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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連云港一女子砍“小三”7刀,犯故意殺人罪獲刑4年
江蘇連云港一女子小霞為了家庭,容忍丈夫婚外情兩年多。丈夫為了讓小三“轉正”,提出離婚。離婚第三天,兩人卻又迅速復婚。但是,丈夫仍與小三藕斷絲連,乃至公開姘居。
各種情緒累積,小霞在光棍節這天持刀亂砍小三。小三身中7刀,所幸沒有生命危險。
澎湃新聞(www.kxwhcb.com)從連云港灌南縣法院獲悉,小霞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有期徒刑4年。目前,判決已經生效。
兩人離婚后第三天,又閃電復婚
2014年11月11日,光棍節,連云港灌南縣一超市,女收銀員小芹滿臉鮮血,連喊“救命”。一個身穿綠色衣服的中年婦女,正拿一把菜刀,往收銀員小芹頭上亂砍,小芹本能地伸出臂去擋刀,無濟于事,頭部被砍六七刀,沒了抵抗的力氣……
超市保安將行兇者控制,并報警,120急救車將小芹送往醫院搶救。
審訊中,行兇殺人的小霞說起了自己兩年多來忍受丈夫婚外情的辛酸與抑郁。
26年前,19歲的小霞與小群,按照老家的風俗舉行了婚禮,但沒領取結婚證。如今女兒已經出嫁。
婚后20多年來,丈夫始終對自己不冷不熱。2013年起,小霞明顯感受到丈夫脾氣變得暴躁,在家里經常莫名發火,后來公然承認在外面有了女人,說自己已經讓小三離了婚,自己也必須離婚和小三過。
小霞剛開始堅決不同意離婚,一年后想通了。2014年8月25日,小霞和小群寫好協議,到婚姻登記中心“離婚”。
因為雙方沒有領取結婚證,小霞就和小群先辦理結婚登記,領取了結婚證,隨即又在同一窗口將紅皮的結婚證,換成綠皮的離婚證。
令小霞不解的是,之前吵鬧著要離婚的丈夫小群,在離婚后卻耍起無賴,還和自己住一塊,第二天還主動提出要和自己復婚。
正暗自迷惘的時候,小三的一個電話刺激到了小霞。離婚后第二天,小三給小群打電話時,碰巧小群不在,小霞就接了電話。一聽到小霞的聲音,對方立刻破口大罵,說小霞不要臉,離婚了還賴著和男人住一起。小霞也不甘示弱,回罵對方。
罵戰過后,小霞突然有了主意,你不是說我離婚還和男人住一起不要臉嗎,那我就復婚,就要讓你結不了婚。
于是,2014年8月27日,在兩人離婚后第三天,小霞和小群辦理了復婚的登記手續。
小三一個電話,丈夫和小三過中秋節
滿足了丈夫復婚的要求,小霞以為丈夫會就此浪子回頭。
但是,小霞很快發現這只是自己一廂情愿,她再次回到往日冷漠的婚姻生活,甚至還不如以往,之前不在外過夜的丈夫小群,經常夜不歸宿,直接去了小三那里。
原來,小群早就和小三約定:要各自離婚后結婚。小三在他們離婚前半年就離了。小群為了討好小三,把離婚證給小三看過了。小三以為很快可以轉正了,不料小群又閃電復婚,這讓小三非常憤怒。為了哄小三開心,小群就隔三差五去陪小三。
有天晚上,小霞估計丈夫又去小三那里了,就在小三家附近蹲點守候。不一會,果然看到丈夫小群騎電動車載小三回家。
就像影視中經常出現的畫面一樣:小霞立即撥通丈夫的打電話:你在哪呢,在干嘛啊?丈夫說在外面有事。小霞就在風中等待,看他怎么解釋。
一個多小時后,丈夫從小三家出了門。丈夫看到小霞后,立刻就明白了,回家的路上就不停地責罵小霞。剛到家就一腳將小霞踹倒在地,又上前扇幾個耳光,一邊扇一邊斥責:“你去找她就是想死嗎?你死了就算,正好我把她帶回來。”
以前丈夫從未對自己動粗,如今剛剛離婚又復婚,他對自己辱罵、毆打,巨大的屈辱讓小霞淚流滿面。
此后,丈夫小群夜不歸宿的次數越來越多,在小三那過夜成為常態,只偶爾回家過夜。
中秋節那天,小霞準備了一頓豐盛的午餐。可是,正當全家準備就坐開飯時,小三的電話打來了:小群必須去陪小三過節,否則小三就自殺!小群害怕出事,只好去小三那邊過節。
小霞要與小三同歸于盡的念頭越來越堅定了。11月11日上午,小霞揣著從家里帶來的菜刀和一瓶家里用剩下的農藥進入超市,持刀亂砍小三。小三頭部創傷,構成了人體損傷輕傷一級。
灌南縣法院經審理認為,小霞在實施故意殺人犯罪時,因被他人制止而未得逞,是犯罪未遂,其造成被害人輕傷的損害后果,犯罪情節較輕,且被害人小芹又有嚴重過錯,可以從輕處罰。小霞已有親屬(丈夫)代為賠償被害人的經濟損失,取得了被害人的諒解,也可以酌情從輕處罰。法院作出一審判決,以小霞犯故意殺人罪,判處其有期徒刑4年。
(文中人物均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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