示,除自然人被告于秋紅外,另外2家公司被訴的名譽侵權行為主要涉及在微信領域。娃哈哈集團訴稱,4月10日,武漢鑫眾昌商貿有限公司通過微信公眾號“嘟嘟童年”發布了題為《幼兒園老師剛發的啊!做媽媽的都轉過去,看好自己的寶寶》一文,誹謗娃哈哈生產的部分飲料產品”含有肉毒桿菌“、”現在緊急召回“等虛假信息;同日,廣州魔斯網絡科技有限公司通過”微獅嶺“公眾號發布《獅嶺得白血病的小孩越來越多,原因竟如此驚人》一文,以聳人聽聞的標題并配以娃哈哈生產的食品飲料產品的圖片,聲稱”喝飲料會導致白血病“。
對于上述兩公司的發布不實及誹謗詆毀信息的行為,杭州娃哈哈集團有限公司請求法院判令兩公司承擔相關侵權責任,公開賠禮道歉,消除影響,刪除發布的涉及娃哈哈公司及其產品的侵權信息,并分別賠償娃哈哈公司經濟損失30萬元、5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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